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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註冊用戶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我檢視了韓樹峰,《南北朝時期淮漢迤北的邊境豪族》(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頁12,根本沒有「韓樹峰則從王玄謨於晉末起家徐州從事,判定王家已在晉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應稱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嘆(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Talk:江歌案 § 提議討論: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筆誤或失當
敬愛的編輯前輩您好,
筆者在瀏覽「江歌案」詞條時,發現其可能有幾處筆誤或不當引用的地方。在此將詳細情況及相關依據說明如下,若您百忙之中能撥冗審閱,不勝感激。
背景與案發經過
該段多處虛增或刪除可信來源的原文,沒有正當理由調換原文事件發生順序。例如:
- 原文為:陳世峰找到劉某曦與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門糾纏滋擾,劉某曦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維基描述:「陳世峰找到劉鑫與江歌同住的公寓,糾纏騷擾
劉鑫,劉鑫未打開房門,用微信向外出的江歌求助。」 - 原文為:劉某曦以合住公寓違反當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鬧大為由加以勸阻,並請求江歌回來幫助解圍。維基描述:「劉鑫憂她
搬入江歌公寓合住在當地不合法而否定了江歌的報警提議。」 - 原文為:其間,劉某曦未將陳世峰糾纏恐嚇的相關情況告知江歌。當晚11時許,劉某曦因感覺害怕,通過微信要求江歌在地鐵站等她一同返回公寓。維基描述:「當晚11時許,劉鑫向江歌發送消息,希望江歌到東中野車站等候自己一同步行回家,但未將陳世峰後來的糾纏威脅恐嚇的情況告知江歌。」
- 原文為:11月3日零時許,二人匯合後一同步行返回公寓。維基描述:「次日(11月3日)凌晨0時15分左右,二人回到住處」
- 原文為:陳世峰在公寓門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頸部十餘刀,隨後逃離現場。劉某曦在屋內兩次撥打報警電話。維基描述:「
江歌無法進入自己的居住寓所,在走廊過道被陳世峰捅刺頸部等部位十餘刀,陳世峰隨後逃離;其間,劉鑫始終留在室內,打了電話報警,直到警察到達現場後才打開房門」
可信來源(判決書)中單純的事實陳述或法條闡釋,通常不被認為具有獨創性。例如,對案件事實的客觀記錄不受著作權保護,沒有重新轉述以避免侵權的需求。另據大陸法規,大陸的判決書處於社會公有領域內,不屬於私人或特定團體所有的知識財產。
劉鑫與其父母在資訊發佈後的第二、三天先後與江秋蓮聯繫,指責其侵犯了他們一家人的私隱,要求她將發佈的私人資訊撤下,但遭到江秋蓮拒絕[2]
該段描述時間點與參考文獻中所述的時間不符。
指責其侵犯了他們一家人的私隱的對應語句在江秋蓮聊天截圖的第三張,為「可是你已經侵犯我家人的私隱了」[3]。該描述並非出自參考文獻的原文,而是編者自行添加的表述。目前的版本將「我家人的私隱」改為「他們一家人的私隱」,並將原本明顯委屈的話語描述為指責,這些修訂並不準確。
參考文獻原文為「2017年5月21日,江歌遇害200天,一直找不到劉鑫的江秋蓮在網上釋出文章《泣血的吶喊:劉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來作證!》,曝光了劉鑫全家的姓名、照片、身份證號、電話等個人資訊,公開喊話劉鑫。網絡上再一次掀起對劉鑫的譴責和謾罵。釋出當天,江秋蓮收到了劉鑫發來的資訊:給你一天時間撤回資訊,你不撤回,我死了也不會去作證。2017年5月22日,資訊公佈的第二天,劉鑫發來資訊要帶家人和江秋蓮見面,但江秋蓮未置可否。」
劉鑫表達了對自己避江秋蓮而不見的歉疚,但二人最終依然沒能達成和解[4]
參考文獻[5]已失效,這兩句話在文獻存檔中並不存在。懷疑其來源為存檔中無法播放的視頻,可能需要補充有效來源。 參考文獻原文「江秋蓮沒有原諒劉鑫,她認為見面時劉鑫所表現出來的悲傷、愧疚並不真誠」?
[劉鑫]在江秋蓮公佈其個人資訊後曾威脅不出庭作證[6]
該描述刪除了一些有效資訊。參考文獻原文為「同日,劉鑫發資訊給江母要求其撤下文章,並威脅說若不刪除則不會出庭作證」[7]
刪減過的句子比較容易讓讀者對劉鑫產生負面觀感,因為省略了一些背景脈絡,導致她的行為看起來更加不合理或是無緣無故。因此,我們可以推測這樣的刪減手法,很可能是刻意要讓劉鑫在輿論上處於不利的位置。不過,要判斷是否真的存在刻意操作的動機,還是需要進一步了解刪減者的意圖以及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才能下定論。
案發時劉鑫報了警,但案發後最初劉鑫稱不知兇手為何人,不知兇手的線索[8]
這一描述並未以中立觀點撰寫,公正表述,也未忠實地還原參考文獻;原文稱,劉鑫在江歌遇害當時沒看到兇手,某編輯者可能誤將其混淆為「案發後最初」。這一描述可能是有意引導人們懷疑劉鑫替兇手隱瞞,這一懷疑並未在參考文獻中體現。
參考文獻原文:劉鑫對日本警方表示,江歌離開房間後不久,她在屋裏聽到了江歌與人用漢語爭吵,她當時曾試圖推門出去看,但發現門打不開,於是撥打了電話報警。當時報警的還有公寓的房東,報警的原因是她聽到了女性的尖叫聲。劉鑫對北青報記者表示,直到警察來了之後她才知道自己當時為什麼打不開門,因為江歌倒在了門前。劉鑫對北青報記者稱,她已經快被這些質疑「逼瘋了」。劉鑫說,江歌遇害時,她根本沒有看到任何有關嫌疑人的資訊,聽到爭吵聲也是隔着門的,「我如果真的知道哪怕一點兇手的線索,案子都不至於拖到現在還破不了。」
檢方在庭上播放了劉鑫報警時的電話錄音,劉鑫在錄音開頭用中文說道「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在接線員詢問其是否已經鎖門時也給出了肯定回答,印證了辯方律師在庭審首日做出的陳述[9]。
該描述的參考文獻為微博博文,且所謂錄音為文字轉述,容易篡改,並非高可信來源;博文中明確指出「以下直錄從日文再譯為中文,和被告及證人原話措詞有出入,僅供參考」。根據較難偽造的錄音[10],該描述混淆了第一段報警錄音和第二段報警錄音。實際情況如下:
劉鑫在第一次報警錄音開頭用中文說道「把門鎖了,你不要罵(鬧?)了」,在接線員詢問其是否已經鎖門時回答「私は大丈夫ですけど,はい(我還好,但是...)」,隨後,接線員要劉鑫把門鎖好;第二次報警錄音中,在接線員詢問「部屋の鍵閉」時劉鑫給出了肯定回答。
此後,劉鑫一度對江秋蓮發給她的微信資訊避而不回,在承諾將參加江歌葬禮後失約,也未遵守約定在江秋蓮前往日本時與其會面[11]
該描述調換了參考文獻原文的順序,增添了原文沒有的內容,且可能有筆誤。
- 江歌的葬禮在日本舉行,但劉鑫並沒有出現 → 在承諾將參加江歌葬禮後失約。增添了「承諾」「失約」,構建劉鑫言而無信的小人形象。而且刪除了劉鑫辯解稱自己已到葬禮現場,但因警察阻止,不能下車參加葬禮的內容。
- 江秋蓮再次赴日處理江歌案件。劉鑫答應去接機,再次失約 → 未遵守約定在江秋蓮前往日本時與其會面,將「答應去接機」改為與其會面,將「再次赴日」改為前往日本。請問有誰知道這種細微的改變有什麼含意嗎?
- 2016年12月14日,陳世峰以殺人罪被正式起訴。此後,劉鑫不再回復江秋蓮的任何問題,從江秋蓮的微信中徹底消失。 目前的版本將這最後一句提到最前面。
參考文獻原文:2016年11月11日,江歌的葬禮在日本舉行,但劉鑫並沒有出現,也不再回復江秋蓮的微信。2016年12月11日,江秋蓮再次赴日處理江歌案件。劉鑫答應去接機,再次失約。在日期間,劉鑫曾經約過江秋蓮一次,但江秋蓮因行程緊湊請求變更時間,劉鑫沒有再約她。2016年12月14日,陳世峰以殺人罪被正式起訴。此後,劉鑫不再回復江秋蓮的任何問題,從江秋蓮的微信中徹底消失。
劉鑫認為江秋蓮的微博招致了網友對其的詆毀,並在私人通訊中對江秋蓮表示,自己在案件結束後將不再與其來往[12]
這段描述會讓人誤以為劉鑫對江秋蓮微博的反應,只是認為江秋蓮的微博引來網友撻伐,扭曲、隱瞞劉鑫的原意,完全把劉鑫塑造成一個絕情的人。但實際上,根據媒體引用的資料,被隱瞞的劉鑫原意包含以下幾點:1. 劉鑫一直很積極地配合警方辦案,為了江歌,就算拼了命也要把兇手繩之以法。2. 江秋蓮到日本後,劉鑫很擔心她的狀況,不斷向警方打聽她的消息。3. 劉鑫似乎曾在與江秋蓮的溝通中表示,由於雙方互動的不對等,以及江秋蓮對她造成的傷害,案件結束後,她不願意再見到江秋蓮。4. 江秋蓮一有點風吹草動就把消息散佈到網絡上,這樣會妨礙警方抓捕兇手的進度,甚至可能導致兇手逃脫。
劉鑫原話大致如下「三叔媽媽,你冷靜下來可以嗎?[劉鑫]是當事人,為了儘快破案給三叔和你們一個交代,[劉鑫]每天都在盡全力地配合警察。現在誰是兇手還沒着落,[劉鑫]不見[江秋蓮]不是在躲[江秋蓮]不敢見[江秋蓮],是因為現在謎點太多,沒有找到兇手,沒法給[江秋蓮]一個交待。現在是知道一點風吹草動就在網上散佈,散佈的資訊越多,兇手越難抓。而且[劉鑫]現在除了警察誰也見不到。[江秋蓮]每天在微博發的那些東西都不着邊際,引來無知群眾的猜疑,然後對[劉鑫]造成傷害。大家一起抨擊[劉鑫],[江秋蓮]心裏痛快,[劉鑫]也無話可說。從[江秋蓮]來了日本以後,[劉鑫]就一直擔心地從警察那裏打聽[江秋蓮]的狀況,[江秋蓮]卻讓網友這樣詆毀[劉鑫]。[劉鑫]不恨[江秋蓮],但[江秋蓮]已經對[劉鑫]造成傷害了,事情解決了以後也不會再見[江秋蓮]了。放心吧,為了[江歌],[劉鑫]拼到死也會找到兇手,這是[劉鑫]唯一能對[江秋蓮]承諾的。」
[江秋蓮]在江歌1歲時與江歌之父離婚,20多年間一直獨自撫養江歌[13]
經查有關編輯避開最可靠來源,囉嗦非維基化非建設性。該資訊標註的參考文獻是未標明原始來源的多手來源,作者是自稱中國鑑測家的個人創作者北村 豊,並非可靠來源。
且該資訊的原始來源系江秋蓮自稱,不應在維基中以確鑿無疑的語氣指出。江秋蓮本人稱自己「經常把[江歌]放在姥姥家」[14],這與[江秋蓮]一直獨自撫養江歌的說法相衝突。
有調查記者質疑該資訊為虛假[15],但維基未添加相關資訊。
劉鑫隨後提出上訴,但二審維持原判
該部分無參考文獻,其他編輯者附加參考文獻後被復原。
[江秋蓮]曝光其個人資訊後,[劉鑫]威脅不出庭作證[16]
同前。參考文獻原文中的「若不刪除則不會出庭作證」似乎被刻意刪除,導致維基內容與原意產生微妙不同,使大眾在看到[劉鑫]威脅不出庭作證此句時,對劉鑫產生不公正的壞印象。參考文獻原文:「2017年5月21日,尋覓劉鑫無果的江母在微博中釋出《泣血的吶喊:劉鑫,江歌的冤魂喊你出來作證!》一文,其中公佈了劉鑫的住址、全家身分證號碼與聯繫方式、工作單位及車牌號。同日,劉鑫發資訊給江母要求其撤下文章,並威脅說若不刪除則不會出庭作證,二人在微信中發生爭執。」
劉鑫在案發後逃避與江秋蓮見面[17]
參考文獻原文的說法是,警方要求劉鑫不與江秋蓮見面,且劉鑫也曾約江秋蓮,但江秋蓮表示時間安排緊湊而未見面。
參考文獻原文:「劉鑫回應稱因當時已在做問詢,被警方要求不見江母。」「11月12日是江歌的葬禮,曾在前一晚表示自己會出現並告知江母疑犯陳世峰姓名和詳細資訊的劉鑫卻並未現身,劉鑫採訪中表示是被警方要求,她曾對警方說不想自己的容貌出現在媒體上,日本警方表示葬禮當天會有媒體,因此對她說不要現身。直至11月19日江母帶女兒骨灰回國,兩人始終未見面。」「12月11日,江母再次赴日處理江歌案件,曾答應接機的劉鑫再次失約。而在江母第二次赴日期間,劉鑫也曾約江母,但因江母時間安排緊湊而錯過。」
案件於2019年10月28日成功立案
相關參考文獻的原文為「立案」[18]「受理立案」[19]「正式立案」[20],改成成功立案後有明顯的個人傾向,不符合維基中立原則。
有編者指出,「成功」只是個人習慣用語,並非個人傾向,不違反中立原則,不過確實冗餘,應刪去。
案發後近一年,劉鑫一直拒絕江秋蓮與其見面的請求,甚至「消失」[21]
這一說法來源於網絡現有資訊,並非權威媒體認證的準確事實,請問是否應當註明其為觀點而非事實?
