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8年3月

小躍的最新留言:6 年前

@MCC214:我已經以新的原因重新提報該用戶了,原因你自己看吧--T   /1233/   C 2018年3月2日 (五) 18:30 (UTC)

1.二次移除本人對他"影涉騷擾與228文獻來源"之回應留言-第一次將我對他影射騷擾之留言移除到他處第二次將我將我對他的留言回應移除到他處先於該戶用戶頁警告(但他移除警告),並討論頁讓管理員知曉

用戶本可對討論頁中之各段落來選擇回應留言,但Wildcursive卻誣指我是切割完整留言層級,而擅自移除與移動

2.在討論頁中插入自設之投票,以更動頁面、段落次序、時序至將他人之貼文更動至他處,並毫不諱言其目的就是改變遭扭曲現狀,達到管理員至少開放半保護編輯之目的(似脅迫剝奪管理員裁量權)。

另摘-Barter84 3月2日-敝人目前沒有想到要全開放)。條目主編之一的Barter84去年11月就已經三次反對條目全開放,目前沒有想到要全開放,大家就都尊重管理員之條目保護禁制權,Wildcursive不可以其它方式來脅迫改變。

3.管理員對WildCursive的規戒(W相關所示為Chinuan12623刪除之內容,涉違反文明方針,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而非就條目內容論事,如「⋯⋯警總的惡行惡跡可是一直持續到你任職的1980s~1990s年代!如果你連貴單位的豐功偉業都搞不清楚,還有臉在此大言不慚?這種人有什麼能力來維基編歷史?!⋯⋯」等。請在牽涉條目爭議時保持冷靜,緊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則)。

此我已貼"228討論頁",也留言他用戶頁警告,WildCursive迄今能未停止"對本人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如以下1.反對遭威權、守舊、反臺、具加害者警總背景、無法代表臺灣全國絕大多數者把持之現狀。2.做為二二八事件首惡加害機關警總的優秀成員者因顯而易見的利害衝突而不具在此事件與臺灣白色恐怖等相關條目的編輯資格。3.沒有真相與道歉就沒有和解! 包括加害者警總與中國國民黨在內的一小撮人迄今仍拒絕面對自己與那批殖民既得利益者的歷史。4.這不會改變結果或大家對警總的劣評, 只會讓人覺得你在故意擾亂!5.本人所寫所設定的「因參與屠戮迫害機關警總所屬人士故不迴避致干擾正常編輯近兩年期間之參考資料匯編」。
未依"騷擾-張貼他人資料"處置(依方針-騷擾:張貼有其他用戶個人信息的站內/站外連結均是騷擾行為,除非其本人自願提供或連結到此類信息。又被連結與影射之人是否是同名同人,如果您見到其他用戶的私人資料被公開,或者您就是個人隱私侵犯的受害者,請不要承認或否認此類資料的真實性。),而對WildCursive上次張貼連結影射他人資料,與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做出懲處並移除其相關貼文,是造成其乖張言行之激。請依"騷擾"方針處份WildCursive並移除其相關貼文,才能終其亂源。

4.WildCursive自己在討論頁各段落中插入投票與諸多發言,且幾次移動他人之段落將之搬移,還屢次將用戶本於討論頁中對各段落之相應回應留言,擅自移除與移動,其"編輯摘要"還用揶愉不禮貌用語來合理其行為誤導反誣指是切割他人完整留言層級。 又多將他人造成之條目管制,規責於本人,大量貼文與諸多髮夾彎而反誣指誤導情事,本人框正如示

本人在"未移動"他人段落下,善意依編摘-統一在(106年10月2日-107年修編討論)"主題"下之相關"次標" 諒悉,旨在頁面整齊易尋,但W卻多次來移動他人內容改變了段落次序移動了S89176對他WildCursive回應內容,反倒變成S89176對我Chinuan12623之回應,離譜怪哉,至今W還在ㄠ辯移動他人留言段落之乖張行為。

(:)回應
1. 看看這個本人剛留言時 2018年2月24日 (六) 16:36 的版本就知道本人所寫、所設定的「因參與屠戮迫害機關警總所屬人士故不迴避致干擾正常編輯近兩年期間之參考資料匯編」與「建議善後開放案」是內容相關且次序緊密相連之主次段落。沒人在乎Chinuan12623在他自己的段落寫什麼,但此人卻老是隨便無禮故意亂切割他人留言之主旨結構段落次序以求他人注意被其混入的東西或一再企圖掩蓋他人留言,不但屢勸不聽(如Winertai於一月已警告過「請Chinuan12623真得別再動我的段落編輯,這段討論是新興且條目根本問題,不要再『幫我』下降層次。」),還可以像是失憶般來此惡人先告狀,真是令人嘆息……
2. 大家先看看Chinuan12623在維基計畫正規頁面所編的「檔案」、「自述」、自誇被笑(還有一大堆....)如果此人竟於2018年突然不承認(他於2017年從未否認),那就表示他長期編輯虛假資訊!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不但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清鄉之際是中國國民黨的頭號屠戮鷹犬,還於1949年後的戒嚴臺灣白色恐怖時期主導製造了至少20萬名以上背景各異的政治犯,難怪警總是臺灣民主化第一個被拆掉的重要機關招牌。
請Chinuan12623真誠面對自己的歷史與維基編輯史。
3. 編維基者都知道「點擊發佈變更後,表示您同意我們的使用條款。同時您同意依據CC-BY-SA-3.0GFDL協定授權您的貢獻,並在CC-BY-SA-3.0的條款下以超連結或URL的方式進行署名。」當事人已於2012-2013年惟恐天下不知似地以編輯之名而為置入性行銷之實, 將眾多諸如領獎狀之類的瑣碎小事把自己的名字紀錄在維基百科條目內至少二十幾處,簡直把應屬知識的維基當成個人與同好部落格。既經其本人刻意自行公開,就不再是秘密,這就稱不上什麼揭露,而是已公諸於世的光榮紀錄,何況現在已是2018年,這是簡單的時序邏輯,相信維基百科上的中小學生們都能懂。當事人既已選擇於維基百科簽名自行公開很直觀不用推理的自白資訊,那當下即已成為公共財、依法律已進入公有領域。編維基逾10年,我從未聽過編輯站內正規頁面的「公共資訊」與連結犯了哪條法?這不正是維基尋常事嗎?。我非常有分寸,沒用站外資訊、沒用不適當方式。換言之,這不但受美國/佛羅里達州/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支持,也100%符合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明訂: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或「經當事人同意」。
4. 維基百科:應迴避利害衝突(「不要以你自己的利益或你的外部關係利益來編輯維基百科。」)、Wikipedia:Conflict of interest(Do not edit Wikipedia in your own interests or in the interests of your external relationships.)對維基百科涉及利益衝突的編輯Conflict-of-interest editing on Wikipedia)等均屬常識與編輯維基百科之道德與規範。沒有任何納粹黨成員可去編水晶之夜奧許維茲集中營等該組織所涉大屠殺相關條目,其理甚明。
5. Chinuan12623卻隱藏身分背景、故做中立狀地質疑無背景負擔的編者Matt Smith我會認為你來談修二二八條目會客觀中立?閣下是否迴避為宜。可見Chinuan12623也認為中立性遭質疑者應迴避,那身分中立性明顯違背維基規範的不就是他嗎?
6. Mewaqua隨後稱我「列出證據而指出User:Chinuan12623在本條目的『利益衝突』嫌疑」Winertai也認為Chinuan12623把維基百科當成改變輿論的工具,「眼見這重要條目無法達到維基『自由編輯』推廣功能與目標,真會讓心急,若大家擔心Chinuan12623有利益迴避因素,我在此建議此條目由管理者授權:對Chinuan12623之外使用者開放『已命名戶』的自由編輯……若編輯沒有符合內規(例如無文獻、抄襲),管理員仍可制止,取消編輯。」Barter84更直指Chinuan12623刪除有文獻支撐的合理語句、故意改造語句以和諧當時的局勢來削弱黑暗歷史的呈現、拿有問題的資料去分散並轉移閱讀者的注意力、選自己偏好的小事小點進行放大操作、詮釋個人觀點製造編輯爭議
7. 什麼議題能成為投票標的?建請管理員開放編輯當然是。尤其是在遭封禁多次、連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權都不具,卻擺出太上管理員姿態的Chinuan12623所涉編輯導致二二八條目被全保護至少已達336天。且於過去的348天中,由於Chinuan12623所涉及的爭議,使本條目只有26天被開放,被全保護日數達322天,也就是有92.53%的日子都被全保護,導致不但ip帳號或具巡查豁免權的資深用戶均無法進行修訂或更新編輯、加入兩年來大量湧現的史實史料。退休而有大把時間的Chinuan12623已以各種手法在實質上癱瘓二二八條目之編輯達兩年(如Winertai於數月前回Chinuan12623稱「Barter84說你不專業,有點抬舉你,因為你根本不懂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想請您退出編輯,是避免這條目經過你有其他目的的「灰色地帶」式編輯後,一直違反這方針。」),也增加管理員們每每需缺乏效率地個別處理細小變動之負擔。
8. 沒有真相與道歉,就沒有原諒與和解」是包括東亞、德國、東歐、拉美、非洲在內的許多國家民主轉型時處理加害者責任及其與被害者關係的基本通用實踐原則已有許多人建議Chinuan12623在涉足臺灣人權相關條目前先讀點書(如Barter84於數月前請Chinuan12623別一直意圖改造自己不熟悉的條目,造成其他人的困擾
9. 完整理據、史料、及Chinuan12623所造成之嚴重問題可參見Talk:二二八事件#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Talk:二二八事件#建議善後開放案
10. Chinuan12623於2月22日被封禁五日後以閉關為辭求管理員提早解封,獲寬減一日後仍不知悔改、依然故我地一再明知故犯地亂改、濫改、亂切割他人完整留言層級/行文段落卻始終故不承認。到處張貼重複性文字,多位管理員與正規編輯根本都懶得看他搞不清規範、邏輯大有問題的東西,他就在同一頁面的不同段落甚至同一段落一再張貼基本相同文字數次、把主題關聯度不同的東西混撒在版上(持續大幅增加中)以干擾閱讀、討論、編輯、企圖遮蓋他人重點與事實真相、使眾人心生厭煩Chinuan12623才是真正騷擾、擾亂、破壞、負面影響條目進展、搞不清維基規範與禮儀而該再被封禁第八次者
--WildCursive留言2018年3月2日 (五) 16:17 (UTC)

  • (:)回應不可否認的Wildcursive以"誆有"法律知識,又"辯以"維基授權條款,多少影響與阻卻了管理員之判斷。
  1. 維基可貴之處,是就"事"討論,不是影射背景"鬥人",這裡不是"文革"
  2. 方針:騷擾:張貼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家庭或工作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任何資料,無論這些信息真實與否)或公開提供張貼有其他用戶個人信息的站內/站外連結均是騷擾行為,除非其本人自願提供或連結到此類信息。又被連結與影射之人是否是同名同人,如果您見到其他用戶的私人資料被公開,或者您就是個人隱私侵犯的受害者,請不要承認或否認此類資料的真實性。據此,就算有初進維基單純之人而用了姓名,但後來都會體會到風險而改名,這我們要尊重,不能將他挖出,不能破壞道德(無論被洩露個人信息的人是不是維基百科編者,這都有可能使另一個人在「現實世界」或其他媒體上處於不可知的風險之中。這也可能在以下情況發生:當一個用戶請求修改用戶名後,其舊有簽名仍然保留在存檔中);而影射或連結,因為同名之人很多,不能以此影射他就是當事人除非其本人自願提供或連結到此類信息,說明他是此人此事,否則無論這些信息真實與否,否則就算是個人隱私侵犯的受害者,請不要承認或否認此類資料的真實性。在維基百科試圖張貼他人資料已經足夠使公開資料者被立即封禁。在維基百科上公布其他用戶不選擇透露的個人資料是對個人隱私的侵犯,可能使該名用戶在維基以外的生活受到干擾,甚至遇到危險。任何含有此類資料的編輯應當被立即回退,並被提送至監督員,以使該次編輯被永久刪除
  3. Wildcursive質疑不外乎有以下:
A.以連結 影射某人背景意指是本人,但請注意,該編輯其中二筆-陳春木2014年彰化縣模範公務員、陳春木2015年桃園縣榮民楷模與巴西國際技能競賽造園景觀項目第三名,他們就是同名不同人。且依-方針:騷擾:被站內連結均是騷擾行為,無論這些信息真實與否,就算是個人隱私侵犯的受害者,請不要承認或否認此類資料的真實性
B.影射某人背景而指某人有置入行銷,請管理員詳察影射某人背景意指是某人 該段編輯敘述,有否針對哪一個人特別或加強之敘述,沒有,完全依先軍後公(為軍類團體),依先後"時序"來排列敘述,裡面一人獲得多項獎項者有多人。撰寫就是要事實客觀,不應因編者之好惡,而取捨對被敘者獎項多寡之編敘,且該"傑出表現"也是多人編寫。
C.影射本人編寫之條目有廣宣行銷,請社群檢視陸軍官校陸軍官校專科班校友會內容,這還是DYK與優良條目。又上次遭Wildcursive提刪的我愛國旗嘉年華,社群討論不都多數認同,管理員也核留,該條目日後更有其他來源擴充嗎。至於Wildcursive打的最兇的陸軍官校專科五期,前已有Outlookxp、Antigng管理員提出看法,是合宜,無不當,我就不再贅述。
D.影射本人有什麼背景而不可編寫228?1.誣指去年3月編修之內容不宜,但請注意當時我有請二位管理員來檢視,另也有其他編者加入,所以Barter84的幾次全盤式刪除式不宜的,管理員才全保護。又後近年來之討論都可稽,均採眾議絕大多數決而行,我何來偏頗主導。再今年一月我是彙整(各方)提案,請注意是"許多人"提案,與現在討論的提案,都是眾議,何來已私偏頗而我能擅專之處。
E.還亂扯是我導致二二八條目被全保護達334天,92.49%的日子都被全保護。導致人是Barter84吧,不是謊話講多了就成真。
F.Wildcursive老是以本人封禁紀錄頁面,來誣我是問題爭議人物。這就如同有些人被提告、檢察官起訴很多次,就代表他有罪嗎,當然不行,要以法院最中判定為依,社群知道我在維基得罪某些管理員,向來不對盤,所以總是能找我查,但請社群檢視,那些封禁多是解封,封我中還有二位管理員被永封跟罷免掉。再如前次舉報Wildcursive之處理,主犯未懲,倒挑來封我,未悔改之人是Wildcursive,我這受害人至今還再被害,對我之不當封禁似為Wildcursive他犯行背書,繼續危害。
G.餘Wildcursive髮夾彎事項太多,見所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4日 (日) 04:36 (UTC)
  • (※)注意1.Wildcursive二次移除本人對他"影涉騷擾與228文獻來源"之回應留言-[2][3],與在討論頁中插入自設之投票,而更動頁面、段落次序、時序至將他人之貼文更動至他處之犯行明確。2.屢次違反-方針:騷擾,對管理員的規戒(W相關所示為Chinuan12623刪除之內容,涉違反文明方針,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而非就條目內容論事,未緊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則。)置若罔聞,請對該員懲處並刪除其相關不當貼文。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4日 (日) 04:44 (UTC)
  • Yuri!!! on ICE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3RR。
  • 發現人:雲間守望 2018年3月2日 (五) 10:28 (UTC)
  • 處理:
  • 在下認為這群人含舉報者以車輪戰的方式,進行違反編輯方針的事務,並伺機等待在下回退三次,然而按照編輯方針,這群人在不合理的情況下違法置入不當置入的編輯。在下對於封禁欣然接受。再見各位。Cherjau留言2018年3月2日 (五) 10:31 (UTC)
    • 強行聲稱有「共識「的是閣下,移除相關內容的是閣下。我沒說錯吧。--雲間守望 2018年3月2日 (五) 10:59 (UTC)