參考文獻原文:北京師範大學博士後、京都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部齊曉伶在接受法制網採訪時指出,「根據網絡現有資訊,劉鑫事件有其特殊性,江歌媽媽在極力懇求見其一面被拒絕甚至消失之後,無奈之下才藉助網絡逼劉鑫出面及出庭作證,江歌因幫助劉鑫而死,江歌媽媽的這一要求可以說完全是情理之中。」
@日期20220626@HugoKoo@AT@JimmyStardust@Shwangtianyuan@Huangsijun17@Slanterns--Liqx(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7:58 (UTC)— Liqx(討論)在本主題以外只有很少或沒有編輯。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我檢視了韓樹峰,《南北朝時期淮漢迤北的邊境豪族》(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頁12,根本沒有「韓樹峰則從王玄謨於晉末起家徐州從事,判定王家已在晉末定居徐州下邳,故王家應稱為下邳王氏,而非太原王氏」這一句或者相似的描述——星辰之嘆(留言) 2024年10月22日 (二) 06:08 (UTC)
Vuelta Abajo一開始的翻譯是「大阿瓦奧」,2008年7月18日被IP用戶改為「下布埃爾塔」(Special:diff/7362653/7525810)
「下布埃爾塔」英文和西文讀音都不像,所以找了一下資料。
到底哪一個才是準確?--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12:07 (UTC)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變更。(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裏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媒體、藝術與建築
Herbertman認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據各大音樂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顯示版權℗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應該是經過授權才正式出版。照這種說法,但應該依靠於可靠第三方來源的支持。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
Talk: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 中華民國的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當選人日後死亡、辭職、被停職、被解職、被罷免,或其他人補選當選、遞補的資訊
如題。
具體實例: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條目不應記述立法委員游錫堃、洪申翰任內辭職,並分別由王正旭、王義川遞補的事項,這些記述在模板{{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或條目立法院第十一屆立法委員名單中就已經足夠。
理由是,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記述的主體之一應是「立法委員當選人」,而不應是「立法委員」。「立委當選人」不等於「立委」,立委當選人需經過宣誓就職才能成為立委,而日後立委的變動已經不是立委選舉條目所應該着眼的範圍了,選舉條目就應該僅止於選舉結果。
請問各位先進認為如何?---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9 (UTC)數月以前我給「社會主義國家」加了{{需要第三方來源}}模板,後被U:The Puki desu移除,U:向史公哲曰傾向認同我的編輯而U:Flyinet不認同。我認為用某國憲法來佐證某國性質實在有悖《WP:可靠來源》指引中的「使用第三方來源」要求。並且這並不是沒有爭議的問題。建議參考英維,直接寫為「國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7日 (三) 15:26 (UTC)
有新註冊用戶添加非第三方來源,中共鎮壓一方來源,稱關死去。該來源「中國反邪教網」係由中共專門鎮壓法輪功等信仰群體的610辦公室,於2017年成立。
Talk: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建議更名:「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
「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 → 「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習近平對廣東珠海市駕車衝撞行人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新華社通稿且是總書記指示,應該會有較多來源轉載使用該名稱,符合NC:常用名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35 (UTC)
有資料可以證明「小沈阳」的繁體是「小沈陽」嗎,我記得他曾經在歌中唱過「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參見[[Wikipedia:字詞轉換/修復請求/存檔/2017年5月#小瀋陽。--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參考資料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背景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中的語音學術語,特別是音素名稱,多數是按英語直譯而來。然而,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漢語學術規範,也可能導致概念理解的偏差。為了提高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我提議將這些術語根據最新的學術規範進行修正。
權威依據
本提議主要參考了《方言》2007年第1期第1頁刊載的國際音標中文版。該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並於2011年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第41卷第2期正式收錄承認。這無疑是目前最權威的中文版國際音標。
以下內容引用自 unt 在知乎發佈的國際音標表(官方中文版) 一文:
國際音標的最權威中文版當屬《方言》2007 年第 1 期第 1 頁所刊載的版本,這一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之後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2011 年(第 41 卷)第 2 期收錄承認。表格如下:
語音學術語小組成員
顧問小組:鮑懷翹、曹劍芬、黃泰翼、林茂燦、呂士楠、鄭秋豫、王洪君、王嘉齡、王理嘉、徐雲揚
工作小組:胡方、孔江平、李愛軍、麥耘、陶建華、王蘊佳、熊子瑜、朱曉農
該圖片為 unt 提取自國際語音學會官網 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 里 The ch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in Chinese (2007) 的 PDF。這個收集各語言翻譯版國際音標表的專案「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正是受上面中譯版的啟發而設立的。
表中有一些術語值得注意,人們常常會誤用,或者使用過時術語:
- p、b 一行叫爆發音(plosive),不叫塞音(stop)。塞音可以包括爆發音(「簡單塞音」)和塞擦音(「擦除阻塞音」),而爆發音是更精確的術語
- 拍音(tap)或閃音(flap)是兩個術語,略有不同:拍音的主動調音器官的運動方向垂直於被動調音器官,閃音是平行於。通常 ɾ 是拍音,ɽ 是閃音
- ʋ、ɹ 一行叫近音(approximant),其舊稱無擦通音(frictionless continuant)已過時。原則上,無擦通音包括近音和元音。通音(continuant)是在此基礎上再包括上擦音,是含義更寬的概念
- s、z 一列叫齦音(alveolar),其舊稱齒齦音已過時。現在,「齒齦」可以指齒音或齦音。特別注意,t、d、n、l 等輔音橫跨三列,它們可以表示齒音、齦音和齦後音
- ʃ、ʒ 一列叫齦後音(postalveolar),其舊稱舌葉音已過時。現在,舌葉性(laminal)描述的是主動調音器官(見附加符號部分),而不是調音部位
- ʘ、ǀ 一列叫嘖音(click),舊稱搭嘴音(但仍然通行),後來朱曉農又改作喌音(但尚未推廣開)
- pʼ、tʼ 一列叫噴音(ejective),其舊稱擠喉音應當過時
- ʍ、w 作唇–軟齶音(labial-velar),ɥ 作唇–硬齶音(labial-palatal),ɕ、ʑ 作齦–齶音(alveolo-palatal)。特別注意,ʍ 是擦音而不是近音
- 描述輔音的順序是調音部位+(送氣)+清濁+調音方法+「音」。語言學愛好者常常說清濁+(送氣)+調音部位+調音方法+「音」,這是中文維基百科上機械照搬英文語序的結果,不提倡使用
- 氣聲(breathy voice)和嘎裂聲(creaky voice)兩個發聲態的譯名確定了(表中是「voiced」所以是「聲性」),嘎裂聲的舊譯緊喉音、喉化音等已過時
- rhotic 譯作 r 色彩(更直接對應的英文是 r-colored),也有人作 r 音色,其舊稱捲舌(性)、帶 r 意味的、r 化、兒化等已過時
- no audible release 譯作無聞除阻,也有人作無聽感除阻,其舊譯唯閉音已過時。語言學愛好者常常說「不除阻」,是不正確的,因為爆發音不除阻的話人就憋死了。有人譯作無聲除阻也不妥當,因為「無聲」易被誤解為不帶聲(voiceless)。特別注意,漢語入聲韻尾並沒有必要加無聞除阻符號,因為漢語的鼻音韻尾也是無聞除阻的
具體修改建議
基於以上資訊,以下條目名稱可作以下修改:齒齒齦音建議修改為 齒齦音;濁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塞擦音」;濁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爆發音」;濁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擦音」;清小舌內爆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內爆音」;清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塞擦音」;清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爆發音」;清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擦音」;
技術方面的考量
為了實現這些修改,似乎可以考慮利用Wikipedia:字詞轉換功能?這不僅可以保證術語的一致性,還能兼顧不同讀者群體的閱讀習慣。
結語
採納這一提議將顯著提升維基百科語音學相關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這不僅有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相關概念,也能夠使我們的內容更加符合當前學術界的規範。我懇請各位編輯者認真考慮並支持這一提議。讓我們共同為提升維基百科的學術品質而努力!--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19日 (六) 18:13 (UTC)
- (+)強烈支持:很多年前就在知乎拜讀過unt的這篇文章,一直想提議大幅修改……中文維基百科學科術語的原創翻譯向來也十分猖獗,只是我最近暫時只將推進到限制專有名詞原創翻譯上面……不過,「最權威中文版」不排除可能有大陸地域中心的問題,對其他地區詞來說還需要確認一下。另外,個別名詞雖然存在學術規範,但也有其他常用名稱(比如雖然「爆發音」可能更規範,但「塞音」也顯然很常見、尤其是在和「擦音」對舉的時候),這些也可能需要額外考慮。——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0日 (日) 02:04 (UTC)
- 塞音雖然是常用名稱,但既然已經過時了,在不涉及歧義時似乎就應該儘量替換。我覺得不用太考慮和擦音對舉的問題,爆發音和內爆音還可以對舉呢。--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
- 我是說(僅在)對舉/並列時使用。--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9:00 (UTC)
- 塞音雖然是常用名稱,但既然已經過時了,在不涉及歧義時似乎就應該儘量替換。我覺得不用太考慮和擦音對舉的問題,爆發音和內爆音還可以對舉呢。--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
- (!)意見:直接轉換要慎重。以及有些舊稱的確更加通行到無法忽視。不過,將新譯名作為標準條目名是合理的。--The Puki desu(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0:24 (UTC)
- 很需要注意地區詞轉換及常用名稱原則等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23 (UTC)
- (&)建議&(~)補充:
- 權威性和準確性:國際語音協會所接受的術語名稱應被採納,以確保術語的一致性和準確性。同時,對於常見且通用的俗稱,如生物分類學中提供學名和俗稱一樣,或許可以考慮在條目中提及或設定重新導向,以幫助讀者更好理解,例如學名「齦顫音」俗稱「大舌音」;而俗稱「小舌音」可能指「小舌顫音」或「小舌擦音」,或許可以考慮重新導向。
- 尊重歷史事實:為尊重歷史上廣泛使用的通用名稱,或許當將規範名稱作為標準條目名稱,但在內容中提及這些通用名稱;同時或許可以提及舊稱及已廢除術語並加以解釋,使讀者了解學術知識和思想的發展變化。
- @自由雨日@The Puki desu@Ericliu1912--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21 (UTC)
- @Ryanlo713:台灣等地地區詞我不確定,不好說。就中國大陸地區詞而言,我完全支持這一做法。我強烈地認為,在名稱常用度沒有數量級差異時,(學科術語方面)「規範性」原則應高於「常用性」原則。——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47 (UTC)
- 如果其他地區沒有相應規範,應該可以直接按大陸規範統攝。而且這似乎也不是大陸部門的規範?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1:36 (UTC)
- (~)補充:根據現有的討論,我有一些疑問,包括:
- 是否需要設定正式投票程式讓更多編輯參與表決?
- 是否需要組建一個專門的工作組來推進這項修改?工作組可以進一步研究各地區的學術規範,整理出一份詳細的修改清單,制定具體的實施計劃等。
- 是否需要採取分階段實施的策略?例如:
- 第一階段:修改爭議較小的術語
- 第二階段:修改有一定爭議但多數人支持的術語
- 第三階段:處理存在較大分歧的術語
- 是否需要設定過渡期?比如過渡期內保留舊稱的重新導向,並在條目中註明新舊稱謂,以便讀者適應。
- 如何將措施落到實處?可能包括:
- 需要指定一位主要負責人來協調整個過程?
- 需要制定詳細的時間表和里程碑?
- 需要利用機械人來協助大規模修改?
- 需要加強與語言學專業人士的合作,確保修改的專業性?
- 需要定期在社群中通報進展,保持透明度?
- 是否還有其他方面需要考慮?
-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09 (UTC)
- 沒必要投票。我們幾乎都不使用投票來確定共識(而是討論),只有在涉及面非常廣的重大爭議性問題上才使用投票的方式快速徵求意見?(且最終也並非會以投票結果決定。)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這裏討論已經是涉及面非常大的討論,我覺得足夠了。如果還要繼續擴大的話,可以用{{RFC}}和{{公告欄}}。
- 也許可以進一步請對該問題感興趣的編者討論,比如語言學專題編者。
- 視爭議情況而定,確實可以這麼做。
- 重新導向應該長期保留;舊稱/別稱視情況而定,單純譯法語序問題(如「清小舌塞擦音」)應該可以直接不寫,但「塞音」等別稱應該(長期)寫。
- 應該不用這麼複雜吧……大家都是志願者,有空就可以作「負責人」協調者(比如您);時間表/里程碑我想就不必了;和專業人士的合作,如果可以做到的話,我想也一定是好事兒。機械人修改的問題,如果是「清小舌塞擦音 -> 小舌清塞擦音」這類改動應該沒問題,不過有些術語(比如「塞音」)可能不適合全盤改掉(因為和「擦音」對舉時仍常稱「塞音」而非「爆發音」)。
-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21 (UTC)
- 我對技術實施方面不太瞭解。什麽時候方便開始?--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1 (UTC)
- 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沒這麼多繁文縟節,要改就改。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08 (UTC)
- 已通知語言學、語言兩專題,並邀請Unt Phesoca。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
- unt您是怎麼邀請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
用戶討論頁——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6 (UTC)- 😱她居然在這裏!--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8 (UTC)
- unt您是怎麼邀請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
- 謝謝!我非常支持修改。在十幾年前,維基百科採用的術語翻譯確實是比當時大陸學界更先進的;但是近年來,大陸學界的語音學學者越來越多採用這個中譯版國際音標表裏的術語了,維基百科的一些術語就顯得過時了,尤其還有齒齦音vs齒齒齦音這種腦筋急轉彎。2021年我那篇知乎文章釋出後,就曾有人提議過修改條目術語(當然,當時也有人反對),但最終未能進行。我想,此時不改,更待何時--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41 (UTC)
- 關於「塞音」和「爆發音」,現在中英文學界在一般行文里仍然多是用「塞音/stop」專指「爆發音/plosive」的(即,不包含塞擦音),但是如果是專門提及音素名稱,那就要說「爆發音/plosive」而不說「塞音/stop」了,這樣顯得嚴謹。我想音素的條目名還是應該用「爆發音」,正文裏面用「塞音」倒是問題不大--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1 (UTC)
- @Unt Phesoca:謝謝大佬回復!我曾多次在其他平台以不同身份和您有過幾次小互動,在這裏見到您是最開心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03 (UTC)
- 已通知語言學、語言兩專題,並邀請Unt Phesoca。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
- @書畫晝盡告訴我其曾給中文維基百科增加過多個音素條目,或能協助修改。--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7 (UTC)
- 慚愧,我註冊維基帳號後最早一批編輯(2020年12月)就是對IPA表「查缺補漏」,補上實際語例或翻譯新條目。巧的是,包含建立條目在內的工作恰是在UntPhesoca的知乎文章釋出(2021年2月2日)前夕完成的😂😂,是很難立刻回頭大改,於是也是成了「歷史遺留」。
- 新條目的條目名,當時是比照現有條目名譯的,而「現有條目名」本就是字字直譯,於是有了en:voiceless velar lateral fricative -> 清軟齶邊擦音等等。至於內容,現在看來實在是草草而成,也是可以藉此機會潤色、改正。
- 書畫晝盡(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9 (UTC)
- (+)支持 但我認為denti-alveolar consonant譯為「齒-齦音」更好,以避免譯為「齒齦音」會出現的幾個問題:①新舊術語混淆導致不必要的誤解;②後人會很難判斷近年的文章/論文中的「齒齦音」具體表示什麼;③避免使用反直覺的名稱(也能防止非專業人士望文生義),畢竟現代漢語以雙音節詞為主,「齒齦音」明顯更容易被理解為與「齒齦」有關而非與「齒和齦」有關。--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3 (UTC)
-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較顯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濁…」的譯法,而非僅僅重新導向,畢竟這種命名已經廣泛應用多年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
- 「清」「濁」的位置含義自明,或許不必盡標。而且一些非語言學來源的用法是鬆散的,如加逗號作「軟齶,清,不送氣,爆發音」,似乎不當作是成詞--物靈(浪跡江關嗟路淺,周流天地覺風頻。請向我留言) 2024年10月26日 (六) 10:53 (UTC)
- 關於連字元的使用,我認為需強調與雙重調音術語加以區分。
- 這類術語的構成是兩個形容詞的結合,應該由 「–」 (U+2013, En dash) 分隔。例如,圖表中的「唇–軟齶」指代的是 en:Labial–velar consonant,而 「denti-alveolar consonant」則不涉及雙重調音,且其構成涉及詞根併入,含義是其調音部位位於齒與齦之間。
- 另外我看圖表中的 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 中文譯名「齦‐齶音」中的連字元和雙重調音術語的有所不同,可能是 「‐」 (U+2010, Hyphen) 或 「-」 (U+002D, Hyphen-Minus)--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53 (UTC)
- 哈哈,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用的是en:Hyphen-minus,明顯是錯誤的,竟然一直沒人發現。我舊號丟了,現在沒有移動頁面的權限,誰有空可以改一下。
- Alveolo-palatal consonant和齒-齦音都應該用en:Hyphen。--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10 (UTC)
- (補充:我不確定英維中Hypen-Minus是不是acceptable的)--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24 (UTC)
- @Sihjee:英維要求使用hyphen-minus,禁止用hyphen,見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Hyphens。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4 (UTC)
- 中維我記得也是禁止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6 (UTC)
- 明白了,一直誤解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7 (UTC)
- 另外我發現一文:MOS:連接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
- 連接號區分了多個排版符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
- 就是Hypen和emdash,中文不用endash有點可惜…--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58 (UTC)
- 連接號區分了多個排版符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
- 另外我發現一文:MOS:連接號--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
-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較顯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濁…」的譯法,而非僅僅重新導向,畢竟這種命名已經廣泛應用多年了。--Sihjee(留言) 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
- 以下內容與語言和其分類命名相關,雖然與語音學術語無關,但或特許一同解決。
- 我想或許能邀請黑之聖雷和H Zhang加入討論(如果可能);兩位都曾提及過一些小語種的命名問題,例如(不一一列舉):
-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0月25日 (五) 18:09 (UTC)
基本有共識,建議再討論一下「denti-alveolar consonant」是「齒-齦音」還是「齒齦音」。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4 (UTC)
- 個人無條件聽從Unt Phesoca的意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9 (UTC)
- 確實有一點討論需要。用新術語的教材對於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連字元也並不一致:
- 江荻譯《國際語音學會手冊》(2008)齦-齶(該書未出現denti-alveolar)
- 張維佳譯《語音學教程》(2011)齦齶(該書未出現denti-alveolar)
- 朱曉農《語音學》(2010)齒-齦、齦齶
- 張維佳、田飛洋譯《世界語音》(2015)齒-齦、齦-齶
- 按我的理解,英文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的連字元僅僅是起到分隔語素的作用,不具有特別的語義,也有零星著作使用的是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用漢字書寫不存在「分隔語素」的必要,單從這個角度看,就沒必要加連字元。不過,從實用的角度看,如上面Sihjee所說,「齒-齦」作為條目名更明確,我個人是贊同加連字元(另外,中譯版國際音標表alveolo-palatal也譯成帶連字元的齦-齶,按這個體例denti-alveolar也要帶連字元)--Unt Phesoca(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7 (UTC)
- 確實有一點討論需要。用新術語的教材對於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連字元也並不一致:
一週無新意見,可認爲有共識。建議先移動各輔音條目,以及涉及的發音頁面、發音方法條目,並修改IPA條目和相關模板。至於其他頁面提及、鏈入的舊術語的替換,經過站外(ac羣)討論,建議手動修理,而且這次沒有新舊術語衝突,應該不會造成太大問題。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6 (UTC)
- 至於其他地區的地區詞,仍然沒有編者提出其他地區有相關標準的證據,可以暫時認爲跟從IPA官方中文版的用詞(用詞按照正常繁簡轉換)。如果後來發現其他地區使用不一樣的用詞,建議再討論使用字詞轉換。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8 (UTC)
執行修改
(一)音素
?