      • 在下已經欣然接受,表面上違反3RR確實是事實。不過既然閣下如同容齋筆記中那位殺了盧助教的人般來示威,那在下略談何以會明知故犯吧。強行聲稱「有共識」確實是在下不熟悉維基社團內風氣和用語之故,確實有誤,然而即使如此依然為之的緣故有數:這之前必須先理解回退的「電視台資訊」其實有數次變化,到最後一個版本的時候,我終於突然醒悟糾正為過於瑣碎的資訊,而對方也更改為合格的列表。隨後在下還是覺得不對勁,主要來說這表格過度詳盡,有粵日雙語廣播、繁體中文字幕、設網上重溫等無謂宣傳,於是在數日百般考慮後決定花費網路額度,搜尋維基中向來很難搜尋的方針。關於這動漫方針的部分,確實是無法通過全體的共識,然而在電視台變遷表這處我想按照數年來的觀察,應該確實是很快過時的無用資訊,如此複雜無用的表格,以最基本常識理解也不該是一個百科的內容,隨後所見過的ACG條目處理,後來的用戶都是以很鬼祟的方式躲藏在動畫條目的最下方呈現的。這時候按照動畫條目中優良條目等評選中所得的資訊,電視台資訊已經屬於評分中的不利點,而維基百科比較支持以文字句子的方式來敘述表格。所以我後來做的事情,是將表格化為文字,也留存了香港電視台的首播資訊。然而對於更為百科、文字化較好的文字表述方式,而非多餘無用的表格陳列(以及粵日雙語廣播、繁體中文字幕、設網上重溫),用戶選擇回退在下的做法。我想我懶惰的以某個方針期盼這些用戶本著建設百科的良心,發現維基百科並非為了某些用戶的方便或習慣的百科,似乎不是很準確也不是很有效率的方法。那也只有請你舉報在下,讓在下有機會在公共區域表達一下看法,是比較節能的做法了。此外我認為該頁面保護至3月9日的做法(該動畫3月3日開播),並且將頁面維持在相關用戶的不當編輯畫面以得宣傳和方便之用,似乎不是很得當的做法。Cherjau留言2018年3月2日 (五) 14:20 (UTC)
  • @Cherjau:建議下次編輯被回退時,去條目討論頁留言問問為什麼被回退。還有,有關以表格表達內容的方法已成慣例,作出重大改動前可先去條目討論頁留言諮詢意見。其實,你可以在沙盒儲存你的修訂的。— 2018年3月4日 (日) 08:51 (UTC)
  • @Sanmosa::表達成為慣例我想不是理由來的,尤其面對這群企圖生米煮成熟飯的團體,只要人多編輯多就贏的行為而言。這種快速過時、含重播、字幕等瑣碎資訊的明顯宣傳和小眾愛好者行為,我想任何人看到只要在能力之內都應該儘速回退;文字化更改為散文敘述,記錄首播日期和電台已經非常貼切百科需求,除非相關編輯者對該資訊要超出普羅大眾百科以上的需求。其實過去面臨這群用戶集體聯合反彈的各種相關討論我也略微看過了,生時恨晚的我只能說後來者的我盡力了。以後這種編輯,如果有人想要和他們斡旋,記得帶上我就是。Cherjau留言2018年3月4日 (日) 09:12 (UTC)
  • @Cherjau:其實我個人認為一個圖表比一段文字更易使人清晰了解內容。— 2018年3月4日 (日) 09:28 (UTC)
  • 不過個人並不反對簡化圖表。— 2018年3月4日 (日) 09:29 (UTC)
  • 蕭彤雯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匿名用戶持續針特定條目攻擊。歷次保護一解除,立即出現攻擊,攻擊次數密集,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形成編輯戰。在此提報破壞。
  • 發現人:180.176.8.129留言2018年3月4日 (日) 16:46 (UTC)
  • 處理:  已保護頁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5日 (一) 01:48 (UTC)
    • IP君來錯地方了。這裏是提報破壞,不是提請保護。即使是提報破壞,閣下亦沒有指明那人/那些人是正在進行破壞。那麼管理員無法處理閣下的請求。另原則上提報破壞和請求保護頁面不應同時在同一處提報。如要提報破壞者,請在這裏提報並修正提報格式。如要請求保護頁面,請到這裏按適當格式申請。謝謝。--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3月4日 (日) 16:56 (UTC)
    • 另閣下亦沒有寫清楚正被破壞的頁面(即{{pagelink}}處)。閣下現時所寫的「頁面」是不存在的。--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3月4日 (日) 17:15 (UTC)
      • 呃,儘管提報者可能有程序錯誤,不過我必須說一下,一直只使用頁面保護可能不夠;因為這個使用 IPv6 的編輯者已非第一次做出不當編輯,蕭彤雯的條目已經三度被半保護,每次都是保護一到期就被加入不當內容。因為屢次我都會收到求助,就我的想法,這問題可能得要針對破壞者來進行處理,至於格式錯誤的事情,應該可以靠熟悉的編者代為處理。--Reke留言2018年3月5日 (一) 06:05 (UTC)
      • 是否能請處理的管理員@Shizhao:回應一下我提出的問題?也許其他管理員會以為這個檢舉已經有人處理而且結案了,就不再留意。這個IP用戶反覆(且變本加厲的)在同一條目進行破壞,造成條目主角極大的困擾,已多次向台灣分會這裡反應,至今依然相信我們的管理方式,沒有利用自己的公眾知名度對維基發出公開負面評價,可以說對社群十分友善。但這裡若只能消極以半保護回應,並等待保護解除之後再被破壞,並不是好事。從條目的保護日誌跟編輯紀錄應該可以看到相關的反覆破壞證據,是否考慮針對IP區段進行可能的處理。謝謝。--Reke留言2018年3月7日 (三) 07:05 (UTC)
        • 重新查對了一下該IP的編輯,因不熟悉該條目主題,無法確定該IP的編輯是否為破壞(至少表面上看來更像是編輯爭議)。如果是破壞,能否說的更具一些?如有不便,可以郵件討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7日 (三) 08:07 (UTC)
  • 容海恩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在條目下加入未經證實的猜測性內容,例如"她今次被捧上位,被質疑是「西環契女」(意為背後獲香港中聯辦支持),但能力和質素受批評,水平還不如同樣被指獲中聯辦支持的謝偉俊梁美芬等。"/"她說出的答案都會貽笑大方,令人質疑她的大律師資格。",對容海恩女士本人造成人身攻擊,惡意中傷和污衊容海恩女士。根據香港法例第21章的《誹謗條例》,任何人或機構透過書面文字或說話,發佈惡意言論去損害另一人的聲譽;或發布虛假消息,以求惡意中傷或誣蔑他人,即屬誹謗。希望管理員能盡快刪除有關不實資料,謝謝
  • 發現人:Taxiorbus留言2018年3月7日 (三) 02:42 (UTC)
  • 處理:  錯誤報告,該IP於該條目的編輯並無添加所述內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7日 (三) 08:10 (UTC)
  • [[國立斗六高級中學等諸多高級中學網站]] 
  • Ray678123為維基百科純破壞使用者,操作CYSHFLANKER及許多匿名用戶。User:CYSHFLANKER用戶已被確認是User:Ray678123的傀儡,並作出違反傀儡政策的行為,並已經遭到永久封禁。Ray678123的純破壞之行為列舉如下:

Ray678123以1.168.40.141於2018年1月20日 (六) 18:59,以36.236.84.143於2017年12月10日 (日) 11:46、2017年12月10日 (日) 11:52、2017年12月10日 (日) 12:27,以140.112.238.203於2018年1月19日 (五) 07:01,以114.47.71.157於 2018年1月25日 (四) 02:16,以114.47.76.211於2018年3月3日 (六) 03:13,並以114.47.68.136於2018年3月5日 (一) 01:23等處進行純破壞維基百科之編輯,危害維基百科甚鉅,敬請予以永久封禁之處分。

(!)意見User:柳漫於2018年3月10日 (六) 00:29刪除本人在他的個人討論頁的對話記錄,[19]。本人已經予以恢復、並告訴其不當行為[20]。--87.166.63.160留言2018年3月10日 (六) 00:44 (UTC)

219.85.156.25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19.85.178.146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27.105.54.247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二. 此人係年金改革之對象,且已於諸多條目被提醒維基百科:應迴避利害衝突(「不要以你自己的利益或你的外部關係利益來編輯維基百科。」)、Wikipedia:Conflict of interest(Do not edit Wikipedia in your own interests or in the interests of your external relationships.)、對維基百科涉及利益衝突的編輯Conflict-of-interest editing on Wikipedia)等原則已成編輯維基百科之道德常識與行事指引,如於軍公教反污名要尊嚴九三大遊行Mewaqua檢舉本條目的主要貢獻者與本條目所宣揚的內容可能存在利益衝突、於二二八事件被本人檢舉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等,卻一再違反
  1. G2g886表示「上述的警總指控有證據嗎? 若屬實, 這會是個很嚴重的問題. 威權政體下迫害人民的相關單位不該介入Wikipedia的編輯.
    (※)注意:Chinuan12623在維基計畫正規頁面所編的「自稱」、「檔案」、「自述」、「名稱」、「自誇」、被笑(還有一大堆....)此人長期未否認且自承被起底,如果竟敢突然不承認,那就表示他長期編輯虛假資訊!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不但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清鄉之際是頭號屠戮鷹犬,還於1949年後的戒嚴臺灣白色恐怖時期污陷、殺戮、虐待、囚廢、迫害、暗算了兩三代的臺灣菁英如廖文毅辜振甫樂信·瓦旦高一生湯守仁蘇東啟陳智雄林水泉黃明宗許席圖江炳興彭明敏魏廷朝謝聰敏鄭評柯旗化白雅燦余登發姚嘉文林義雄呂秀蓮陳菊高俊明陳文成(被虐殺於1981)、鳳飛飛盧修一鄭南榕(於1989自焚殉道)等等等與中國移民如孫立人雷震傅正柏楊殷海光郭廷亮(被暗殺於1991)等,共主導製造了至少20萬名以上背景各異的政治犯,難怪警總是臺灣民主化第一個被拆掉的重要機關招牌,但此人倒是對陳守山、周仲南與王若愚等其警總老長官之條目情有獨鍾。奉勸當事人真誠面對自己的歷史與維基編輯史,當然,還有臺灣歷史。
    (*)提醒:編維基者都知道「點擊發佈變更後,表示您同意我們的使用條款。同時您同意依據CC-BY-SA-3.0GFDL協定授權您的貢獻,並在CC-BY-SA-3.0的條款下以超連結或URL的方式進行署名。」當事人已於2012-2013年惟恐天下不知似地以編輯之名而為置入性行銷之實, 將眾多諸如領獎狀之類的瑣碎小事把自己的名字紀錄在維基百科條目內至少二十幾處,簡直把應屬知識的維基當成個人與同好部落格。既經其本人刻意自行公開,就不再是秘密,這就稱不上什麼揭露,而是已公諸於世的光榮紀錄,何況現在已是2018年,這是簡單的時序邏輯,相信維基百科上的中小學生們都能懂。當事人既已選擇於維基百科簽名自行公開很直觀不用推理的自白資訊,那當下即已成為公共財、依法律已進入公有領域。編維基逾10年,我從未聽過編輯站內正規頁面的「公共資訊」與連結犯了哪條法?這不正是維基尋常事嗎?。我非常有分寸,沒用站外資訊、沒用不適當方式。換言之,這不但受美國/佛羅里達州/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支持,也100%符合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明訂: 「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或「經當事人同意」。
  2. Mewaqua稱本人「列出證據而指出Chinuan12623在本條目的『利益衝突』嫌疑
  3. Outlookxp亦證稱「多數台灣人對警總的印象太差了。包括我自己,因...Chinuan12623也用情緒性非中立的字眼在編輯條目上,讓反感的人聯想到警總的作為,更加討厭,引起爭紛
  4. No1lovesu指Chinuan12623「他自己本身就是個立場鮮明的人,被他「求助」的管理員當中也有跟他立場相似的,說到底某人就是想獨佔某些條目,打壓其他聲音罷了。
  5. Winertai也認為Chinuan12623「把維基百科當成改變輿論的工具」,「眼見這重要條目無法達到維基『自由編輯』推廣功能與目標,真會讓心急,若大家擔心Chinuan12623有利益迴避因素
  6. Barter84更直稱好奇為何Chinuan12623之前要一直分批提出警總的統計數字到二二八事件條目裡...雖然該警總的統計數字早就已經被二二八基金會通過賠償數字給打臉並指Chinuan12623「刪除有文獻支撐的合理語句、故意改造語句以和諧當時的局勢來削弱黑暗歷史的呈現、拿有問題的資料去分散並轉移閱讀者的注意力、選自己偏好的小事小點進行放大操作、詮釋個人觀點製造編輯爭議」、「不要順著用戶C的個人編輯接力下去,造成討論頁爭議的核心問題已經大白了,不被信任加上問題一堆的編輯版本」。
利益衝突的編輯
Wikipedia:利益衝突簡單指南英語Wikipedia:Plain and simple conflict of interest guide
如果你存在利益衝突,應該避免或非常格外謹慎某些情況。包括:編輯與你本人、你所屬的組織、所屬組織的競爭對手、及這些組織牽涉的計畫和產品有關係的條目;參與有關你所屬的組織、或所屬組織競爭者相關條目的刪除討論;在其他條目中,連結至自己組織的維基百科條目或網站(參見「垃圾內容」)。
利益衝突的編輯應該始終嚴格遵循維基百科相關方針指引和最佳慣例,特別是避免違反「中立的觀點」、「可供查證」、「自傳」、「外部連結」等相關方針指引。如果你有利益衝突,你應該表明自己的利益衝突;並接受透過同行審查編輯,而不是直接編輯條目:
你可以在討論頁或在互助客棧上提議修改,以便在發表前能夠進行同行評審。
你應該透過建立條目過程創建新條目,而不是直接創建他們,所以在發表前能夠進行同行評審。
你應該參與對條目的影響時,公開自身利益衝突。
你應該尊重其他編輯並保持討論簡潔。
強烈不建議你直接編輯受到影響的條目。」
三. 此人經常性地隨便無禮故意亂切割他人留言之主旨結構段落次序以求他人注意被其混入的東西或一再企圖掩蓋他人留言,甚至不時在被其混亂之版面假託偽冒或故意曲解他人文字及投票意向,不但屢勸不聽,如:
  1. Winertai於去年已多次警告過「這邊很多社群朋友已經跟您溝通多次了,討論頁;尤其是有爭議的討論頁,不是您自己想怎編排段落就想怎編排段落...請您別再自以為是亂動,不然好不容易建立的理性討論及互信基礎又破局了。講難聽點,我們正在替您的錯誤時序編寫...收拾殘局」、「請Chinuan12623用戶注意,請勿再以摘錄、移動層次、增標、加註,造成閱讀上的誤解與不變...(明明就是您留言,還充當Outlookxp)」、「不可修改他人留言」、「不同意武斷認知」、「會這麼紊亂,很多因素是因為您亂編亂排亂引述,並夾雜同質性(含S89176)跳針性冗長發言」於今年一月再次警告過「請Chinuan12623真得別再動我的段落編輯,這段討論是新興且條目根本問題,不要再『幫我』下降層次」)、
  2. Mewaqua數月前警告「請Chinuan12623不要在他人留言中間插入自己的文字」、「Chinuan12623在本頁N次在Barter84留言上一行加上「下段為Barter84非針對此編修議題之"離題-發言」,沒有新意的留言重覆又重覆N次,影響他人閱讀,請停止
  3. Barter84警告「一邊討論一邊操控討論頁,這是球員兼裁判,自己玩自己贏的做法。如今被發現在討論頁使用編輯小動作取巧,營造利己不利人的不正常討論,被不同維基人提出批評,理虧站不住腳就使出刪除大法刪掉言論替自己找台階下