(二)調音方法和調音部位
現標題 | 建議標題 |
---|---|
塞音* | 爆發音 |
閃音 | 拍音與閃音 |
齒齦音 | 齦音 |
齒齒齦音 | 齒-齦音 |
齒齦後音 | 齦後音 |
搭嘴音 | 嘖音 |
擠喉音 | 噴音 |
唇軟齶音(重新導向) | 唇-軟齶音 |
唇硬齶音 | 唇-硬齶音 |
齦齶音 | 齦-齶音 |
日化元音 | R色彩 |
無聲除阻 | 無聞除阻 |
- 其中塞音應該儘快改寫為包含爆發音和塞擦音的術語。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5:06 (UTC)
- 「r色彩」似乎是小寫?--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2 (UTC)
- 不區分連字元的類型嗎--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7日 (四) 19:57 (UTC)
- 肯定是短橫線啊(另外漢語叫連接號)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4 (UTC)
- Wikipedia:格式手冊/標點符號#連接號,構成複合名詞,均用連字暨減號(U+002D)。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2 (UTC)
- 意思是 labial–velar 和 denti-alveolar 的處理方式都一致?如果按複合名詞的話後者不算複合名詞,因為 denti- 是不成詞語素。--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9日 (六) 18:24 (UTC)
- 唇軟齶音 唇硬齶音 齦齶音 應該不需要用連字元,望斟酌。
- 另外,拍音或閃音作標題似乎有些奇怪,拍音/閃音是否更好?這樣在中文語境裏更像個標題,也不影響實際意思。--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21:07 (UTC)
- 為何不用?這裏討論的就是依照官方中文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5 (UTC)
- 2.我寫的是拍音與閃音。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4 (UTC)
- 還要修改Module:IPA_symbol/data。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3日 (三) 11:20 (UTC)
- 又發現了一個問題,「次閉後圓唇元音」明顯存在錯誤,似乎應改為「次閉次後圓唇元音」,其他此類條目同理。--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6 (UTC)
- 我沒有移動頁面的權限,只能拜託大家改了。--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8 (UTC)
- @Sihjee:能否給用例?《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綱要(2021年版)》寫的是「後近高圓唇元音」(p.23),林燾、王理嘉《語音學教程》對/ɪ/的描寫是「前、次高、不圓唇」(p.40)。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37 (UTC)
-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 (1999), pp. 13, 170, 180.」 與它不同的表述都應該看作錯誤的或過時的。
- 另外,其他語言(如英語)的維基百科都是同樣的描述。--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8:54 (UTC)
- ping移動ɪ、ʊ、ʏ到現名的@TongcyDai詢問移動原因。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18 (UTC)
關於術語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讀」的分歧
- 在語言學中,術語術語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讀」常常引起混淆。以下是對這兩個術語的定義和區別的探討。
- 以下例子來自《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百科全書詞典》
重音 stress 語音學術語。指相連的音節中某個音節發音突出的現象。重音有通過增加音強來表示的力重音和通過音高的變化來表示的樂調重音。重音還可以分為詞重音和句重音。❶詞重音,指具有區別詞彙意義的重音。多音節詞中各音節的輕重往往確定不變。例如,英語begin[bɪˈgɪn]中,第二音節必須讀重音;英語中,ˈrecord表示名詞義,reˈcord表示動詞義。輕重音有時候和語法也有關,在以多音節為主的語言中,重音的作用較為明顯,可以分為固定重音和自由重音。固定重音指有的語言中重音總落在詞的同一位置上,如捷克語重音總在詞的第一個音節上,波蘭語總在倒數第二個音節上,法語和維吾爾語的大多數詞則在最末一個音節上。自由重音指有的語言中重音不限定於落在詞的某一個音節上,不同的詞重音位置各不相同,稱為自由重音,如英語中的詞重音。根據詞重音的突顯程度,詞重音可以分出主重音和次重音。主重音的突顯程度最高,次重音低於主重音但高於非重讀音節。英語次重音一般只在詞單說或在句尾才比較明顯,在語流中和非重讀音節差別不大。❷句重音,指在一個語句中突顯程度最高的重音。句重音的分類在研究界沒有統一意見,但一般至少有語法重音和邏輯重音兩種。語法重音是指由句法結構和語義特點決定的重音,即不表現特殊的思想感情的自然重讀。常念語法重音的如一般短句的謂語,名詞、動詞、形容詞的修飾語,動詞後由形容詞或其他動詞充當的補語,表示指代、詢問或任指的代詞等。邏輯重音是表現特殊的思想感情的強調重讀。邏輯重音重於語法重音。有的學者認為邏輯重音是對比重音,有的學者認為邏輯重音是強調重音,有的則認為邏輯重音包括對比重音、強調重音等。參見「音高重音」。
重讀 accent 語音學術語,亦稱重音。一種語音現象,指在語流中對某些語音或語段以明顯的偏高音調、較大音量和較長發音時間的方式進行強調。重讀既可指單詞發音中的重讀音節。例如,英語名詞import的重音音節落在第一音節上,讀作/ˈɪmpɔːt/,而動詞import的重音音節落在第二音節上,讀作/ɪmˈpɔːt/;也可以指一個句子中被突出強調的詞,即句重音。例如:She was waving a yellow handkerchief. 此句中,重音落在不同的詞上會對句子語義產生一定的影響,如果重音落在yellow上,說明她所揮動的是一塊黃色而非其他顏色的手帕;如果重音落在handkerchief上,則說明她揮動的是一塊手帕而不是其他東西。重音也經常用於節律學中對重讀度的描寫。例如,在對政治家的演說中進行相關分析時可以發現其重讀度較一般話語強。
音高重音 pitch accent; musical accent 語音學術語。通過音高變化體現差異的一種單詞重音形式。這種變化一般分佈在多個音節上。在音高重音的語言中,音調的變化可以是詞的結構的一部分,用以區分不同的詞義,塞爾維亞和瑞典語中就是如此。例如,瑞典語中的tanken一詞,如果第一音節讀成降調銳重音時,則為英語tank的意思;如果第一音節讀成降升調鈍重音時,則為英語thought的意思。參見「聲調重音」。
樂音重音 chromatic accent 語音學術語。參見「音高重音」。
音調重音1 chromatic accent 音系學術語,亦稱音高重音(pitch accent)。指語流中某一部分的音高與其周圍的音高不同,從而形成了音調重音。
聲調重音 tonic accent 語音學術語,亦稱音調重音或音高重音。指在一個由相連的聲調所組成的聲調群中,使其中某一部分的聲調突出從而形成的重音。在一些語言中,聲調重音可以存在於某個詞的發音中,並用來區分不同的詞義。譬如,瑞典語tanken,若將第一音節發成降調銳重音,則表示「坦克」;若將第一音節發成降升調鈍重音,則表示「思想」「想法」。
搭配重音 collocation accent 語音學術語。指對於具有相同詞項的結構區別意義的不同的重音模式。例如:[1]ˈthree-hundred-meter-wide walls(寬三百米的牆) [2]three ˈhundred-meter-wide walls(三堵寬一百米的牆) [3]three hundred ˈmeter-wide walls(三百堵寬一米的牆) 三個例子中,分別通過重音確定了walls的定語,從而消除了歧義。
逆行重音 recessive accent; recessive stress 語音學術語,亦稱詞首強重音。指音節的強重音由詞尾向詞首第一音節移動的過程。在歷史音變過程中,逆行重音是英語名詞的顯著傾向。例如detail、cigarette、magazine、research等詞原先的重音都在詞末,但現在為詞首重音。
重讀力 accentual force 語音學術語。指發音時形成重讀音節的空氣動力。
重音系統 accentual system 音系學術語。指一種語言中有關重讀的全部體系,包括重音級別、重音模式和重音的語義功能等。因重音在大多數情況下與語調結合而起作用,故亦稱「重音語調系統」。
重音音位 accentual phoneme 音系學術語。超音段音位的一種。當重音成為區別詞義的唯一手段時,重音模式就成為語義上的區別性特徵,即起到音位的作用。例如,suspect一詞,當重音在第一音節上,其為名詞,意即「嫌疑人」,而當重音在第二音節上,其為動詞,意思是「懷疑」「猜想」。
重音模式 accentual pattern; accentuation 音系學術語。指一個語段中輕重讀的結構型。有語言學意義的重音級別一般有三級:主重音、次重音、弱音。在英語單詞的發音中,單音節的詞無重音標記,含有兩個音節的詞會有重音,含有三個音節的詞會有主重音,含有三個以上音節的詞可能會有次重音。例如,work是單音節詞,其讀音中無需重音標記;begin和apple是雙音節詞,重音模式分別為「輕—重」和「重—輕」;超過三個音節的詞一般會涉及次重音。例如,transformation和nationality的重音模式都為「次重—輕—重—輕」。
動力重音 dynamic accent; dynamic stress 語音學術語,亦稱為吐氣重音(expiratory accent)、加重重音(stress accent)或音勢重音(intensity stress)。指以音強強調出來的重音,也就是以呼氣強度強調出來的重音,如英語的詞重音。現代語言中動力重音型語言比較普遍,如英、俄、德、法等語言皆是。廣義上的重音(stress;accent)包括動力重音和音調重音(pitch accent)兩種基本類型。音調重音指因話語中某一部分的音調和緊密相臨的部分音調不同而造成的該部分的突出,如瑞典語和古希臘語。
重音轉移 reverse stress; stress shift 語音學、音系學術語。指某些單詞或合成詞在用於連續話語時所發生的重音變化,這一變化取決於該單詞或合成詞後是否緊跟有重讀名詞。一般而言,此類單詞和合成詞都有一個次重音(secondary)和一個主重音。例如,indeˈpendent。在連續性話語中,如果該單詞或合成詞帶有語調重音,則該單詞或合成詞保持其原有的重音模式。例如:[1]Frank was ˈvery independent. [2]This window is ˈplate-glass.如果independent和plate-glass後面的名詞帶有主重音,或者帶有語調重音,那麼independent第三個音節上的主重音和plate-glass上的主重音就會失去,第一個音節上的次重音就會變成主重音。例如:[3]Frank has ˈindependent means. [4]It's a plate-glass ˈwindow(↘)
重音移位 stress shift 參見「節奏規則」。
固定重音 fixed accent;fixation accent;fixed stress 音系學術語。指語言中所有的詞的重音總是落在固定音節上的現象。如法語的重音總是落在最後音節;匈牙利語通常重讀單詞的第一個音節;波蘭語和威爾斯語是在倒數第二音節上重讀;拉脫維亞語和捷克語的重音落在第一音節。固定重音可以用來以音節為單位劃分詞的界限,如捷克語重讀音節標誌詞的開始,波蘭語每一重讀音節後再隔一個音節標誌詞的結束,但當詞末輔音與後一個詞的首元音連讀而組成一個音節時,詞的界限就難以按固定重音準確劃分。與自由重音(free accent)相對立。參見「自由重音」。
詞末重音 final accent 語音學術語。指落在單詞最後音節上的重音。
——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百科全書詞典
- 英語維基詞典將 unstressed 定義為 not stressed or accentuated;stressed 又能翻譯為「帶重音的」和「重讀的」。
- 但就單詞 stress 在語音學的用途而言,具有兩個不同含義,一個寬鬆一個嚴格。
6. (countable, phonetics, loosely) A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word or word group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duration or pitch;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Synonym: accent
Some people put the stress on the first syllable of 「controversy」; others put it on the second.
7. (countable, phonetics, strictly) The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and/or duration;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phonetically achieved by means of dynamics as distinct from pitch.
Synonym: stress accent
Antonyms: pitch, pitch accent
——Wiktionary
- 在這兩種意義中,前者與 accent 同義,而後者則應視為 accent 的一種,前者有時被翻譯為「力重音」。
- 使用「重音」和「重讀」哪個更為合適?或者兩者有不同分工?或者有其他更具體的翻譯建議?--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 2024年11月10日 (日) 19:54 (UTC)
- 就這兩個詞而言:重音通常是語音層面的、結構性的,表示語音單位的突出。而重讀更多是語用層面的,與說話者的意圖有關(主觀性較強)。二者的側重點有所區別。
- 如果你要編輯條目的話,我的建議是條目名使用重音,可以在詞條內分出力重音。重讀重新導向即可,可以在條目內描述一下二者的區別。--Sihjee(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20:39 (UTC)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 KKBOX風雲榜寫的主辦單位是品牌名稱KKBOX,而非公司名稱科科世界
- YouTube Premium寫的擁有人是Alphabet,而非Youtube LLC 或 Google LLC (LLC是有限公司)
- 九廣鐵路寫的擁有人是九廣鐵路公司,而九廣鐵路公司寫的擁有人是香港特區政府
- 文匯報 (香港):同時列出品牌上級企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及再上級機構香港中聯辦。
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及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而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新導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
- (!)意見:
-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
KKBOX(科科世界)
) -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或九廣鐵路公司
),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
等)。
-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
- ( π )題外話:@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HK5201314君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
-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
-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
- (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
- 那本人也沒有用GPT去幫自己構建留言或者證據啊……(不過更重要的是本人不懂得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9 (UTC)
- 又,本人就真的只是針對那一段話(以及HK5201314君在其下的問題)去回應,哪一部份讓您認為本人否定您整個立場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51 (UTC)
-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
-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
- 因為一堆人喜歡話中有話或是往奇怪的地方解讀(沒有要批評您的意思,但這真的是你維目前的通病)所以才打上去的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
-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
-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
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方[指不是理論層面的解方]還請您指教一下方便日後改進,但如果無法有效破局法雖然知道GPT可信度不高但我也只能用GPT處理。
- (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
-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
-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
- 你是否在說商業名稱?營運實體和商號,其實並不衝突。一堆上市公司註冊地是「開曼群島」之流,他們並不會視為開曼群島公司。
- 有些情況,品牌是以部門的方式運作(事業部制),也可以視為一個營運實體,只是沒有公司化營運。例如你討論頁裏面提到的Ani-One,既是一個品牌,又可以視為羚邦的日本動畫部門,--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05:29 (UTC)
- 如果按照@Patrickov的倡議,關於我討論區例子,可以這樣表達?
- 1.資訊框「Ani-One(羚邦集團)」
- 1.條目內文「Ani-One(羚邦集團)」
- 2.資訊框「回歸線娛樂」
- 2.條目內文「智寶國際集團旗下的回歸線娛樂」
- 那麼,如果以KMB巴士公司作例的話,那句子將會很長
- 資訊框:「九龍巴士公司」
- 條目內文:「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載通國際旗下的九龍巴士公司」(當中新鴻基及載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講述九巴路線與龍運巴士、皇巴士的轉乘優惠+KMB會員系統The Point)
- 簡單來說,如果欲就資訊框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確保 「所有權者」及「營運單位」等可列出公司名稱的變數於同一公司架構只可以列出一間公司或機構。如果是非公司品牌負責專案,則品牌與上級責任公司名並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4 (UTC)
-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
」以及「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
」。具體一點說的話,本人是認為如果母公司對主題有重要性才需要提及。舉例來說,九巴的巴士路線就不需要提及載通和新鴻基,除非是像九龍巴士268M線那種明擺着是為新鴻基旗下物業(峻巒)服務的,但即使是那樣也需要可靠來源報導或提及此事才能寫進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12 (UTC)
-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
- @Nostalgiacn:大概以我的論點解釋一下原始的爭議是怎麼來的
- 因為木棉花、Ani-One等品牌從容易取得的資料來看其實無法確定屬於哪間公司(可能財報有但我並不清楚,並且羚邦也沒有一間名為Ani-One (公司)的公司),也無法從公開資料確定是由哪家公司向日方取得代理權(就算知道也沒有寫進來維基百科的意義,你維也不太可能出現木棉花動漫、木棉花創投、羚邦動畫、羚邦娛樂之類的公司的單獨條目),所以寫集團沒什麼問題
- 但智寶先是成立了回歸線娛樂,而且從7月開始的動畫上面的版權浮水印都是「智寶國際集團的回歸線娛樂」,最新集團的代理貼文(Archive.is的存檔,存檔日期2024-10-24)也未有再提及智寶國際開發,與上方無法明確確定的情況完全相反,基於不能臆測智寶國際開發到底有沒有拿到代理權(有其他內部消息告訴我其實沒有),如果要寫公司應當寫回歸線娛樂而非如同其他代理商一樣寫智寶國際開發
- 當然我是覺得人家品牌寫什麼就寫什麼上去就好了就是了,不過要寫公司的話回歸線代理的實在不適合寫智寶國際開發--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2:14 (UTC)
- 寫 「智寶國際集團」可以,但萬萬不能寫「回歸線娛樂」。論關注度,「回歸線娛樂」在智寶國際集團體制下可不可以獨立成一條條目?除了那個隨時可被刪走的動畫列表及股權檔案外,你可以找到一篇單獨介紹「回歸線娛樂」業務的文章嗎?