一再明知故犯(如本人剛留言時 2018年2月24日 (六) 16:36 的版本所寫、所設定的「因參與屠戮迫害機關警總所屬人士故不迴避致干擾正常編輯近兩年期間之參考資料匯編」與「建議善後開放案」是內容相關且次序緊密相連之主次段落卻被其一再亂改、濫改、亂切割他人完整留言層級/行文段落還始終故不承認)。
四. 此人老是到處張貼重複性文字,多位管理員與正規編輯根本都懶得看他搞不清規範、邏輯大有問題的東西,他卻依然故我在同一頁面的不同段落甚至同一段落一再張貼基本相同文字數次、把主題關聯度不同的東西混撒在版上(仍在大幅增加中)以干擾閱讀、討論、編輯、企圖遮蓋他人重點與事實真相、使眾人心生厭煩,如:
  1. Winertai於去年已點明「面對對條目本質有「敵視性」的「活躍編輯者」(這些人恨不得搞爛這條目讓他下架)」、「因本條目「活躍編輯者」...避免因「不專業」及「其他用途」致使條目品質越發惡化...請大家朝這方面著手來改善條目內容,避免常拿此條目當作業的台灣學生訕笑。
  2. Matt Smith質問Chinuan12623「閣下的這個編輯怎麼連blog都引用了?blog不是可靠來源,方針說得很清楚。無論閣下中意那裡面轉載的什麼文章,都應該去找文章本身的可靠來源,而不是直接使用blog網址。」、「此次編輯戰與閣下也有很大的關係。閣下進行的異動大都是沒有共識的、容易引發爭論,異動之前應該先提出來討論才是妥當的步驟。」、並奉勸其「不要鸚鵡學舌、拖延時間,這是很差勁的行為。如果閣下還沒意識到,那麼敝人告訴閣下,閣下現在正在違反方針WP:共識
  3. Barter84多次直言「敝人不同意發起者一直夾帶許多錯誤資訊,而且無法自行辯證真偽的情況下,以步步進逼的方式要求修改現行相對沒有爭議的內容,更何況這是重要性以及關注度極高的條目,非常不適當。」並請Chinuan12623不要使用土法煉鋼編修,裡面問題很多,不要誤導讀者...這句話就錯了...這是哪個文獻給的斷言?誰告訴你是這樣的?...要編輯歷史條目,請多閱覽專書、多補充知識、編輯要根據史實,不要搞成似是而非的三國演義小說。
五. Chinuan12623所涉編輯導致二二八事件條目被全保護至少已達341天,在過去的353天中,由於Chinuan12623所涉及的爭議,使本條目只有26天被開放,被全保護日數達327天,也就是有92.63%的日子都被全保護,導致不但ip帳號或具巡查豁免權的資深用戶均無法進行修訂或更新編輯,也增加管理員們每每需缺乏效率地個別處理細小變動之負擔。如:
  1. Outlookxp我查了當時新聞報導與文獻,並無蔡名嘴的說法。以引用為依歸
  2. Matt Smith國民黨的部落格不是可靠來源。回退至Barter84最後修訂的版本。
  3. Barter84不能將大家在看的維基百科導向特定少數人的觀點,不能這樣洗風向回退到 2017年10月21日 (六) 14:47 Suaveness的版本,任何修改皆應得到共識,不要挑起爭端
六. 有鑑於其已遭封禁多次、連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權都不具,卻仍長期蠻橫故意破壞明顯涉其利害之條目,並持續騷擾、擾亂、破壞、負面影響二二八事件等條目之進展,耗費眾人大量無謂時間,以上僅摘舉大家在Talk:二二八事件對此人的評價(尚不包括在中文維基更多頁面)即已凸顯多位來自各地且觀點不一的編者都不約而同地受不了他在這些條目的編輯與作風,大家實在已忍無可忍,顯然到了該嚴肅處理的時候,以免劣幣驅逐良幣。建請加重處理此累犯,封禁第八次,使其真能靜心瞭解維基規範與禮儀。
  1. (※)注意此爭議事項目前是暫時回退到管理員Outlookxp編修之版本,並於"討論頁"後述再編修
  2. 假閉關之名,謊稱?去查查我閉關幾次,各有幾個月,維基是無償公益編償,W當我幾日沒編會怎樣。連我閉關聲明都看不清處,眼閃那去了,有但書,只要你等來亂,就復出
  3. Wildcursive又誣謊-亂加引文均無之個人虛構臆測,被管理員Outlookxp揪出?在我編修前已有-攀爬外牆爲了插旗不慎墜落)敘述,去查歷史編輯,亂誣人,惡劣。
  4. 本人已規勸並警告Wildcursive有四次將臆測 "非關鑑死亡原因"之來源內容勿牽連影射入條目,而誤導社群 ,進而影響條目之正確與可讀性請中立客觀,並回退到管理員Outlookxp編修之版本
  5. 本人已於條目"討論頁"開闢此項討論,W應論述後再編修。
  6. 如Wildcursive執意偏頗取樣,那同理,另有一方歸究於警、政之說法也要都編入條目,那不亂了
  7. 故應就一般繆員之傷亡簡述,免入"非關鑑死亡原因"之來源內容勿牽連影射入條目來誤導社群,與影響條目之正確與可讀性請中立客觀
  8. Wildcursive曾經幾次將蔡英文於陸軍官校校慶"冗長講稿都想整篇塞入條目「第一位女總統蔡英文參加鳳山陸軍官校校慶,登上大閱官校閱車接受「全軍禮」致敬,並在司令台致詞強調軍隊裡沒有政黨、沒有派系,只有國家,國家需要有紀律的軍人來保疆衛土,訓勉新時代的國軍要為民主體制而犧牲、團結、負責,要以為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自由生活方式而犧牲、團結、負責為使命,在演練、作戰、救災中身先士卒、勇於承擔」...要全放入"陸軍官校"條目中,但都為我回退(應依前例簡述),他可能不知什麼叫雜染,什麼叫客觀精述
  9. 社群到WildCursive的用戶討論頁,貌似到了蔡政府、民進黨中央黨部,裡面一堆文武百官分配調遷討論,貌似WildCursive能上達天聽,或許這是他敵視軍公教,屢給本人扣帽之原因,摘除本人於維基為己任,好讓他一面倒來偏頗取樣編寫條目。WildCursive不要製造對立,軍公教是國家資產、服務人民,不需醜化,扯什麼軍公教不能寫"軍公教九三大遊行"(W你看過沒,內容完全中立客觀,還上DYK),依你理論,老師學生不能寫"課綱",綠獨身分黨籍的不能寫統獨、黨派條目,228受難者或遺族都不能寫228條目,戰後留台日裔更不能寫涉日、皇民條目,W你不要無限上綱,讓人噁;每個人都有一個"身份背景",但重點要脫離其背景身分來寫的條目要中立客觀,不是無法對事而論時,專對個人背景扣帽潑墨,是很糟糕。 
  10. Wildcursive老是以本人封禁紀錄頁面,來誣我是問題爭議人物。這就如同有些人被提告、檢察官起訴很多次,就代表他有罪嗎,當然不行,要以法院最中判定為依,社群知道我在維基得罪某些管理員,向來不對盤,所以總是能找我查,但請社群檢視,那些封禁多是解封,封我中還有二位管理員被永封跟罷免掉。再如前次舉報Wildcursive之處理,主犯未懲,倒挑來封我,未悔改之人是Wildcursive,我這受害人至今還再被害,對我之不當封禁似為Wildcursive他犯行背書,繼續危害。
  11. 連正常回應W之某段落留言,都能誣說是切割他留言段落次序,真是有夠扯。而WildCursive更離譜的是在討論頁中插入自設之-投票,以擅動頁面、段落次序、時序將他人之貼文更動至他處, 也移動了S89176對他WildCursive回應內容,反倒變成S89176對我Chinuan12623之回應,不自我檢討反誣人。
  12. W誣我導致二二八事件條目被全保護至少已達341天?我已經將保護前後編摘事因摘示,導致全保護的是Barter84,且B去年11月前後"3"次反對開放條目,前幾天還是堅持目前沒有想要開放條目,WildCursive染白為黑很糟糕。 
  13. Wildcursive在此引述說法淨一色是228條目同他一氣之人Winertai,Barter84讓人傻眼(昨被我說唸後,馬上補了一些用戶斷章取義的留言,但我不會舉用戶,我舉管理員群對W等人之規戒,因那是有公正力的)。又W怎不反思其編修看法是不同於Matt Smith、 Willy1018、S099001、S89176、Ebay5678、 蘇州宇文等人。又管理員給WildCursive等人之如下規戒:
A.請以文獻為依據,而不是個人身分-Outlookxp
B.人身的指責請不要-Outlookxp
C.文明方針指出,「對某人的過失予以惡意之猜測及指控」屬於不文明的行為,人身攻擊屬於「相當不文明的行為」。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對方的具有惡意的情形下,不應斷言對方具有惡意-Antigng
D.請節制對人的用詞,回到條目探討。這些攻擊性話語非屬於條目討論-Outlookxp
E.WildCursive很惡意的人身攻擊:刻意持續找個從未對相關條目展現過瞭解的中國籍管理員以不合慣例的方式來護航其個人的問題版本。(PS:當時正反雙方有請求協助的管理員有Antigng、霧島聖、Outlookxp,都是很客觀的在答處雙方,且都是同時受理雙方協助,何來護航之衊詞)
F.我強烈建議您們先停止「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之下的討論,以避免在跑題的路上越滑越遠。-Antigng。
G.WildCursive相關所示被刪除之內容,亦涉違反文明方針,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而非就條目內容論事。但請在牽涉條目爭議時保持冷靜,緊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則-Manchiu。

(*)提醒摘報導:繆德生的哥哥認為,弟亡是沒有任何外力影響,卻被三立政論節目主持人廖筱君講成這樣,家屬情何以堪?(指廖筱君與名嘴引用媒體來影射臆測繆德生的非關鍵死因)而家屬代表轉達三項看法,第一,繆德生從馬政府執政至今,對中華民國正統與維護中華民國從未懈怠,若只限於反對年金改革,對繆是絕大污辱。第二,網路上酸言酸語污衊繆德生人格,家屬懇切希望停止這種不理性的污衊和言論。第三,後續治喪事宜簡單隆重莊嚴的方式進行,不會擴大渲染)。就上,家屬都不想追究,不希望有不理性的污衊和言論,連治喪事宜都簡單不擴大渲染;反倒是維基有不當之臆測 "非關鑑死亡原因"之來源內容勿牽連影射入條目誤導社群,影響條目之正確與可讀性請中立客觀,水平可如此低劣嗎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3月10日 (六) 14:37 (UTC)

(※)注意該編爭,管理員已調節而移除W編入之影射臆測之文字敘述,W你自省為之。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2日 (一) 05:44 (UTC)

User:ToothpasteLake感謝。--Yelets Камнем лежать или гореть звездой?2018年3月12日 (一) 12:46 (UTC)
User:ToothpasteLake(~)補充:該頁面是第二次建立。我之前提報的那兩個為初次編輯者,初版同樣為惡作劇。--Yelets Камнем лежать или гореть звездой?2018年3月12日 (一) 12:50 (UTC)
我已經在編輯摘要附上原因,該部分的資料明顯未經篩選,僅將各年公開試中提及香城的資料加入,且過於細緻,根本不必列出,另我已在WP:VPD發起討論。我覺得IP君這樣隨便提報別人破壞十分不負責任。--【和平至上】💬📝 2018年3月16日 (五) 13:16 (UTC)

外遇wendeewong、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超出友誼的愛情關係,他給我的感覺太深刻了,那晚我不會忘記

原版: 外遇,也稱作婚外情出軌小三,是指有婚姻關係的其中一人,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超出友誼的愛情關係(不論是否有性行為)。外遇的定義依不同研究領域有些許不同,在社會學辭典中,外遇即有發生性交(通姦)行為;若僅有「思想或行為上的不貞」而無實際的性接觸,可稱之為精神外遇。法律上,有了性關係被視為是外遇的必要因素,此性關係是指已婚者與非配偶發生自願性的性行為。