- 所以回應下方@Milkypine:3M公司本身既是條目(即符合關注度要求),又是一個公司實體,所以不用寫「 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3:52 (UTC)
- 現在沒有,不代表近一兩年就沒有機會出現足夠關注度成條,但我舉的那四個(以及類似狀態的公司)我是不太相信五年內有機會獨立成條--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9 (UTC)
- 部門(事業部制)有關注度,可以寫成條目,如騰訊遊戲,品牌的話,中維有很多遊戲品牌條目,如Key (遊戲品牌)。羚邦我不熟,但是品牌、部門作為獨立條目,在遊戲專題是很普遍的。--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
- Ani-One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成條的機會啊...
- "Ani-One" -site:wikipedia.org -site:wikidata.org -site:youtube.com -site:youtu.be -site:facebook.com -site:instagram.com -site:threads.net -site:x.com -site:twitter.com -site:medialink.com.hk -site:ani-mall.asia -site:ani.gamer.com.tw -site:acg.gamer.com.tw -site:catchplay.com -site:hamivideo.hinet.net -site:kktv.me -site:linetv.tw -site:litv.tv -site:mytvsuper.com -site:myvideo.net.tw -site:ofiii.com
- --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9:04 (UTC)
- 所以之後是要寫成3M公司(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嗎?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2日 (二) 16:18 (UTC)
-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
-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
- 重點應該是公司,上面本人也說過本身是公司就不需要寫,但本人在舉例時KKBOX好像被說是品牌而不是公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6 (UTC)
-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
-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
- @HK5201314:我想問一下「不被收錄」的定義,是「連重新導向都建不了」[譯著:品牌不夠有名導致連列在母公司的條目裏作為一個章節存在都做不到]嗎?還是一定要有條目存在?--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27 (UTC)
- 拋多一個例子出來,大欖隧道資訊框。
- .
- 業主
-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營運單位
-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
- 要以可讀性來說,寫三號公司好還是其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好?
- 即
- 「三號公司」
- 「三號公司(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針對非條目公司,提案預期效果。
- 「三號公司」
- .
- 這樣說實際上是避免因為白紙保護而產生紅色連結,從而對向上查證造成一定困難。重新導向可建又如何,只要改一改分段標題,重新導向連結即時失效,到最後就連連結哪也不知道。關於所有權者,使用重新導向只會讓讀者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定向。--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9 (UTC)
- 沒記錯的話目前是有機械人在修正這種斷鏈,而且我不是很懂您說的難以理解重新導向是什麼意思,我不認為Ani-One重新導向到羚邦集團#Ani-One這樣會有什麼奇怪的誤會,希望您可以細說一下。(順帶一提,「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這種也算是建不了重新導向的,建了重新導向後你要重新導向到主條目的哪個章節?)--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41 (UTC)
修訂
- 看來討論僵住了,補一個修訂草稿好了。
- 現提議對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新增一小節「所有權者、母公司與營運單位」,內容如下:
所有權者與營運單位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
- 若該公司/品牌存在獨立條目,抑或是不存在獨立條目但所屬母公司與其同名並存在獨立條目,則僅列出公司/品牌,例如:「KKBOX」應列為「KKBOX」、「Google」應列為「Google」。
-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例如「Google APIs」應列為「Google APIs(Google的產品)」。
-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例如:「Ani-One」應列為「Ani-One(羚邦集團)」、「回歸線娛樂」應列為「回歸線娛樂(智寶國際集團)」。
- @HK5201314、Patrickov、Milkypine、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1:38 (UTC)
- 7日無人反對,現 公示此提案7日至2024年11月29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9 (UTC)
- (註:此段會加入成格式手冊指引,雖然不加這句應該不會造成誤會但還是補充一下)--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53 (UTC)
- 由於有文句解讀爭議,故暫停公示直到確認該爭議實際上不存在或是需要修正條文而重計公示期--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8:02 (UTC)
- 第二次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
-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若官方通常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使用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P:非原創研究原則,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
- 第三個例子改一改,不應使用動漫主題。
-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2:06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4:40 (UTC) 那您舉一下例子好了,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前面那個修了--
- 辛苦了。暫時沒有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8 (UTC)
- 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首先{{Infobox animanga/Novel}}是文庫(label)和出版社分別列出的。
- 正常來說是KADOKAWA(出版集團)旗下角川書店(出版社)的角川文庫(品牌名)。
- 出版社也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品牌要給出母公司名諱,我覺得更應該探討這列出母公司到底意義何在?--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
-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
- 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
- 角川書店和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
- 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
- OK! 換一個說法,假如這裏有一本書,叫「他的名字」,由 ABCDEF書店 出版。
- 問題來了!ABCDEF書店 是什麼的書店?為什麼他出的書在社群間的影響這麼大,ABCDEF書店還有什麼書?
- 翻查資料,原來是 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這個ABCDEF書店在網上的資料只有「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沒有其他了,所以沒有可能為ABCDEF書店建立條目。
- 接下來,按照正常做法,ABCDEF書店會被重新導向至KADOKAWA,因為有這個來源「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
- 你說「他的名字」是KADOKAWA出的?又不是。所以不可能是使用「重新導向」功能把ABCDEF書店連結至KADOKAWA,但要確保讀者知道ABCDEF書店是與KADOKAWA有關。故有選項2及3。--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0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56 (UTC)
- 列出「作品(出版社)」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按規範指引列出來源,只有是出版刊物,在使用cite系列模板時都有參數publisher,讓你填出版社。
- cite系列模板其實是根據傳統論文引用來源格式,無論是美國的《芝加哥格式手冊》,中國《資訊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
- 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7 (UTC)
- 我要重申,「建議的這個規則」主要針對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單位,並在資訊框顯示,而不是在cite模版顯示。你維又真的可以確保所有在維基資訊框的出版單位也有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06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
,沒有要更動cite系列模板啊,您是不是誤會了什麼?--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6 (UTC)- 上面我是以來源的格式,來證明「所屬集團」並不是強制要求,以此來支持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指出的依舊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這個觀點。
- 你們就算說「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和「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不妨礙出版刊物傳統上根本不注重「所屬集團」的做法。--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02 (UTC)
- 你有這個見解是因為前人已做了重新導向工作,例如把那個ABCDEF出版商定向至KADOKAWA。但是,顯然地,那個作品不是KADOKAWA出版,那在說明責任權時為什麼會關連至KADOKAWA?在關於責任權方面,我是反對使用重新導向功能強行把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商連結至 所屬集團,因為你說不清兩者的關係,為什麼會這樣連結,當中有沒有原創研究成分,會不會窒礙讀者辨別重新導向關係。
- Let’s say如果改成「在責任權方面,嚴禁使用重新導向功能把責任定向至其他公司或品牌」+沒有第二及第三,我是接受的,唯會不會影響條目的觀感是另一個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41 (UTC)
- 你是否誤解我的觀點?
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
,我反對的是提案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
。 - 我的意思就是,就算有「出版集團」(母公司),也沒有列出的必要,這不符合既有做法。KADOKAWA的例子是為了說明,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與你說重新導向與否無關,我上面說的是,出版刊物,無法發行商哪一個層級是否存在條目,列出「出版社」就可以了。沒必要因為「出版集團」(母公司)存在,出版社或者叢書自身無條目,而要同時列出「母公司」。--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0:00 (UTC)
- 問題是,真的會有出版刊物被視作品牌,然後因為沒有條目所以走到第三條嗎???--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52 (UTC)
- 僅以出版刊物而言,「叢書」(品牌)就是作品這個情況,如《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
- inbox標記項目是「文庫」{{Infobox animanga/Novel}}或「系列」{{Infobox book}}的方式,如果以你現在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
,就會出現「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商務印書館)」,這種情況。 - 上文我已經KADOKAWA的情況舉例,請仔細看一下
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
。 - 下面不妨再展開一下,音樂專題最近就「label」指什麼展開討論,事關到底指出品方、發行方、出版方、還是廠牌。這個提案既然想一刀切大一統,也請留意一下音樂發行上相關概念和標記傳統。--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6:15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7:59 (UTC)
- 你是提議在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增加的內容,現在說這不適用,那不適用。那麼是不是你提議「增加的內容」本身有問題,有不清晰的地方。
- 如果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特定的內容,就不要加到通用的「格式手冊」,而是「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6:23 (UTC)
- 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資訊框,然而閣下扯至條目內文,是在哈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0 (UTC)
- {{Infobox album}}label:此欄僅需填入最初發行專輯的唱片公司即可。
- xxxx
- 換言之,那間唱片公司缺乏關注度,用第二及第三說明這個是什麼公司,也沒有與專題抵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
不,其實我很想說出版刊物跟音樂其實根本不算品牌,哪有東西既算產品又算品牌然後還要扯到條目問題的....(而且既然發展到轉變成品牌來看待了,我不覺得還需要用那種模式看待,而且我真的不相信都變成品牌還能寫進條目了還會出現尷尬到必須走到第三條的情況)--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7:59 (UTC)
- 問題是,真的會有出版刊物被視作品牌,然後因為沒有條目所以走到第三條嗎???--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52 (UTC)
- 你是否誤解我的觀點?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51 (UTC) 如果您要堅持這個觀點,我更想請您舉例在這次變更通過後,什麼時候infobox會需要做到註記「書名(出版社/母公司)」的情況,並且真的有條目受到此次變更波及。我覺得假設有條目將會受到波及實在不是個好做法,既然連現在都用不到了,那未來更不可能出現這種用法。--
這個修訂只有要規範資訊框,修訂的頁面我寫得很清楚了,是
我認真思考了一下,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出現需要列出「作品(出版社)」的情況吧?如果是什麼改編動畫的條目那也是要主條目過長才會拆分,所以一定符合第一條規則。而列出出版社的情況大概也只有兩種,「出版社」和「出版社(集團)」,如果那個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讀者看了出版社名字大概也不認識,我覺得這時候列集團應該算是一個適當的行為。--
你舉的例子, - 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
- 角川書店和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
- 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
-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
- 想問一下,所有權一半一半的該怎麼寫?以JW Anderson、Fenty Beauty為例,我該寫成原作者(JW Anderson、Fenty Beauty)還是持有另一半股權的公司、集團(JW Anderson、Fenty Beauty)?當然還有像梅賽德斯AMG車隊這種3人、公司、集團持有的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1月8日 (五) 14:37 (UTC)
- 其實我較為主張「絕對控制權(超過51%股權或體制內的企業/品牌」才可使用第3項的括號部分。啟動目的是讓讀者知道誰作出這些決定+知道為什麼會連結至那個條目。如果是各一半的話,正常也無法確定相關決策是誰負責,情願不寫括號會較合適。況且如那個品牌/公司有條目的話,根本不需要有括號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5:13 (UTC)
- 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 沒有過半應該連子母公司都說不上,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沒什麼爭議--
清河站問題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還是堅持拆分地鐵站,理由如下:
條目里把國鐵車站站台說成「共設定5個站台面合計10個站台」,我之前說過清河站的13號線月台只是剛好放在國鐵月台隔壁,把13號線站台也統計進去實在不合適,與上海火車站站的情況一樣。這樣不當的統計方式會讓讀者誤以為13號線是國鐵車站的一部分,要刷身份證進站。(但其實是和地鐵清河站同一系統)
有人說這個拆分損失了大量資訊,但其實現在的寫法更有問題,現在所有國鐵地鐵車站都已經分拆(除了犀浦站),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讓它成為例外。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9日 (六) 06:59 (UTC)
- "所有國鐵地鐵車站都已經分拆",其中江陰站、北京朝陽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無錫東站、無錫站、大興機場站、天河機場站、新鄭機場站、南寧東站、虎門站、機場北站 (深圳市)等由User:阿南之人獨立完成。另ping一下達師@Hat600:。--無所事事/想要狗帶 2024年11月9日 (六) 08:13 (UTC)
- @Softyu 江陰站是由User:120.126.103.7建立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9日 (六) 08:16 (UTC)
- 結果江陰地鐵站被掛關注度了……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48 (UTC)
- @Owennso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51 (UTC)
- 我沒意見,只要資訊沒丟失就行。另外我也發現了少量沒有拆分的地鐵站,比如哈爾濱站地鐵站,我也看看大家意見是否需要拆分吧。--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31 (UTC)
- 算了,不等了,先拆分了再說。--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32 (UTC)
- @Sanmosa @TimWu007 @Nissangeniss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05 (UTC)
- 我也沒有意見,似乎這個問題好像很久以前也討論過但沒共識,但個人還是傾向於拆分。--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33 (UTC)
- 傾向支持拆分。--Tim Wu(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56 (UTC)
- @Liuxinyu970226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4日 (日) 04:53 (UTC)
- 如果7天內還是沒有反對意見,將會視為允許拆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9日 (二) 10:43 (UTC)
- 我沒意見,只要資訊沒丟失就行。另外我也發現了少量沒有拆分的地鐵站,比如哈爾濱站地鐵站,我也看看大家意見是否需要拆分吧。--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31 (UTC)
- 最好不要只限於大中華地區,日韓歐美等地的最好也應該適時加入拆分事宜,別的方面無所謂。--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05:08 (UTC)
- @Liuxinyu970226 日本就不太適合了,畢竟沒有人想看到新宿站被拆成5個條目的樣子😅。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4日 (日) 05:11 (UTC)
- 我怎麼覺得@Bouzinac:想這麼幹?--Liuxinyu970226(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05:13 (UTC)
- 閣下將大量的國鐵和地鐵共構車站拆分卻接受不了並非共構的新宿站拆分,既然如此我也絕對不會接受共建共構的清河站被拆分。--KGBinCCCP(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24 (UTC)
- 日本鐵路和中國鐵路不一樣:日本有多間運營公司,而中國只有國鐵和地鐵之分。請理解各國差異。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29 (UTC)
- @Liuxinyu970226 日本就不太適合了,畢竟沒有人想看到新宿站被拆成5個條目的樣子😅。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4日 (日) 05:11 (UTC)
- 既然已經有很多編輯鐵路的老牌資深用戶表示沒意見或者支持,忽略沒有有效理由的反對意見,清河站就拆分成國鐵和地鐵條目吧。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6日 (二) 10: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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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拜占庭皇帝的條目標題
根據陳志強等人新近出版的《拜占庭帝國大通史》,我認為有必要對有些拜占庭皇帝的條目標題做出變更。中文維基百科上的拜占庭皇帝譯名是二十年前愛好者根據自身喜好翻譯,現在看來有些已與目前的相關中文書籍的通用譯名不符。比如Ἡράκλειος的Ἡ讀伊的音,伊拉克略比希拉克略更合適。Μιχαήλ的讀音接近米哈伊,而不是米海爾。Βασίλειος 的讀音類似瓦西里奧斯,其中Βα讀哇的音而不是巴,瓦西里比巴西爾合適。Ζωή的讀音類似於鄒伊的急讀,鄒伊比佐伊更合適。Ανδρόνικος 的κος的讀音接近於庫斯,而不是卡,所以安德羅尼庫斯比安德洛尼卡合適。而且羅馬皇帝后期出自不同家族,比如約翰五世·帕列奧列格比約翰五世 (拜占庭)適合當條目標題,約翰六世·坎塔庫震努斯比約翰六世 (拜占庭)更適合當條目標題,因為他們生前,帕列奧列格和坎塔庫震努斯的姓氏比他們的名字約翰更常用。由於有些書籍翻譯譯名時,直接照搬中文維基百科的現有譯名,以至於有些不倫不類的譯名流傳很廣,影響很不好。我認為,有必要將拜占庭皇帝的條目標題更正為學界的常規譯名。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索菲亞連哄帶騙讓查士丁於574年12月7日任命提比略為凱撒,還確定後者為嗣子,封他為凱撒和共治皇帝,取名為提比略·君士坦丁(Tiberius Constantine,後來他在官方檔案中使用該名)。
黃煜文譯 貝塔妮·休斯《伊斯坦布爾三城記》:578年到582年提比略二世·君士坦丁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伊拉克略的早年生平較為模糊,根據史料的零星記載,伊拉克略的父親也稱伊拉克略(下稱老伊拉克略),曾在拜占庭帝國擔任非洲總督,母親是埃皮法尼婭。
陳志強《科索沃通史》:拜占庭皇帝伊拉克略聯合克羅地亞人和塞爾維亞人進攻阿瓦爾人。
羅三洋《橫行草原的柔然——從黃河到萊茵河》:他被叛兵在皇宮內抓獲,押送到迦太基(Carthage,突尼斯)軍閥伊拉克略(Herakleios)的戰艦上。伊拉克略指責福卡斯禍國殃民,後者死到臨頭反而笑道:「那你的統治又能多好?」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皇帝與長子伊拉克略·君士坦丁的並排胸像,前者居左,留絡腮鬍,後者較小,時間在613—631年;這種類型的索里達上伊拉克略·君士坦丁的形象從很小逐漸變大,直至與父親肖像等高。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伊拉克洛納斯全名弗拉維烏斯·康斯坦提烏斯·伊拉克略(Flavius Constantius Heraclius),又被稱為伊拉克略二世,生於君士坦丁堡,卒於帝國皇宮。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康斯坦斯二世全名伊拉克略·康斯坦提烏斯(Heraclius Constantius),受洗時的教名是伊拉克略,但加冕時使用的名字是君士坦丁,民眾稱其為康斯坦斯。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僅僅根據這些新的情況,我們完全可以解釋康斯坦斯二世為何希望離開君士坦丁堡,將首都遷回到古羅馬城或意大利的其他地方。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關於利奧提烏斯的早年生平,學界知之甚少,零星的史料顯示利奧提烏斯生於伊蘇里亞,曾在查士丁尼二世統治時期擔任軍隊將領。
陳志強等譯《牛津歐洲史:中世紀風雲三部曲》:利奧提烏斯雖然非常聰明且精力充沛,但是他卻成為拜占庭歷史上第二個廢黜合法皇帝的人,那位製造災難的前輩是602年的福卡斯。
陳高明、劉茹《拜占庭藝術:永恆的精神》:695年,一場反對查士丁尼二世統治的起義聞風而起,他也因此被推下了皇位,希臘軍區的將軍利奧提烏斯(Leontius)被擁為皇帝。
席代岳譯《羅馬帝國衰亡史》:利奧提烏斯是位赫赫有名的將領,有3年多的時間在黑暗的地牢裏呻吟,同時服刑的還有幾位出身高貴和功勳卓越的大公。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菲利彼庫斯原名為巴登斯,因而又被稱為菲利彼庫斯-巴登斯。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亞美尼亞人瓦爾丹(Vardan)或菲利彼庫斯(Philippicus,711—713年在位)、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關於塞奧多西三世成為皇帝之前的事跡,史料中只提到他是阿德拉米提翁的一位政府稅收官。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769年,利奧四世同其父為其挑選的新娘——來自雅典的姑娘伊琳妮結婚。
任九菊譯愛麗絲·巴爾內斯·布朗《螢火蟲全球史051·拜占庭帝國》:雅典的伊琳妮作為第一位獨立統治羅馬的女性,伊琳妮的執政方式令人驚嘆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斯達烏拉焦斯出生於778年之後,早年的生活不詳,其父親是尼基弗魯斯一世,母親情況不詳。
齊建曉譯查爾斯·歐曼《拜占庭帝國史:從拜占庭建城到君士坦丁堡陷落》:尼斯福魯斯一世的獨生子斯達烏拉焦斯宣稱自己為拜占庭帝國皇帝,但他傷勢越來越重,瀕臨死亡。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大約791年,尼基弗魯斯將女兒普羅柯比婭嫁給年輕的貴族米哈伊爾·拉加貝(Michael Rhangabe),即後來的皇帝米哈伊爾一世。
劉文孝《拜占庭文學史》:此書內容,正如其副標題說的,其記敘開始之處,也就是格奧爾基奧斯停筆之處,即284年羅馬元首戴克里先登位,然後一直寫到813年米哈伊爾一世拉加貝(Μιχαῆλ A'Ῥαγγαβέ,770—844年)退位。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這其中便包括「亞美尼亞人」利奧和「阿莫里人」米哈伊爾,即未來的拜占庭皇帝利奧五世和米哈伊爾二世(Michael Ⅱ,820—829年在位)。
李達譯John Julius Norwich《拜占庭的巔峰:從光復時代到曼齊刻爾特》:然而米哈伊爾二世的麻煩還沒有結束。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米哈伊爾三世的父親是塞奧菲魯斯
維克多·斯賓內(Victor Spinei)著 孫昊、盧兆瑜譯《東方視角下的11—12世紀巴爾幹民族狀況:敘利亞的米哈伊爾》:塞奧菲魯斯(Theophilos,829—842)即位後,保加利亞人「向他稱臣」(III,50 and 73),這段記載——也像對於戰略家利奧遠征的記載一樣——在《編年史》兩個地方重複出現,顯然是由於作者的疏忽所致。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米哈伊爾三世自幼任性,長大了肆意妄為,最終利用手中的皇權抓捕塞奧多拉和他自己的親姊妹們,強行削去她們的頭髮並關入加斯特里亞(Gastria)修道院。
李達譯John Julius Norwich《拜占庭的巔峰:從光復時代到曼齊刻爾特》:與此同時,皇帝米哈伊爾三世正在長大。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這樣,經過馬其頓王朝作家近兩百年的努力,米哈伊爾三世的醜惡嘴臉和瓦西里一世的高大形象便確立起來。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新任皇帝瓦西里一世在其上台伊始,即廢黜了佛提烏的教職,請回伊格納修斯重新擔任君士坦丁堡牧首。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Romanos Ⅰ Lekapenos 羅曼努斯一世·雷卡平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而當919年,當政權轉移到君士坦丁的岳父羅曼努斯一世·雷卡平手中時,佐伊被送進修道院,尼古拉斯·米斯提克斯再次復職。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尼基弗魯斯二世·福卡斯(Nikephorus Ⅱ Phocas;Νικηφóρος Β'Φωκς;生於912年,卒於969年,享年47歲)是馬其頓王朝第四位篡位皇帝,963年8月16日至969年12月11日在位六年多。
陸大鵬譯羅傑·克勞利《1453:君士坦丁堡之戰(地中海三部曲)》:967年,離心離德的皇帝尼基弗魯斯二世·福卡斯在泉源之門被憤怒的暴民用亂石擊斃。
王晴佳《斷裂與轉型:帝國之後的歐亞歷史與史學》:他受到了怠慢,而且不得不聆聽拜占庭皇帝尼基弗魯斯二世·福卡斯(Nikephoros II Phokas)對奧托、他的王國、他的軍隊和他治下諸民族的侮辱。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約翰一世·基米斯基(John Ⅰ Tzimiskes,Iωννης Α'Τζιμισκς,生於925年,卒於976年,享年51歲)是馬其頓王朝第五位篡位皇帝,自969年12月11日登基,至976年1月10日病逝,在位六年有餘。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隨着瓦西里二世的登基,該王朝重新恢復正統秩序,拜占庭帝國進入鼎盛時期。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自1025年強大的皇帝瓦西里二世死後,帝國進入連續不斷的宮廷政變和無政府時期,這導致1056—1081年的混亂局面。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阿吉洛斯家族成員早期多在軍中擔任職務,鼎盛時期從政的羅曼努斯·阿吉洛斯就成為帝國皇帝羅曼努斯三世。
維克多·斯賓內(Victor Spinei)著 孫昊、盧兆瑜譯《東方視角下的11—12世紀巴爾幹民族狀況:敘利亞的米哈伊爾》:君士坦丁八世(1025—1028)和羅曼努斯三世·阿吉洛斯(1028—1034)的文字之前,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約翰將自己的弟弟米哈伊爾推上王位,即後來的米哈伊爾四世,雖然他仍然只是孤兒院院長,但是掌管着帝國的行政和軍事大權。
劉文孝《拜占庭文學史》:1041年10月,米哈伊爾四世去世,米哈伊爾五世繼位。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米哈伊爾五世·卡拉發特斯是女皇鄒伊和米哈伊爾四世的養子,米哈伊爾四世的外甥。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鄒伊這個名字在希臘語中是「生命」的意思,她在君士坦丁八世和瓦西里二世共治期間,約978年生於帝國首都君士坦丁堡大皇宮的紫色寢宮中,遂獲稱「出生於紫色寢宮的鄒伊」,以示其為皇帝正統血親嫡系、地位尊貴。
陳志強等譯《牛津拜占庭史》:同樣,皇帝也不滿意,因為他們的權力都依賴於鄒伊。
文聘元《地中海戰史》:由於他出生於皇宮之中,這在東羅馬帝國的諸帝中並不是常有的事,因此被稱為「Porphyrogennetos」,意思是「生於紫室者」,紫乃是當時的皇室之尊色。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鄒伊與塞奧多拉共同執掌政權兩個月有餘。
《11世紀拜占庭帝國的歷史書寫轉型探析————以鄒伊和塞奧多拉的「紫衣女性」形象為例》:在這一轉型中,被史家成功塑造出的鄒伊和塞奧多拉的「紫衣女性」形象尤為全面地涵蓋了轉型的內容與特徵,成為本文探討的典範。
趙法欣 鄒薇《普塞洛斯《編年史》中拜占廷帝王「形象」塑造的特點》:普塞洛斯所處的時代先後有3位女性統治者掌握帝國最高統治權,即鄒伊、塞奧多拉和尤多西婭,她們無一例外地在《編年史》中佔據重要的篇幅,作者並未因為她們是女性這一特有的「形象」而持有男性的偏見,而是能夠較為客觀地對這三位女性予以記述和評價。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後來,約翰被流放至米蒂里尼(Mytylene),後任皇帝君士坦丁九世·摩諾馬赫將他處死。
陳志強等譯《新編劍橋中世紀史.第四卷,約1024年至約1198年.第2分冊》:為了排除任何可能來自拜占庭方面的進攻,為了不讓他的兄弟們利用拜占庭的支持來反對自己,米哈伊爾與皇帝君士坦丁九世·摩諾馬赫達成和解。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君士坦丁九世摩諾馬赫(Constantine IX Monomachus)稱帝,於1042—1055年統治帝國。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米哈伊爾六世·布林加斯(Michael Ⅵ Bringas,Μιχαλ ΣΤ'Βργγας,生年不詳,卒於1057年前後)是馬其頓王朝結束後的首位拜占庭皇帝,1056年8月22日或31日繼位,至1057年8月30日退位,在位近1年。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他原是安納托利亞軍區的將軍,在君士坦丁九世統治期間,曾積極支持伊薩克一世·科穆寧的軍事叛亂。
黃煜文譯《伊斯坦布爾三城記》:伊薩克一世·科穆寧(Isaac I Komnenos)試圖重建國家財政,擊敗匈牙利國王安德烈一世(Andrew I),但不久便染上重病,因此退位隱居修道院。
維克多·斯賓內(Victor Spinei)著 孫昊、盧兆瑜譯《東方視角下的11—12世紀巴爾幹民族狀況:敘利亞的米哈伊爾》:這位作者一直生活在雅各比派牧首教管轄下的一個中心地區,他聲稱伊薩克一世·科穆寧曾跨越多瑙河追擊佩切涅格人,但這條資訊的真實性尚不能確定,因為還未得到其他直接記述這場戰役的材料的輔證。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君士坦丁十世·杜卡斯(Constantine Ⅹ Doukas,ΚωνσταντνοςΔοκας,生於1006年,卒於1067年5月,享年61歲)是杜卡斯王朝第一位皇帝,也是該王朝創立者,1059年11月在君士坦丁堡加冕稱帝,1067年5月病逝於君士坦丁堡,在位七年半。
黃煜文譯《伊斯坦布爾三城記》:1059年到1067年君士坦丁十世·杜卡斯(Constantine X Doukas) 削減軍事開支,削弱帝國國防。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伊薩克退位,君士坦丁十世杜卡斯即位(1059—1067年在位),他是個天才的理財者和正義的維護者,只關心國內行政事務,而對軍務一般地毫不過問。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1067年,迫於國內外困境,尤多奇亞不顧群臣反對,違背誓言,嫁給了軍事貴族羅曼努斯·狄奧根尼斯,後者在1068年1月1日加冕為帝,即羅曼努斯四世。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來自杜卡斯家族的米哈伊爾七世主要依靠叔叔約翰·杜卡斯領導軍隊,依靠宦官尼基弗利齊斯治理內政,在位6年多的時間裏,多次大規模的軍事貴族叛亂先後爆發。
陳志強等譯《新編劍橋中世紀史.第四卷,約1024年至約1198年.第2分冊》:米哈伊爾七世·杜卡斯鼓勵他向牧首科斯馬斯表白信仰,以此證明自己的清白。
任九菊譯《螢火蟲全球史051·拜占庭帝國》:回到君士坦丁堡後,羅曼努斯四世發現杜卡斯家族密謀造反,米哈伊爾七世·杜卡斯已經稱帝。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尼基弗魯斯三世·博塔尼埃蒂茲出生於小亞細亞的軍事貴族家族,自稱與杜卡斯家族有親戚關係。
維克多·斯賓內(Victor Spinei)著 孫昊、盧兆瑜譯《東方視角下的11—12世紀巴爾幹民族狀況:敘利亞的米哈伊爾》:米哈伊爾在第50卷提到阿萊克修斯一世·科穆寧的其他一些事件,這裏有必要說說這些事件,因為其中的一些與前述第12章的引文存在某種聯繫。
譚琦譯丹·瓊斯《十字軍:一部爭奪聖地的戰爭史詩》:1095年,也就是他出任教皇的第七年,當四面受困的拜占庭帝國皇帝阿萊克修斯一世·科穆寧派出的使者們出現在阿爾卑斯山腳下時,他發現這恰好是他日思夜想的大業。