根據臺北市觀音線協會於2002年6月的調查,臺灣有4%的已婚民眾有外遇經驗,以此數據推算,外遇人口約46萬人以上。

可參見編輯歷史,目前已撤銷更改

  • 繆德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連續"五次"人身攻擊
  • (*)'提醒'管理員都不見了嗎? 我真的很想知道,社群也想了解,管理員群為何對Wildcursive之屢次違反文明之人身攻擊與違反方針騷擾,都無法制止與封禁處份。編輯爭議已提"討論頁",然該員不討論,而反覆編入雜染非關鍵死因之誤導性內容之同時,於編摘二次人身攻擊1.已確定7月1日一體實施. 維基百科不是讓一小群領18%互相認識者取暖的地方),此衊軍公教影射衊本人。2.不要毫無四維八德地拖人家下海。本人二次警告[27][28]。就在本人此舉報Wildcursive人身攻擊後,W再二次對本人影涉與人身攻擊。1.在他刪除本人對其警告時,再次影射做出人身攻擊-就憑你這老警總? 臺灣對你已經太過客氣了。4.在此舉報頁罵-你這種行徑非常可X兼可X。5.「歷史紀錄血腥、社會形象低落的『警總』」人士(且為當事人約晚五期之學弟、也參加反年改活動)
  • 發現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17:00 (UTC)
  • 處理:編輯條目時,編者背景會否影響條目中立性,答案明顯不過。當中必然存在以個人觀點,試圖使條目之立場、編輯說事之模式朝有利己之處前進,這種行為是應予抵制的,因為它違反了中立觀點、不合理比重宣傳等方針。有偏見、先入為主的觀點,試圖影響條目中立是違反方針的。但我認為,目前方針能阻止編者試圖影響條目的中立性的這一行為、社群成員也會作出相應行動。方針不會因為編者是某背景而失去效用—換句話說夾帶私貨是不應該的。
所謂「濫編自己所屬社團與認識者甚至被加害者條目」、「警總」之類指控,與編輯條目了無關係。舉例而言,編者背景若為某黨黨員,是否代表他應避免編輯某黨、某黨主席、某黨史?顯然不可如此。
我們是以條目論事,不是因人而異。這種指責使條目僵局更形惡化,更抵觸文明、人身攻擊方針。因此,不要再有相關指責出現。管理員Antigng的發言很有意義:「維基百科的文化和現實生活中不一樣,這裡沒有豪爽粗野,只有一個一個彬彬有禮的讀書人坐在一起,板著面孔討論正經事。」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14日 (三) 01:04 (UTC)
  • (:)回應:參看樓下Wikipedia:當前的破壞#Chinuan12623即可知此人亂刪警方與各路目擊者等之眾多明晰影音、文字記錄事證,並故意記載錯誤訊息(明明已確定7月1日一體實施,卻被此人亂改)。此人身分背景已被其自誇自曬地公諸於世、一覽無遺多年,卻長期破壞「維基百科:應迴避利害衝突」原則,濫編自己所屬社團與認識者甚至被加害者條目,被各方糾舉後仍老是顧左右而言他,還好意思拿根本懶得理他的管理員當墊背,看到這種人,包括樓下所摘舉過的多位各地編者內心應該是一致的。--WildCursive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17:49 (UTC)
  • W說懶得理他的管理員當墊背?)(※)注意摘Outlookxp前給他人之對話:Chinuan12623與你意見不同,但他是個會尊重眾人多數意見、有民主素養的人,你可放心他是個正人君子)。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18:27 (UTC)
    • 你這不是要笑掉識者知情者的大牙嗎?竟敢拿你去年被揭發老警總身分前許久、時間情境完全不同的客套話來說嘴?!你天天到各版面胡亂抬出管理員舊文數次就能改變你的形象?你不拿管理員們「無奈而被同情的誤認」當擋箭牌混充就無法在維基生存嗎?過期失效的藥無法治心虛痼疾、更難拿來唬弄瞭解維基生態者。若真有種,就現在再去管理員們那兒請幾塊匾來掛,你敢嗎?有經驗的管理員與許多編者們大多都已看穿你這種狐假虎威、假傳聖旨的老把戲請不要隨便消費Outlookxp,你這種行徑非常可X兼可X! -- WildCursive留言2018年3月11日 (日) 19:37 (UTC)
  • (*)提醒該編爭,管理員已調節而移除W編入之影射臆測之文字敘述,W你自省為之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2日 (一) 05:44 (UTC)
  • (※)注意Wildcursive影射本人是血腥、社會形象低落的人士、也參加反年改活動),本人無前科,在職與社會形像還不錯;另我從未參加過反年改場子,Wildcursive可去爬梳我曾經對年改之議題留言過,我是支持年改的,Wildcursive老是說謊衊人,你要如此過一生嗎?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3日 (二) 04:12 (UTC)
(:)回應:『警總』的「歷史紀錄血腥、社會形象低落」是事實,可見於該條目及受害者條目如樓下Wikipedia:當前的破壞#Chinuan12623所摘列;你是多年『警總』人士也是事實,出於你多年來在維基各計畫的眾多毫不避嫌地自我表揚與揭露,亦可見於該條目及受害者條目再如樓下Wikipedia:當前的破壞#Chinuan12623所摘舉之史證。則「歷史紀錄血腥、社會形象低落的『警總』」人士一詞不過是反映你和警總的關係及維基站內所已公知之事
你於主旨在反對年金改革軍公教反污名要尊嚴九三大遊行前18天就很不尋常地創建該條目(維基慣例的正常情況是活動發生後才依事實創建,頂多於當天或前一天才創建,或於相關既成條目帶個幾筆,如規模更浩大的白衫軍運動330反服貿遊行均如此)。你的第一版內容明顯就是主打反年改,還在活動前不符常理、鉅細靡遺地刊載反年改議題及行程與遊行路線等內容明顯是在網路進行宣傳串聯造勢,然後在活動準備及進行的 04:08 - 17:12 消失,等活動結束後當晚立即記上當日現況,爾後持續編輯中亦透露你的立場,譬如故意刪除軍公教與勞工所領金額之明顯差異對比,而這中國國民黨政權造成的歷史不公平正是臺灣絕大多數人民支持年改的理由之一,卻被你企圖遮掩。你跟已被你大幅編入維基之反年改團體「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的站外關係,可不只有你知道,但我無意在此指出。從你在相關人事物條目之編輯,觀者與我都很難相信你支持蔡英文/林全/賴清德政府對軍人的年金改革。--WildCursive留言2018年3月13日 (二) 05:38 (UTC)
  • (:)回應,Wildcursive你的觀念與論述跟我差距甚大,我是論事,你專批人,影射抹黑扣帽人攻變你專項;
1.管理員對你影射背景騷擾人身攻擊之規戒,要深切自省莫再犯,要提高論述之格調。摘前述本人留言二則:
摘A:我論政事與選舉投票,看人不看黨,所以藍綠都有投(違言天譴)。
摘B:我雖不能代表軍公教,但類似你這種會有污衊軍公教傾向者,我能說就說,導正觀念。你能支持年金改革,每個人也行,我要有說反對改革的話嗎,你找出來。摘我前與他人論述:(我是贊成合理改革,1.可降低優存利率但不應廢除2.可降低所得替代率3.在職多繳,延後退休4.此次年改要求可長可久,下次不可再來,政府要是信用破產,政經危亡。)
2.Wildcursive再次影射本人是血腥、社會形象低落的人士、也參加反年改活動)。但本人無前科,在職與社會形像還不錯;另我從未參加過反年改場子,Wildcursive可去爬梳我曾經對年改之議題留言過,我是支持年改的,Wildcursive老是說謊衊人,你要如此過一生嗎?前次套-警總、這次扣-年改、你甘脆貼-中華民國國民,那我就在"中文"維基消失好了,扣帽、無限上綱,亂扯什麼利意迴閉,這反倒似指你,社群到WildCursive的用戶討論頁,貌似到了蔡政府、民進黨中央黨部,裡面一堆文武百官分配調遷討論,貌似WildCursive能上達天聽,或許這是W敵視軍公教,屢給本人扣帽之原因,以摘除本人於維基為己任,好讓他一面倒來偏頗取樣編寫條目。Wildcursive你啊無法對事論出理來,專學文革式批鬥人很行,注意格調水平。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6日 (五) 07:33 (UTC)

(※)注意管理員前次處理申封,對WildCursive影射背景騷擾、人身攻擊之規戒-你相關所示為Chinuan12623刪除之內容,涉違反文明方針,連結影射編者個人背景並作無關指責而非就條目內容論事,如「⋯⋯警總的惡行惡跡可是一直持續到你任職的1980s~1990s年代!如果你連貴單位的豐功偉業都搞不清楚,還有臉在此大言不慚?這種人有什麼能力來維基編歷史?!⋯⋯」等。請在牽涉條目爭議時保持冷靜,緊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則)。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13:37 (UTC)

特此聲明:本人寧可被永久封禁,也堅決拒絕向此名用戶「道歉」,故請勿撤回提報,謝謝。除非此名用戶就其長期加入不當外文行為向全體社群道歉,否則本人將會持續跟進此名用戶,以免維基百科出現更多不當外文。--胡蘿蔔 堅決反對採用戲謔意味作品為百萬條目紀念標誌 2018年3月17日 (六) 13:48 (UTC)

網路霸凌別人才是真的吧!不用扯到全體社群吧,因為有意見的只有你喔。--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3月17日 (六) 13:55 (UTC)
你一留言的時候,就有一個維基百科人跑去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症狀與管理大肆刪除條目內容,而且他跟你一樣是來自香港的資深編輯。(以下純屬自言自語,請勿對號入座:坦白說,我現在看很開,我一點都不在意這種事情,我並不是很在意我寫的條目被破壞然後怎樣,反正大家自有公評,而且條目現在變成那樣,乾脆提刪除好了。我沒意見。不高興的話 ADHD 順便提刪除也可以。 =) 我不可能跟霸凌者低頭的。--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3月17日 (六) 14:05 (UTC)
科普一下規則:根據WP:CSD,如果閣下是條目唯一實質貢獻者,即可以以「G10(原作者清空頁面或提出刪除,且貢獻者只有一人)」為由對該條目提請快速刪除。--胡蘿蔔 堅決反對採用戲謔意味作品為百萬條目紀念標誌 2018年3月17日 (六) 14:10 (UTC)
(開玩笑地:您是在引導我做您想做的事情吧!奇怪,資深編輯一看就知道這個條目的貢獻者不只一人,怎麼還會來這裡提出這樣的指導呢?我如果聽你的話,是不是你又順便要說我違反規定了?)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3月17日 (六) 14:12 (UTC)
邀請胡蘿蔔說說不當外文的標準是什麼? (我問N次了)--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3月17日 (六) 14:35 (UTC)
個人保持(=)中立一個爭論已經夠頭疼了,還來一個,你們有完沒有?— 2018年3月17日 (六) 14:58 (UTC)
告訴胡蘿蔔一點人生的經驗: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Temp3600留言2018年3月17日 (六) 15:27 (UTC)

在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裡,您可以直接刪除其他人的留言,但更推薦將討論頁存檔。許多新用戶認為他們可以刪除批評性的言論。這是不正確的,這些評論總是可以從頁面歷史中被檢索。去除一個留言表明該用戶已閱讀了此留言。

月光蝶留言2018年3月22日 (四) 01:32 (UTC) 地球光,月光蝶

我完全不理解為何該用戶會認為我破壞版面,該版面是由我親自建立的,我為何要破壞? 撤銷編輯是因為版面資料有錯,我添加新資料及修改錯誤,所以完全不理解為何該用戶會不斷刪除我編輯的資料,反過來說我破壞版面?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06:03(UTC)

一早已經係啦,反而係該用戶不斷刪除我編輯的資料,麻煩管理員可否跟進一下?