維克多·斯賓內(Victor Spinei)著 孫昊、盧兆瑜譯《東方視角下的11—12世紀巴爾幹民族狀況:敘利亞的米哈伊爾》:這個段落屬於欄目「政治歷史事件」,被放置在講述同一年庫爾德埃米爾入侵梅利泰內引起的騷亂事件,以及約翰二世·科穆寧繼位引發的陰謀事件這兩段文字之間。
譚琦譯丹·瓊斯《十字軍:一部爭奪聖地的戰爭史詩》:1143年4月初,約翰二世·科穆寧外出狩獵野豬,在與體格特別大的一隻野豬搏鬥時不慎被自己的毒箭筒擦傷了手。
維克多·斯賓內(Victor Spinei)著 孫昊、盧兆瑜譯《東方視角下的11—12世紀巴爾幹民族狀況:敘利亞的米哈伊爾》:拜占庭皇帝曼努埃爾一世·科穆寧消滅塞爾柱突厥政治—軍事勢力的計劃,在1176年密列奧塞法隆戰役失敗後完全破產。
譚琦譯丹·瓊斯《十字軍:一部爭奪聖地的戰爭史詩》:沿着多瑙河通過匈牙利,然後橫越巴爾幹半島到達君士坦丁堡,在東方皇帝曼努埃爾一世·科穆寧的支持下穿過小亞細亞,經安條克進入十字軍國家。
彭小瑜譯《牛津中世紀歐洲史》:年輕的阿萊克修斯二世·科穆寧僅僅統治了三年(1180—1183年)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科穆寧王朝為拜占庭帝國第十個王朝,統治時間106年,先後有六個皇帝在位,即伊薩克一世(Isaac Ⅰ Komnenos,1057—1059年在位)、阿萊克修斯一世(Alexios Ⅰ,1081—1118年在位)、約翰二世(John Ⅱ,1118—1143年在位)、曼努埃爾一世(Manuel Ⅰ,1143—1180年在位)、阿萊克修斯二世(Alexios Ⅱ,1180—1183年在位)、安德羅尼庫斯一世(Andronicus Ⅰ,1183—1185年在位)。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安德羅尼庫斯一世·科穆寧(Andronikos I,Ανδρóνικος Κομνηνóς,生於1118年,卒於1185年9月12日,享年67歲)是科穆寧王朝第六位皇帝,也是該王朝的終結者,1183年9月至1185年9月12日67歲去世,在位兩年。
維克多·斯賓內(Victor Spinei)著 孫昊、盧兆瑜譯《東方視角下的11—12世紀巴爾幹民族狀況:敘利亞的米哈伊爾》:只是提到伊薩克二世繼承了安德羅尼庫斯一世·科穆寧(III,393),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他的上位是建立在罷黜、刺瞎他的弟弟伊薩克二世·安苴魯斯的基礎上,這成了後來阿萊克修斯四世聯合第四次十字軍圍攻君士坦丁堡的藉口。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米哈伊爾的母親塞奧多拉·安吉麗娜·帕列奧列吉娜(Theodora Angelina Palaiologina)是安苴魯斯王朝(Angelid dynasty,1185—1204年)皇帝阿萊克修斯三世·安苴魯斯的孫女。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伊薩克與赫莉娜的長子阿萊克修斯被視為皇位繼承人,也就是後來短暫統治拜占庭帝國的阿萊克修斯四世。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他的小女兒歐多基婭·安吉麗娜先後嫁給了三個手握重權的丈夫,她的第一任丈夫是塞爾維亞國王斯蒂芬·內馬尼亞,第二任是皇帝阿萊克修斯五世·杜卡斯(Alexios V Doukas),第三任是科林斯城的獨裁者利奧·斯古羅斯(Leo Sgouros)。
楊樂言譯約翰·朱利葉斯·諾里奇《威尼斯史:向海而生的城市共和國》:拜占庭皇帝阿萊克修斯五世·杜卡斯(「眉毛雜亂者」)
譚琦譯丹·瓊斯《十字軍:一部爭奪聖地的戰爭史詩》:他將皇位據為己有,號稱阿萊克修斯五世·杜卡斯,並給十字軍傳去了一個直白的口信。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塞奧多利一世·拉斯卡利斯出生於1171年至1176年間,是尼西亞帝國的開國君主。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1246年,約翰三世·杜卡斯·瓦塔澤斯吞併了塞薩洛尼基。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他死後,繼位者是他的女婿,即其女兒伊琳娜的丈夫約翰三世杜卡斯·瓦塔澤斯(John III Ducas Vatatzes,1222—1254年)
莫玉梅譯《新編劍橋中世紀史.第五卷,約1198年至約1300年》:在羅馬尼亞反對威尼斯霸權的一次徒勞的努力中,熱那亞試圖與尼西亞的約翰三世·杜卡斯·瓦塔澤斯協商條約未果,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1254年繼位為帝的塞奧多利二世·拉斯卡利斯試圖擺脫大貴族的影響,加強自己的集權力度,因而啟用了若干出身低微的官員並委以重任,其中尤以木扎倫(Mouzalon)兄弟為代表。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由於塞奧多利二世採用削弱貴族勢力、重用寒門人士的政策,樹敵過多,引起普遍不滿,加上過度操勞,導致他的健康狀況急劇惡化,於1258年8月去世。但他留下充盈的國庫,去世前安排出身低微的重臣和密友喬治·木扎倫輔佐年幼兒子的約翰四世·拉斯卡利斯。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約翰四世拉斯卡利斯(1258—1261年)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此後拉丁帝國開啟了長達57年的統治,直到1261年尼西亞政府的皇帝米哈伊爾八世·帕列奧列格收復君士坦丁堡,恢復該城為拜占庭帝國首都。
周超宇,李達譯科林·韋爾斯《拜占庭的贈禮:東羅馬帝國對西歐、阿拉伯世界和斯拉夫地區的文化影響》:首先是幾個敵對的流亡政權,然後是一個單一的拜占庭殘餘部分的國家,其領袖是米哈伊爾八世·帕列奧列格(Michael Ⅷ Paleologos),他自稱「新君士坦丁」。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安德羅尼庫斯二世·帕列奧列格是拜占庭帝國末代王朝帕列奧列格王朝的第二任君主,生於1259年前後,其父親是在同年發動政變加冕為尼西亞帝國的共治皇帝米哈伊爾八世·帕列奧列格,母親是尼西亞帝國前代皇帝約翰三世·杜卡斯的侄女塞奧多拉·帕列奧列吉娜。其青少年時期的資訊非常少,後人只知道他年輕時便被父親加冕為共治皇帝。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米哈伊爾九世·帕列奧列格(Michael Ⅸ Palaiologos,Μιχαλ Θ Παλαιολóγος,生於1278年,卒於1320年10月12日)是帕列奧列格王朝第三位皇帝,1281年3歲時被祖父立為共治皇帝,1294年5月21日又被父親立為共治皇帝,是拜占庭帝國歷史上唯一與在位皇帝米哈伊爾八世同名命名的共治皇帝。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安德羅尼庫斯三世·帕列奧列格(AndronikosⅢ Palaiologos,Ανδρóνικος ΓΠαλαιολóγος,生於1297年3月25日,卒於1341年6月15日)是帕列奧列格王朝第四位皇帝,1328年內戰中取勝,迫使祖父退位,5月24日登基,至1341年6月15日去世,在位13年。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在他看來,只要年輕的約翰五世·帕列奧列格還活着,後者正式繼承皇位是遲早的事。
陳志強等譯《牛津拜占庭史》:同時,約翰五世·帕列奧列格也逐漸年長,開始設法掌握全權,並試圖擺脫坎塔庫澤努斯的控制。
周超宇,李達譯科林·韋爾斯《拜占庭的贈禮:東羅馬帝國對西歐、阿拉伯世界和斯拉夫地區的文化影響》:約翰五世·帕列奧列格在接下來的幾十年中斷斷續續地掌權,他兒子們不時的紛爭擾亂了他的統治。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再者,約翰六世·坎塔庫震努斯(John ⅥKantakouzenos)的回憶錄性質的作品則是從1321年米哈伊爾九世去世和內戰爆發起筆,對於1321—1328年的內戰進程的記錄較為詳細。
陳志強《拜占庭帝國政治史論》:法國王室和政府積極支持並贊助羅浮宮出版機構組織學者編輯出版拜占庭古籍系列叢書,1645年出版了叢書的第一冊,即拜占庭皇帝約翰六世·坎塔庫震努斯(John Ⅵ,Kantakouzenos,1347—1354年在位)的《歷史》,標誌着有組織的資料整理工作正式開始。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叛亂失敗以後,穆拉德一世刺瞎了他的兒子,他要求約翰五世也刺瞎安德羅尼庫斯四世和約翰七世的雙眼,但是,約翰五世僅刺瞎了兒子和孫子各自的一隻眼睛。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安德羅尼庫斯五世因其夭折,所以於歷史的長河中僅存姓名而無事跡。
周超宇,李達譯科林·韋爾斯《拜占庭的贈禮:東羅馬帝國對西歐、阿拉伯世界和斯拉夫地區的文化影響》:曼努埃爾二世·帕列奧列格——凱多內斯在一封賀信中稱他為柏拉圖筆下的「哲學王」——在凱多內斯離開威尼斯的前不久繼承了皇位。
周超宇,李達譯科林·韋爾斯《拜占庭的贈禮:東羅馬帝國對西歐、阿拉伯世界和斯拉夫地區的文化影響》:在過去的十年裏,穆罕默德一世和曼努埃爾二世相繼去世,分別由其子穆拉德二世(Murad Ⅱ)和約翰八世·帕列奧列格繼位。
《拜占庭帝國大通史》:君士坦丁十一世·帕列奧列格(Constantine Ⅺ Palaiologos,Κωνσταντ[插圖]νοςΠαλαιολóγος,生於1405年2月8日,卒於1453年5月29日)是帕列奧列格王朝第11位皇帝,也是該王朝最後一位皇帝和拜占庭帝國末代皇帝,1449年3月12日至1453年5月29日在位近四年。
各位意見如何?夏土賢(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18:32 (UTC)
- 多數皇帝在中文語境逕稱帝號,尚與外文習慣不同;又有些名稱並非常用,且中文翻譯亦不總是選用所謂「讀音最接近」者(如「希拉克略」等,即是仍獲廣泛使用的傳統譯名)。總之,是否選為主標題,有必要一併結合既有中文來源考量。另副知@Zhxy 519。——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3日 (三) 22:27 (UTC)
- Talk:查理一世 (英格蘭)#英格蘭國王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的條目標題。眾人早有共識,歷史譯名不輕動。--Zhxy 519(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23:57 (UTC)
- 劉文孝的《拜占庭文學史》就是用中文寫的,使用過「米哈伊爾一世拉加貝」這樣的稱呼方式。王晴佳《斷裂與轉型》也是中文寫的,但也使用過「尼基弗魯斯二世·福卡斯」這樣的稱呼方式。特朗普肯定比當勞·特朗普更常用,但不妨礙條目以當勞·特朗普為標題。廣泛使用是會改變的。例如塞奧菲魯斯在相關中文論文中使用最廣,比現行的狄奧斐盧斯更適合作為標題。有些書籍和網絡文章的譯名都是直接照搬自自中文維基百科,如果狄奧斐盧斯的條目標題改為塞奧菲魯斯,我相信會隨着時間的推移,書籍中使用塞奧菲魯斯的會越來越多,成為最廣泛的譯名。夏土賢(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28 (UTC)
- 然而維基百科並不是閣下宣揚學術觀點的地方。--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30 (UTC)
- 衷心地希望閣下尊重客觀事實和命名常規的存在。--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33 (UTC)
- (-)強烈反對,NC:BIO。--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1月19日 (二) 03:03 (UTC)
- 不反對為「伊拉克略」等出現在書籍中的譯名設立重新導向,但(-)強烈反對直接變更條目命名:有不少出版物使用目前的條目命名,您只列出使用您主張的譯名的書籍而宣稱這些是「學界常規」未免有摘櫻桃之嫌疑,而將不使用您主張的譯名的書籍稱之為「不倫不類」更是典型的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退一步講,WP:FCFS。——Aggie Dewadipper ※ Beat Bobcats! 2024年11月14日 (四) 00:42 (UTC)
- 可能需要多找幾種文獻參照,在《拜占庭帝國大通史》(2023年)以前的書又怎麼說?中文文獻對於這些君主真的還會加上姓氏,讓「某世」夾在中間嗎?拉丁語、希臘語在中世紀以前開始不發「H」的音了,記得以前看過一個說法,現在中維看見的拜占庭君主譯名,有些可能是透過俄語轉音來的。——George6VI(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0:51 (UTC)
- 我個人(+)贊成使用閣下的辦法消歧義,但(-)反對使用閣下的辦法更迭沒有歧義的名字(如君士坦丁十一世等)
另外,我個人(-)反對使用「帕列奧列格」這種冷門譯名,贊成使用「巴列奧略」這種熱門譯名。--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7:51 (UTC) - 總之,我個人(-)傾向反對閣下的提議,但不排斥閣下的消歧義方法。--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7:53 (UTC)
- 「帕列奧列格」不是冷門譯名。陳志強編寫的《拜占庭帝國史》、《拜占庭文明》、《拜占庭史研究入門》、《鷹旗飄落》、《科索沃通史》、《拜占庭帝國大通史》,以及他翻譯的《牛津拜占庭史》、《新編劍橋中世紀史.第四卷,約1024年至約1198年.第2分冊》都以「帕列奧列格」為譯名。約翰·朱利葉斯·諾威奇的《拜占庭的衰亡:從希臘君主到蘇丹附庸》、《征服,1016—1130:西西里的諾曼王朝Ⅰ》、《王國,1130—1194:西西里的諾曼王朝Ⅱ》的中譯本,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的中譯本,2022年新近出版的周超宇,李達翻譯的科林·韋爾斯《拜占庭的贈禮》中譯本,也都是以「帕列奧列格」做譯名的。卡爾十四世沒有歧義,但不妨礙條目以卡爾十四世·約翰為標題。同理,君士坦丁十一世沒有歧義,不妨礙以君士坦丁十一世·帕列奧列格為標題。夏土賢(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5 (UTC)
- 1.你閱讀過命名常規嗎?2.張維為曾經說過:「一切都是比較而言」,希望你能夠好好領會這句話的意思。3.卡爾十四世·約翰是通名,君士坦丁十一世·帕列奧列格是通名嗎?如果閣下不列出數據比較,你的論證再多,也沒有用。--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52 (UTC)
- 「帕列奧列」系譯名的常用度僅為「巴列奧略」系譯名的一半,你知道這個差距多大嗎?--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56 (UTC)
- 請閣下停止摘櫻桃。——Aggie Dewadipper ※ Beat Bobcats! 2024年11月14日 (四) 18:56 (UTC)
- 1.你閱讀過命名常規嗎?2.張維為曾經說過:「一切都是比較而言」,希望你能夠好好領會這句話的意思。3.卡爾十四世·約翰是通名,君士坦丁十一世·帕列奧列格是通名嗎?如果閣下不列出數據比較,你的論證再多,也沒有用。--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52 (UTC)
- 「帕列奧列格」不是冷門譯名。陳志強編寫的《拜占庭帝國史》、《拜占庭文明》、《拜占庭史研究入門》、《鷹旗飄落》、《科索沃通史》、《拜占庭帝國大通史》,以及他翻譯的《牛津拜占庭史》、《新編劍橋中世紀史.第四卷,約1024年至約1198年.第2分冊》都以「帕列奧列格」為譯名。約翰·朱利葉斯·諾威奇的《拜占庭的衰亡:從希臘君主到蘇丹附庸》、《征服,1016—1130:西西里的諾曼王朝Ⅰ》、《王國,1130—1194:西西里的諾曼王朝Ⅱ》的中譯本,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國史》的中譯本,2022年新近出版的周超宇,李達翻譯的科林·韋爾斯《拜占庭的贈禮》中譯本,也都是以「帕列奧列格」做譯名的。卡爾十四世沒有歧義,但不妨礙條目以卡爾十四世·約翰為標題。同理,君士坦丁十一世沒有歧義,不妨礙以君士坦丁十一世·帕列奧列格為標題。夏土賢(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5 (UTC)
- 稍微看了一部分,上文提到Palaiologos(Παλαιολόγος)帕列奧列格(新譯名)和巴列奧略(舊譯名),我稍微查證一下夏土賢舉例是否正確。陳志強的《拜占庭帝國大通史(1204—1461)》(2023)列出的書目看到,的確是使用「帕列奧列格」。
- 那麼「巴列奧略」是哪裏來的,我用百度學術找了一下,也是陳志強這個學者,早些年的《拜占庭帝國通史》(2014)就是用「巴列奧略」。兩個翻譯源頭都是陳志強,2014年的著作面世早,已經被不少期刊論文使用範圍,所以「巴列奧略」譯名已經流傳出去,換言之成為常用譯名。2023年的著作更換了譯名。辯證一點說,是否出於嚴謹的學術研究,而更換譯名,還是單純新一批幫忙的研究生用了其他資料。
- 退一步說,{{拜占庭帝國巴列奧略家族成員}}各條目名,帕列奧列格(新譯名)和巴列奧略(舊譯名)的使用也不統一。如曼努埃爾二世 (拜占庭)條目,內文全名曾經是「曼努埃爾二世·帕里奧洛格斯」,現在是「曼努埃爾二世·帕萊奧洛戈斯」(Manuel II Palaiologos),托馬斯·帕里奧洛格斯(Thomas Palaiologos),這裏出現了「帕萊奧洛戈斯」和「帕里奧洛格斯」兩種新譯名。Palaiologos的變體Palaiologina(女名),2007年建立的條目索菲婭·帕列奧羅格(Sophia Palaiologina)使用「帕列奧羅格」,恰好和帕列奧列格(新譯名)一樣,但是不是新著作的「帕列奧列吉娜」。
- 無論是堅持舊譯名,還是使用新譯名,現有相關條目,都有大量文本細節需要統一。不是只單單反對改條目名那麼簡單。--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8:29 (UTC)
- 陳志強的《拜占庭史研究入門》(2011-12出版)、《鷹旗飄落》(2016-8-10)、《拜占庭帝國史》(2017-4出版)、《拜占庭帝國政治史論》(2023-3-1出版)都是以「帕列奧列格」作為譯名的,《拜占庭帝國通史》中的「巴列奧略」反而是個另類。「帕萊奧洛戈斯」則是Palaiologos的新華社譯名,是大陸用來翻譯現代希臘人姓氏的譯名。夏土賢(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14:23 (UTC)
- 我再以「巴列奧略」(Palaiologos)找一下資料,在中國社會科學文庫,最早的是《蘇聯中東關係史》(1987)的【葉卡特琳娜二世推行彼得一世的南下政策】一章提到「復活東羅馬帝國巴列奧略的君主制。」,之後《俄國史新論:影響俄國歷史發展的基本問題》(2002)提到Palaiologina(女名)的「巴列奧略」類似譯名「1472年,伊凡三世迎娶拜占廷公主索菲婭·巴列奧略格為妻」。在新近的《新編劍橋中世紀史.第六卷.約1300年至約1415年》(2020)還在使用,提及的是【第二十四章 14世紀時拜占庭帝國】([27])。《新編劍橋中世紀史》根據中國社會科學文庫的記錄,都在用「巴列奧略」譯名。
- 回到巴列奧略王朝這個條目,2010年11月1日建立時就是「巴列奧略王朝」。先前學術研究已經使用「巴列奧略」,起碼不是原創譯名。
- @Dewadipper、George6VI、向史公哲曰、Zhxy 519:條目名改不改另說,如果堅持繼續使用「巴列奧略」,基於WP:命名一致性,是否也應該統一巴列奧略王室成員條目和提及相關人名時,都使用「巴列奧略」(Palaiologos)。畢竟如上文所說,從條目名到相關內文,Palaiologos的譯名是多種多樣,如托馬斯·帕里奧洛格斯(Thomas Palaiologos)和索菲婭·帕列奧羅格(Sophia Palaiologina)。--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5:19 (UTC)
- @Dewadipper、George6VI、向史公哲曰、Zhxy 519、夏土贤:既然夏土賢的譯名修改建議,沒人認同。上文建議基於WP:命名一致性,統一巴列奧略王室成員條目和提及相關人名,都使用「巴列奧略」(Palaiologos)。目前已經過了8天,符合WP:最後留言七天公示的情況,如果沒有其他意見,可以進行公示。或者算無異議,可以進行相關修改。--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0:21 (UTC)
- 閣下修改罷--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1:49 (UTC)
- @Dewadipper、George6VI、向史公哲曰、Zhxy 519、夏土贤:既然夏土賢的譯名修改建議,沒人認同。上文建議基於WP:命名一致性,統一巴列奧略王室成員條目和提及相關人名,都使用「巴列奧略」(Palaiologos)。目前已經過了8天,符合WP:最後留言七天公示的情況,如果沒有其他意見,可以進行公示。或者算無異議,可以進行相關修改。--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0:21 (UTC)
關於西北太平洋颱風的條目命名方式
最近幾個月,「山陀兒」、「銀杏」等首次使用的颱風名稱,刻意要在條目名稱加註年份,明明該颱風名稱目前只被使用一次,卻有用戶認為「除非此名稱只用一次即被申請除名,否則過往風暴條目做法皆保留年份於條目名稱。
」我覺得這樣很矛盾:第一,針對第一次使用的颱風名稱之條目命名方式有哪來共識?第二,根據U:Ericliu1912在颱風山陀兒討論頁的發言:「因現時確實無歧義。維基百科反映人類現有知識的總和,而非未來。
」綜合以上觀點,我傾向於針對第一次使用該颱風名稱的條目不應加記年份,不曉得大家怎麼看?--Sinsyuan✍️💙🐻 2024年11月20日 (三) 23:21 (UTC)
- 中國大陸的颱風正式名稱(出現於氣象志、氣象類專著等)目前基本上都是
XXXX号台风“某某”
,例如2418号台风“山陀儿”
,有時氣象局對外服務時會將編號「展開」,稱作2024年第18号台风“山陀儿”
(事實上還有另一種命名方式,即不稱「颱風」而是稱其最高強度,但和本問題無關,暫時不討論)。一般只有被除名的颱風(即使使用了不止一次)可以不加編號,因為非常為人所知(類似中維的「主從消歧義」),但正式名稱仍然是帶編號;或是並不嚴謹地稱呼(不用於章節標題等)時可以只用「XXXX年的颱風『某某』」。上世紀的颱風甚至經常只用編號而不使用颱風名(當時是只用編號;目前是編號名字都用,但名字有時不帶、編號必然帶。因為當時沒有颱風命名表,現代文獻用的颱風名也是挪用當時美國JTWC名字的)。颱風名並不重要,只是用於方便稱呼,所以循環使用,颱風的本質屬性是編號。其他地區不知道,至少目前中維沒有一個颱風的命名是符合中國大陸氣象領域專業稱呼和常用稱呼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23:59 (UTC) - 道理明明簡單,第一次出現未有重名,就直接佔用主標題,第二次出現再給之補齊產生年份後綴,並建立消歧義頁面即可。本站所有消歧義頁面幾乎都是這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8 (UTC)
- 但是颱風的名字和其他事物名稱不一樣,雖然性質上是專有名詞,但它本質上不是賦予某個颱風的,而是颱風命名表上供循環使用、方便氣象服務和研究中上下文代稱的名稱。包括「除名」,也是未來不再循環使用這個名字,而不是將該名字「賦予」某個颱風(否則在這個名字之前的颱風都得改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38 (UTC)
- 我知道。但在某個時間點,某一颱風僅有一個指代對象,不用消歧義,這也是事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30 (UTC)
- 那倒也是。(從中國大陸視角)我是認為不論加不加消歧義後綴都不合適,應當採用氣象志、專著里所有颱風都帶前綴編號的命名方式。有大陸人聲稱文本當中僅有第一次出現帶編號、後面不帶,所以應採用不帶編號的更「常用」方式,這邏輯顯然不對,因為常用名稱是連「颱風」兩字都沒有、應命名為
万宜(2024年台风)
了[30]。--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47 (UTC)- 這個可以一半援用消歧義指引,「颱風萬宜」>「萬宜 (颱風)」(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46 (UTC)
- 要援用消歧義指引那就要援用到底啊( ([31][32][33])--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54 (UTC)
- 但「颱風萬宜」應該>「2024年颱風萬宜」,所以(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3 (UTC)
- 選擇性使用方針指引,遊戲維基規則😡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5 (UTC)
- 而且不是加年份,是編號。--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12 (UTC)
- 而且這就跟路西法人的《地球大氣層》不命名為《大氣層》(用在此處則是《大氣層 (地球)》)的邏輯一樣(注意我是認為應直接命名為「大氣層」的,因為幾乎所有中文來源都將「大氣層」直接定義為包裹地球的氣體,但這裏姑且承認路西法人等人的前設來論述問題,即「大氣層」的含義是包裹天體的氣體),「地球大氣層」絕大部分來源中都稱為「大氣層」,但這不代表「大氣層」本身具有「地球大氣層」的含義;颱風命名是循環使用命名表,而不是賦予某個颱風的專有稱呼,上下文語境下省稱
“万宜”
或台风“万宜”
,不代表這一颱風就擁有這一稱呼。既然《地球大氣層》不命名為《大氣層 (地球)》,颱風條目也顯然不能將編號(甚至現在不用編號,直接用年份)置於消歧義括號之中。--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46 (UTC)
- 但「颱風萬宜」應該>「2024年颱風萬宜」,所以(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3 (UTC)
- 要援用消歧義指引那就要援用到底啊( ([31][32][33])--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54 (UTC)
- 這個可以一半援用消歧義指引,「颱風萬宜」>「萬宜 (颱風)」(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46 (UTC)
- 那倒也是。(從中國大陸視角)我是認為不論加不加消歧義後綴都不合適,應當採用氣象志、專著里所有颱風都帶前綴編號的命名方式。有大陸人聲稱文本當中僅有第一次出現帶編號、後面不帶,所以應採用不帶編號的更「常用」方式,這邏輯顯然不對,因為常用名稱是連「颱風」兩字都沒有、應命名為
- 我知道。但在某個時間點,某一颱風僅有一個指代對象,不用消歧義,這也是事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30 (UTC)
- 但是颱風的名字和其他事物名稱不一樣,雖然性質上是專有名詞,但它本質上不是賦予某個颱風的,而是颱風命名表上供循環使用、方便氣象服務和研究中上下文代稱的名稱。包括「除名」,也是未來不再循環使用這個名字,而不是將該名字「賦予」某個颱風(否則在這個名字之前的颱風都得改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38 (UTC)
- 維基百科不是占卜師,不應預先推定某一颱風名稱將來會被重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1日 (四) 10:46 (UTC)
- 事實上風暴名稱每隔5至6年就會重用,這是現行機制,並非閣下所指的「預先推定」。反過來說,不應預先推定某一風暴名稱會只用1次即被除名。--W. Synchro(背棄了理想,誰人都可以)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40 (UTC)
- 不明白為何這次會發展到有編者不經討論頁取得共識,直接強行移動條目的地步。以往即使在首次使用風暴名稱的熱帶氣旋條目,這個問題也沒有引起過爭議,因為對氣象這方面有留意的讀者都知道,按照現行機制,風暴名稱是每隔5至6年就會重用;反而只用1次即被除名的風暴名稱相對較少。就以2017年天鴿為例,當初的條目命名也是「颱風天鴿 (2017年)」,直到翌年天鴿被申請除名兼獲颱風委員會通過後,條目名稱才刪去年份後綴,改成「颱風天鴿」。--W. Synchro(背棄了理想,誰人都可以)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50 (UTC)
- 五年纔重用一次,那也至少是五年沒歧義而不必更名。整個中文維基百科也纔二十多年歷史,好幾年以後的事顯然屆時再議不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30 (UTC)
- 但還是要回歸到一個問題:「維基百科不是占卜師」。即使颱風名稱可能會在五、六年後再度被使用,但維基百科是針對人類所觀察到的事物來寫的,並不是颱風名稱在第一次使用後就一定要加註年份,況且目前首次被使用的颱風名稱沒有消歧義,照理來說不應該要加註年份,以免違反消歧義的宗旨。(參考英文維基百科,山陀兒對應條目沒有加註年份)--Sinsyu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41 (UTC)
- 出於對新手友善與方便連入的考量,如果一個颱風命名在5至6年後才會重用,那預先消歧義除了完全不必要外,還某程度上是有害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03 (UTC)
- 一直都是在後面加年份啦,例:颱風天鴿原先為「颱風天鴿 (2017年)」,確定除名後才刪去年份。—-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5:12 (UTC)
- 咦?您的敘述跟@Weather Synchronize蠻像的,不過我重新說明一次:儘管颱風名稱在五六年後可能會重複使用同一名稱(ex:2024年首次使用的「山陀兒」、2023年首次使用的「小犬」),但在第一次使用該颱風名稱之後沒有出現同名颱風名稱,因此沒有建立消歧義的必要性。--Sinsyuan✍️💙🐻 2024年11月30日 (六) 15:22
- 慣例就是這樣。你不聽我沒辦法。你想改就全部改了吧,我不阻止你,前題你能肯定那名字以後都不再用。反正颱風條目都變得不倫不類,九唔搭八。—-O(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5:40 (UTC)
- (:)回應:從我的觀點來看,第一次使用的颱風名稱沒有必要加註年分,假如五、六年後再度被使用,就再加註年份就OK了,不必為此爭論。--Sinsyuan✍️💙🐻 2024年12月1日 (日) 02:07 (UTC)
- 提提你「小犬」是沒有被除名的,那你5-6年後記得回來改哦。這是自古以來的習慣,你接受不了可以離開,門口在那邊,好走,不送。--O(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30 (UTC)
- 來到這裏也是為尋求共識,心平氣和討論便可,沒必要如此強硬。雖然小弟不同意改變這慣例,但是以上各資深編者的發言也有其道理。如果最後討論共識確實是傾向推翻現時慣例,我們也應該尊重。--W. Synchro(背棄了理想,誰人都可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15 (UTC)
- 提提你「小犬」是沒有被除名的,那你5-6年後記得回來改哦。這是自古以來的習慣,你接受不了可以離開,門口在那邊,好走,不送。--O(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30 (UTC)
- 咦?您的敘述跟@Weather Synchronize蠻像的,不過我重新說明一次:儘管颱風名稱在五六年後可能會重複使用同一名稱(ex:2024年首次使用的「山陀兒」、2023年首次使用的「小犬」),但在第一次使用該颱風名稱之後沒有出現同名颱風名稱,因此沒有建立消歧義的必要性。--Sinsyuan✍️💙🐻 2024年11月30日 (六) 15:22
- 是否過往真正有共識、明文規則甚或「自古以來」都是如此,小弟也不敢說到太死,最多只會說是慣常做法、不成文慣例。因為大家都知道熱帶氣旋名稱是會重複使用,所以很自然地就會加上年份後綴,不去考慮那名稱是否第1次使用。如果大家取得共識,或者投票結果是要改變這個慣常做法,小弟也會尊重和執行。--W. Synchro(背棄了理想,誰人都可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0 (UTC)
- 編輯指南雖然的確沒有寫明必須有年份。但這已成為以往眾編者的共識。沒想到3年沒回來這裏也是為這些問題爭執。
- 另外,後面有括號也不一定是「歧義」也可以係補充資訊,以往亦有這種格式存在(例:2023年颱風小犬)。--O(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14:48 (UTC)
- (?)疑問颱風條目的連入量多嗎?如果不加年份,等這個名稱再次啟用時是否需要手動地把「颱風某某」大量替換為「颱風某某 (某年)」?——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8:35 (UTC)
- 連入量多少視乎熱帶氣旋的影響和破壞程度而定。若是一個從沒威脅任何陸地的遠洋風暴,不會受到太多關注,連入量就自然會少;反之若一個熱帶氣旋吹襲多個人口稠密的地區,造成廣泛破壞甚至嚴重傷亡,連入量就當然會多,光是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相關的條目就佔了不少連入量。--W. Synchro(背棄了理想,誰人都可以) 2024年12月2日 (一) 11:45 (UTC)
- 理論上需要,因為之後「颱風XX」就會變成消歧義頁面。到時需要改動的會包括:「20XX年太平洋颱風季」、「頁尾風季模版」、「港澳台的颱風模版」、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相關條目等。--O(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2:33 (UTC)
各大音樂串流平台點播冠軍歌曲列表是不是原創總結?
Template:歷年香港各大音樂串流平台點播冠軍歌曲、2024年度香港各大音樂串流平台點播冠軍歌曲列表等,算不算原創總結?原創定義?香港的音樂串流平台有多少「大」,不像傳統電子傳媒的四大五大那種公論,隨便搜到有六大七大[34][35],現在算有定論嗎? 若wiki只列出四個,有偏頗之嫌,而且那些榜本身連自己的頁面也未有。--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46 (UTC)
- 還好中國大陸音樂市場沒有這樣的問題。(因為跟香港電視一樣都是雙頭壟斷。)-----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說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59 (UTC)
- 是原創研究沒錯。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29 (UTC)
- 邀請建立者@Tombus20032000、Ilovesnsdsnsdsnsd:參與討論。原創的話,相關頁面大概要提交存廢了。--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7:17 (UTC)
- 啊,我忘了找們,謝謝--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0:24 (UTC)
- (:)回應,當初最早的不是本人建立的,而後來我看到原本創立者不再更新才接手寫下去,我手上有這些的參考來源,但不反對提刪,我移到個人頁面便成。--Tom......(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9:43 (UTC)
韓國人漢字「正名」、WP:BLPNAME以及NC:名從主人
一年多以來,有一名來自韓國的用戶,不斷使用帳號(Dkg00000)以及多重IP(太多IP,只列一個,121.159.61.135),將至少二十多位韓國人條目的漢字「正名」,使用論壇文章或圖片託管平台等來源,內容為不知從何處來的「族譜」截圖。
- 不知從何處來的「族譜」截圖,是否有相關用戶可否協助查證內容真偽,這讓人想起請留意:現已有大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被添加了無來源出生日期。
- 編者自行使用族譜將漢字「正名」,是否符合NC:名從主人以及WP:BLPNAME,或是否要等相關所屬機構「正名」,維基百科才能進行「正名」,如[36][37][38]。
假設上述族譜截圖為真,此用戶同時還以族譜在條目中寫出傳主家人的姓名,做出有違WP:BLPNAME的編輯,還請各位留意。--HanTsî(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24 (UTC)
- 族譜非公開出版物,亦不符合WP:可供查證。憑我個人在中國大陸地區的認知,「族譜」也不見得有多大的參考價值,大多都是某個/某群宗族觀念較強的人群搞些身份認同感(順便斂個財)的把戲罷了。韓國的情況不清楚,但是不符合維基百科方針是必然的。(+)支持對其編輯回退並予以禁制。--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47 (UTC)
- 基本同意上方說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18 (UTC)
族譜這事,真的有必要一刀切嗎?個人的經驗中所謂「族譜非公開出版物」這不見得為真,有些只不過是沒有管道取得,若那些少數可供驗證、比方說具體哪本書哪一頁的參考資料,應該還是應該保留,說完全沒有參考價值也過於武斷。比方說,《孔子世家譜》是有ISBN的出版物,兩岸各有一套官方圖書館收藏可以調閱。韓國一些本貫的族譜在FamilySearch上也能找到,仁濟大學族譜圖書館也有相同功能,韓國政府也已經朝鮮王室(韓國皇室)的古族譜掃描到每一頁都能在網絡上直接查閱了。——George6VI(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0:37 (UTC)
- 還要區分自費出版,學術價值及可靠性吧?--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4:56 (UTC)
- 正名及族譜要分開討論。旗譜不涉及名從主人。按個人經驗,至少本人沒見過族譜的第三方來源。正名的話,就算第三方來源,所謂的正名也不一定全對且現時新聞媒體不會逐一查證,過往亦有媒體用錯名字及音譯不註解的情況。最準確的來源肯定是由本人親自說的一手來源,一般都是綜藝節目上、粉絲見面會公開才會知道的。但上述來源在維基百科視為不可靠來源。如要強制統一,只能全部統一為藝名,但藝名亦有多個藝名同時使用的情況,如IU。--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5:43 (UTC)
公車迷將過多愛好者內容加入條目之限制方針或指引討論
交通迷常於公車條目(例如淡水客運、新店客運、亞聯客運、指南客運等)加入詳細的車輛種類、路線之愛好者內容,每次都需花費眾多時間和人力移除(正被提刪和經小弟改善的員林客運、義大客運、連江縣公車、金門縣公車條目),才能符合維基指引或方針,這樣是否有方針能限制這些交通迷的編輯或是引導至維基學院發揮長處?--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8:25 (UTC)
- 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很明顯這些車種和路線都屬於一手原始資料照搬過來,不應直接寫於百科條目,而且該指引也有引導大家視情況轉移到其他維基專案。--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2日 (五) 09:33 (UTC)
- @ThirdThink (協助香港公車條目衝上GA的編輯者):有沒有特別意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9:50 (UTC)
但小弟最想知道的是,能不能藉由加入大量愛好者內容的理由,將疑似交通迷的用戶作封鎖。--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1:07 (UTC)
- 有點困難,因為沒有格式手冊規範,最多也是捉沒有來源、增加不可靠來源(香港巴士資訊站681 terminal 已被可靠來源佈告版列為不可靠)或引他們宣稱條目所有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2:26 (UTC)
- 接下來應該會建立交通條目格式手冊,我在構思該手冊應不應該比TVTIL 的條文還更辣。--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2:35 (UTC)
- 其實不難,屢次違反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其實已經可以封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2日 (五) 13:10 (UTC)
- 困難點在於GA條目也有「車種和路線」,當中路線必然是「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如果IP玩家因為加入「路線」而被封鎖,但GA又鼓勵這件事發生,這會造成不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3:55 (UTC)