User:Stevencocoboy留言) 2018年3月22日 (四) 06:13(UTC)

  • @Stevencocoboy:版面資料有錯,我添加新資料 這點可以接受。只不過「修改錯誤」是指將新聞網站上的內容拷貝至維基百科嗎,還有 移除參考來源嗎?你的頁面太廣告了我幫你維基化,結果你反倒回退。版面資料(比如信息框和演員的還可以接受)有錯可以逐字添加,不需要回退阿。還有條目其中有一句「我國」,不是所有人都是大馬公民阿。我在檳城前面加個馬來西亞是因為檳城是馬來西亞的一部分。還有分類和Portal box那些也被一併移除。雖然這頁面或許是你創建的,但是你可以和我協商,不可以因為一點資訊被移除就將整完鍋打翻。 angys 祝農曆新年(春節)快樂 TLJ 2018年3月22日 (四) 06:35 (UTC)

還有該用戶又回退了,根據WP:回退不過三規則我是不會再回退了,還請管理員自行考慮。

@Stevencocoboy:如果你不滿意我的編輯請指出,但是請不要回退編輯,進行編輯戰,如果你執意回退,我也做不了什麼,還望閣下深思熟慮一番。 angys 祝農曆新年(春節)快樂 TLJ 2018年3月22日 (四) 06:40 (UTC)

(~)補充:在下認為其所指的小學生是此小學生論述,請MCC君切記先查證後反映,免得丟人現眼。--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3月22日 (四) 07:07 (UTC)
「丟人現眼」這四個字算不算人身攻擊呢?--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2日 (四) 07:17 (UTC)
他「胡亂指本人和管理員Shizhao在WP:RFCU的編輯為騷擾,擾亂和破壞,更在毫無證據下胡亂指管理員Shizhao為本人的共犯,拒不善意推定,另見[33]。」還是事實。--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3月22日 (四) 08:09 (UTC)
  • 漢服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漢服的定義在過去一直存在爭議,因為沒有權威性媒體對漢服的概念作出統一解釋,直到我發現了人民日報的官方微博。於是我引用了人民日報官方微博對漢服的定義與評論,遭到No1lovesu以「微博不是有效來源」這種私人理由的撤銷後我對他進行警告「刪除爭議性內容,添加更確定的內容。經諮詢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對於新浪微博的內容,『如果確信是該機構的公眾帳號,可以引用』。請勿擅自添加個人理由阻撓他人編輯」,但之後仍然遭到撤銷
  • 發現人:橡木茂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04:52 (UTC)
  • 處理:  編輯並非破壞請確保其最近編輯構成破壞後再重新提報--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10:45 (UTC)

回退未過三,編輯爭議,不適用,編輯戰不曾發生。[37]

暫時移走的原因為(1)原條目內詳情已經很充足,(2)另成立條目由命名開始已經違反中立方針,需先改善。編輯連結: 第一次[38] 第二次[39]


--Howbunbun留言2018年3月24日 (六) 14:22 (UTC)

另外,本人承認反應過敏,未有清楚交代原因,引起誤會,為其他編者所帶來不便致歉。

--Howbunbun留言2018年3月25日 (日) 10:04 (UTC)

    • 意見,我是認為Cut point刪除這筆所寫的摘要理由怪怪的[41][42],那本雜誌是豐年社所發行的,如果對台灣農業史有研究,會知道那專門出農業書籍的老出版社。--Outlookxp留言2018年3月26日 (一) 10:35 (UTC)
    • (:)回應,可能有點誤會吧,我刪的時候,他寫的可是引用自:"農傳媒",當時我查了一下那的確是最近才有的網路媒體。不過既然自由時報也有引用那這來源可以接受。--Cut point留言2018年3月26日 (一) 10:44 (UTC)
      • 其實只論農業新聞的話,農傳媒應該要比自由時報(以及其他三大報)可靠得多。 -KRF留言2018年3月26日 (一) 11:05 (UTC)
      • (:)回應:這個我之前也查過,我查到的是"農傳媒"有官方資助(農委會)不算第三方客觀媒體,所以他在吳音寧這事件上本來就不客觀然後又不像其他官方媒體比如中央社有一定的權威,這是我當初決定刪掉的理由。當然如果跟他立場沒有衝突的事情上我覺得引用農傳媒還可以接受,但在這件事上因為其官方身分有一定立場最好還是避免引用。--Cut point留言2018年3月26日 (一) 11:17 (UTC)
[43][44]查了一下看起來農傳媒確實是農委會下的財團法人豐年社經營的,當然兩方都自己說獨立運作就是了......--LHD留言2018年3月26日 (一) 11:41 (UTC)
既然是測試,而且又回退了,為何報破壞?--1233( T / C 2018年3月26日 (一) 13:14 (UTC)
測試不是應該用於沙盒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3月26日 (一) 13:16 (UTC)

:@Galaxyharrylion:神奇的豁免權,請問該豁免權源於哪條方針  囧rz...[開玩笑的]--Tazkeung Is Here!Introduction!Talk with me! 2018年3月27日 (二) 13:12 (UTC)

@Tazkeung一切拜基金會所賜。[開玩笑的] 2018年3月28日 (三) 04:59 (UTC)

  問題理由過於簡單,難以判斷。請提供儘可能詳細的理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3月27日 (二) 12:20 (UTC)

  • 本人於3月9日因條目違反多項維基原則將條目「香城」提交存廢討論。於同月26日,有鑑於討論期結束,本人以刪除零碎資料後保留作為共識關閉討論。(3票刪除,6票清理(並保留),3票保留(另有1票保留並承認頁面未經整理但無指出應否刪去相關章節,不知如何歸納,特此列出))。


另外,於存廢討論其間, 有人為了更廣泛地諮詢維基人,於互助客棧詢問其他維基人的意見,結果四人認為應清理,一人(正是Wpcpey本人)認為應保留。

上述兩次討論已表明社群已經達成共識,但Wpcpey仍 堅持己見,多次把頁面回退至爭議版本,即使已在對其對話頁提醒但仍然持續相關行為,且其行為已違反回退不過三,故在此舉報。

請留意此前一直是IP用戶在回退,但被半保護後這用戶卻立即出來回退。--【和平至上】💬📝 2018年3月28日 (三) 11:25 (UTC)
是很可疑,但不足以成為證據-某人 2018年3月28日 (三) 12:32 (UTC)

公務員加入抄別段改幾個字的假資訊,又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做剪貼移動,  一望而知WP:110.29傀儡。

加入與111.250.200.195加入的虛構內容相同的條目草稿截圖(從Google庫存查到是被刪的教育階級),  一望而知WP:110.29傀儡。

本人有理由相信以上各用戶屬同一人,並以同一部手機進行編輯,因此本人建議應上述IP的ISP網上行投訴,以遏止有關行為。

59.125.11.163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
123.205.18.159 (討論 | 貢獻 | 全域貢獻 | whois | (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