- Wikipedia:愛好者內容其實提到了一個現象:「甚至有些典範條目裏,存在一些與愛好者內容界線模糊的內容。」就算是GA也不代表就可以拿來做榜樣(尤其現在各條目評選眾所周知都是水票氾濫,亂投一通)。另外,交通迷亂加內容往往不止於交通類條目,最常見的例子莫過於在非交通類條目(如街道、建築等)加一堆公交資訊,甚至曾經見過有疫情類的條目記述了用來接送隔離人士巴士的詳細車種。所以應該是在Wikipedia:愛好者內容加擴「交通迷內容」之類的章節(甚至可能獨立一個Wikipedia:愛好者內容 (交通迷)),這樣更能針對全部類型的條目都不應濫加交通迷內容。--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47 (UTC)
- Wikipedia_talk:維基百科不是什麼#提請修訂_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中的旅遊指南,新增「建築物附近交通資訊」的規管--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8:34 (UTC)
- 個人認為應一步一步來,先在維基不是簡單說明不應在條目收集交通資訊,因為有維基導遊專案。然後在格式手冊,引用維基百科不是,規範如何寫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8:39 (UTC)
- Wikipedia:愛好者內容其實提到了一個現象:「甚至有些典範條目裏,存在一些與愛好者內容界線模糊的內容。」就算是GA也不代表就可以拿來做榜樣(尤其現在各條目評選眾所周知都是水票氾濫,亂投一通)。另外,交通迷亂加內容往往不止於交通類條目,最常見的例子莫過於在非交通類條目(如街道、建築等)加一堆公交資訊,甚至曾經見過有疫情類的條目記述了用來接送隔離人士巴士的詳細車種。所以應該是在Wikipedia:愛好者內容加擴「交通迷內容」之類的章節(甚至可能獨立一個Wikipedia:愛好者內容 (交通迷)),這樣更能針對全部類型的條目都不應濫加交通迷內容。--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47 (UTC)
- 困難點在於GA條目也有「車種和路線」,當中路線必然是「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如果IP玩家因為加入「路線」而被封鎖,但GA又鼓勵這件事發生,這會造成不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3:55 (UTC)
- 其實不難,屢次違反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其實已經可以封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2日 (五) 13:10 (UTC)
- 看來現階段,僅能待交通迷多次違反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就能封鎖此用戶。但未來還是必須在Wikipedia:愛好者內容增編交通迷內容,以防止相關內容持續加入。--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8:02 (UTC)
- @Cdip150、@Olaf8940:
- 按照這個方向,個人認為應先在GA提請,把有公交路線資訊的GA條目,全部下架。為了避免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對IP玩家造成的不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50 (UTC)
- @Sanmosa、@Tisscherry:這個是管理員說的。如有任何問題,請在此發言,另外已撤回相關投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1:47 (UTC)
- 交通方面的過度統計清單,公車可能就是型號車牌車種,鐵路就是車次車種和時刻表(誰搭車會在維基百科查車種時刻表)。搬往維基學院的標準似乎也不一,我先前就看過,比如已經在學院有一份資料,也做出內連引導至學院,但本地還是保留過度清單。IP用戶是否知道其實有此項方針,故使用IP編輯。
- @鐵路1:想請問您的意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38 (UTC)
- Wikipedia:交通車輛條目指引,這個是格式手冊嗎?略看討論,應該是已經通過了,但狀態還是草案?--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45 (UTC)
- 衹是個很空泛的草案,不正式也不適合。對於交通迷內容,我想我和Olaf8940君的意見很清楚,應該在現有的Wikipedia:愛好者內容增編交通迷內容,而不是在個別的專題手冊,因為問題不是交通類條目專有。--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4日 (日) 15:38 (UTC)
- 但這個指引看起來是已經有社群共識的,我想要等鐵路1君說明為什麼還是草案,有哪裏不足。我認為應該要在這個指引下做出正式的指引完善擴充,作為正式的交通條目格式手冊。--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5:53 (UTC)
- 龍運巴士A41線,班次,收費和行車路線,認為應該是不能收入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5:58 (UTC)
- 鐵路相關的還有車輛配屬、哪編號列車進廠保養、哪個編組發生小故障等等問題,有些過於詳細的內容是我在兩年前把這些太瑣碎的刪過。
- 這個指引大約是兩年前提出的,據上次討論紀錄,鐵路車輛目前沒有太多爭議。公車的部分在最後還是有人提出異議,不過之前根據異議修改過,改到後面內容幾乎跟鐵路一樣,個人是覺得兩個是不同類型交通工具,不太可能格式會相同。最後引言和內容上有語病還沒修改。當時生活開始忙碌,較無心思繼續討論,就擱置至今。
- --🚊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17 (UTC)
- 看到最後就是這種制定方法容易引起誤解,需要大重修(對比Wikipedia:格式手冊/虛構也不會這樣做)。而且還發現又有個Wikipedia:公共交通路線條目指引,結果就是「不合適的內容」差不多又重複一次,完全不符合WP:KISS原則。所以根本應該是在Wikipedia:愛好者內容作統一規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17 (UTC)
- Wikipedia:交通車輛條目指引,這個是格式手冊嗎?略看討論,應該是已經通過了,但狀態還是草案?--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4:45 (UTC)
- @HK5201314:「把有巴士路線資訊的GA條目全部下架」到底是由哪些話得出來的結論?我不認為Cdip150是這個意思,他的意思是不要盲目地把巴士路線資訊照搬至不適合的條目裏,而不是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線資訊。把一切交通資訊一概打成愛好者內容顯然悖於常理,如果這事真的成事,遲早會有人提出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內容都是愛好者內容,然後中文維基百科的社羣還真的信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4日 (日) 23:46 (UTC)
- @Tisscherry:就你基於上面的留言對A41條目的論斷,我認為這種牽連範圍並不合理。這樣說吧,就巴士路線條目而言,讀者應該會合理期望條目會提供走線、收費等資訊(用車則不一定),這些資訊就巴士路線條目而言不能被認為是「愛好者內容」。同樣地,就巴士站條目而言,讀者應該會合理期望條目會提供停靠的巴士路線的資訊,這同樣不能被認為是「愛好者內容」。現在這個討論有着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線資訊的傾向,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enwiki甚至也不會做到這個程度。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4日 (日) 23:49 (UTC)
- A41是我剛好看到順手提出的,讀者會合理期望嘛但就我而言,我不太明白收費如何為什麼還要特別製作表格,而且收費內容寫成這樣恍惚間以為是在閱讀官方乘車資訊;列車時刻部分我認為文字簡單描述一天幾班次不用詳細時刻表;行車路線寫得很仔細,但我覺得冗餘也沒看完,倒不如路線圖簡明,或是製作一張停靠站的圖。就我而言,我提出的這三個章節認為都是愛好者內容,這也是目前無人整理的交通車輛條目內都存有的內容,只是優良條目整理得有模有樣罷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3:17 (UTC)
- 再補充,NA41一天兩個班次,但點入來源,是路線圖且要自己想辦法查啊,這點我認為是瑣碎資訊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3:21 (UTC)
- 然而重點是讀者會合理期望這些資訊的存在,只要讀者會合理期望這些資訊的存在,那這些資訊就不能被認為是「愛好者內容」,個別一兩人自己「覺得」如何如何不能影響這點。收費之所以要用到表格是因為分段收費的存在,如果分段收費不存在,那自然是不用表格的,但香港大部分的巴士路線都設有分段收費。香港的全日服務巴士路線一般不習慣指明一日有exactly多少班次,而只會指明班次頻率。維基百科畢竟是以文字為主要載體的,以圖代文的想法並不可取。來源的問題主要出自網站自身設計的制限,但這不是把資訊任性、武斷地認定為「瑣碎資訊」的理由。你上面的論斷存在太多的「想當然」了,然而「想當然」是不能充當論據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15:28 (UTC)
- 讀者的「合理期望」是否「合理」呢,讀者群體的畫像又基於什麼。「不能被認為」顯然違背WP:NOTGUIDE。--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9:37 (UTC)
- @YFdyh000:這裏的「合理期望」應該參照理性自然人的標準來判斷。我的理解是現行WP:NOTGUIDE並非意在禁絕特定類型的內容,而是規限特定類型的內容的表述方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6日 (二) 00:53 (UTC)
- 我不覺得存在這樣的絕對標準。如果以條目讀者之多數的需求為標準,明星條目可能允許瑣碎資訊,交通類亦如此。理性視角下的網絡百科全書也無絕對指標,刪除派與保留派,或者紙本派(10年內會失去價值的不要寫入)與網絡派(勇於快速更新)。具體的站點和費用,可能更貼合維基導遊、NOT統計的範疇,雖然網絡百科可能承接了收錄作用。--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58 (UTC)
- 理性自然人並不是一個絕對標準。我並不排除「明星條目可能允許瑣碎資訊」這個可能,但前提是這個瑣碎資訊足夠知名,以至大部分與該明星毫無關係的人都知道這個瑣碎資訊(我覺得蔡徐坤相關的梗可能符合這點?)。「網絡百科可能承接了收錄作用」本身意味着維基導遊的存在並不禁絕相關資訊獲維基百科收錄的可能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7日 (三) 06:40 (UTC)
- 「毫無關係的人都知道」是不錯的標準,但有點懷疑認可度和檢驗方式,或者條目主要編者都「非理性」地堅持為了讀者需求(既主要是愛好者群體)而寫入過度細節或自認為重要的資訊(算是帶有宣傳屬性)。另比如資訊框,我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知名事件比域名後綴更為大眾所知和關注,多啦A夢的知名道具比出版資訊更為大眾關注,理性人按哪個標準來,圖書編目還是讀者期望,或者將讀者標定為專業的百科全書讀者?讀者有時期望詳細的「評論」,而方針要求限於總結、可靠,不是很好權衡。以上,算是對合理期望的見解和吐槽。--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7:18 (UTC)
- 「毫無關係的人都知道」的一個可行的檢驗方式可以是:找一個對蔡徐坤的細節一無所知的人,然後問他甚麼是「雞你太美」。「按哪個標準來」這個問法未免有些局限了,我認為資訊框兩者都收錄是可行的,但「將讀者標定為專業的百科全書讀者」似乎與維基百科本來的定位不合。「讀者有時期望詳細的『評論』」,那總結既有可靠來源給予的評論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8日 (四) 00:46 (UTC)
- 「毫無關係的人都知道」是不錯的標準,但有點懷疑認可度和檢驗方式,或者條目主要編者都「非理性」地堅持為了讀者需求(既主要是愛好者群體)而寫入過度細節或自認為重要的資訊(算是帶有宣傳屬性)。另比如資訊框,我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知名事件比域名後綴更為大眾所知和關注,多啦A夢的知名道具比出版資訊更為大眾關注,理性人按哪個標準來,圖書編目還是讀者期望,或者將讀者標定為專業的百科全書讀者?讀者有時期望詳細的「評論」,而方針要求限於總結、可靠,不是很好權衡。以上,算是對合理期望的見解和吐槽。--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7:18 (UTC)
- 理性自然人並不是一個絕對標準。我並不排除「明星條目可能允許瑣碎資訊」這個可能,但前提是這個瑣碎資訊足夠知名,以至大部分與該明星毫無關係的人都知道這個瑣碎資訊(我覺得蔡徐坤相關的梗可能符合這點?)。「網絡百科可能承接了收錄作用」本身意味着維基導遊的存在並不禁絕相關資訊獲維基百科收錄的可能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7日 (三) 06:40 (UTC)
- 我不覺得存在這樣的絕對標準。如果以條目讀者之多數的需求為標準,明星條目可能允許瑣碎資訊,交通類亦如此。理性視角下的網絡百科全書也無絕對指標,刪除派與保留派,或者紙本派(10年內會失去價值的不要寫入)與網絡派(勇於快速更新)。具體的站點和費用,可能更貼合維基導遊、NOT統計的範疇,雖然網絡百科可能承接了收錄作用。--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58 (UTC)
- @YFdyh000:這裏的「合理期望」應該參照理性自然人的標準來判斷。我的理解是現行WP:NOTGUIDE並非意在禁絕特定類型的內容,而是規限特定類型的內容的表述方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6日 (二) 00:53 (UTC)
- 讀者的「合理期望」是否「合理」呢,讀者群體的畫像又基於什麼。「不能被認為」顯然違背WP:NOTGUIDE。--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9:37 (UTC)
- 近來不斷有臺灣客運條目被提報關注度不足,但同時也有改善後的條目選DYK。關心此條目的維基人是否已有足夠溝通,以這種模式處理?另外,發現這些存廢討論多次出現已關閉或重新提交至另一天的討論之下,有人繼續留言,程序不對,甚是混亂。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9/24#淡水客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0/02#欣欣客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22 (UTC)
- 欣欣客運似乎是TW工具標記錯位Special:Diff/84516340,不是繼續留言,從簽名時間也看得出來;淡水客運先是在下未注意的重開方針,後Manchiu轉交--🚊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4年11月28日 (四) 00:46 (UTC)
- A41是我剛好看到順手提出的,讀者會合理期望嘛但就我而言,我不太明白收費如何為什麼還要特別製作表格,而且收費內容寫成這樣恍惚間以為是在閱讀官方乘車資訊;列車時刻部分我認為文字簡單描述一天幾班次不用詳細時刻表;行車路線寫得很仔細,但我覺得冗餘也沒看完,倒不如路線圖簡明,或是製作一張停靠站的圖。就我而言,我提出的這三個章節認為都是愛好者內容,這也是目前無人整理的交通車輛條目內都存有的內容,只是優良條目整理得有模有樣罷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3:17 (UTC)
- @Sanmosa、@Tisscherry:這個是管理員說的。如有任何問題,請在此發言,另外已撤回相關投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1:47 (UTC)
- 除了愛好者內容,這幾天發現還有文字顏色過於着色的問題,車牌號路線編號五顏六色。--🚊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4年11月28日 (四) 00:33 (UTC)
電影條目過度收錄問題
近期本人檢閱電影條目《破·地獄》,因發現該條目有過度收錄的資訊而移除問題內容,然而有用戶卻以「請參考其他香港電影頁面」作為保留理由,故本人詢問大家相關問題內容應否值得保留?--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3日 (六) 04:55 (UTC)
- 然而我覺得這部分內容並不算是WP:劇透之後恢復者已在個人用戶頁中提及。[39]-----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說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04 (UTC)
- @沙漠少年隆美爾目前相關用戶已在互助這裏發起討論-----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說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10 (UTC)
- 大部分香港電影(或者類似的)都有這樣表列角色,似乎不認為是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53 (UTC)
- 個人認為只有該電影因藝術成就高或票房高等原因,被多個第三方可靠來源討論過那些角色簡介之後,才應進行這樣的角色詳細介紹。目前該條目角色介紹沒有來源,且格式也極為難讀,完全不符合基本的中文格式(這不是在寫詩)。(+)贊成DarkWizardCody的修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58 (UTC)
- 寒戰等香港電影的確都有使用類似的「角色名、演員名、角色介紹」的表格式寫法,如果只就此案而刪除,估計難以說服相關的編輯者,我認為不妥。或者應該考慮整理角色介紹的描述。或者控制下「恐fanpov症」?——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3日 (六) 07:18 (UTC)
- 雖然有點闖紅燈(但也不完全是,因為下方包括閣下在內的編者也都拿其他條目來舉例),像@Ericliu1912精心編寫的《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特色列表整個列表都因關注度和原創研究問題而刪除(利申:我也是支持刪除方)、像《中國最長河流列表》這樣的前典範條目目前整個條目都在存廢討論,純虛構作品的無來源內容卻能長篇幅的存在(並將支持刪除方稱作「恐fanpov症」),這不止是不公平,甚至是不合常識。什麼是百科全書?--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8:02 (UTC)
- 就算考慮NOT的PLOT,是整體而言應該避免如此,也就是整體行文中應該增加作品在現實的介紹、影響、評論,但針對具體元素描述上,後面還有一句「一般情況下,簡潔的情節概述是可以包含在這些介紹中的。」,或者搭配WP:格式手冊/虛構來考慮。——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3日 (六) 07:22 (UTC)
- 寒戰等香港電影的確都有使用類似的「角色名、演員名、角色介紹」的表格式寫法,如果只就此案而刪除,估計難以說服相關的編輯者,我認為不妥。或者應該考慮整理角色介紹的描述。或者控制下「恐fanpov症」?——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3日 (六) 07:18 (UTC)
- 第一請各位先參考WP:SPOILER,第二不論票房高與低(這套在香港票房很高),在許多電影條目都有這樣做法,本人亦(好多年)做了好幾個條目,可以參考我的用戶頁內的條目。第三我已多日連續編輯,未經討論或掛警告模版,一下子刪掉說不通。謝謝各位--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別用狗的言語 2024年11月23日 (六) 07:14 (UTC)
- 好像沒有刪除方提過這和劇透有關;以及票房完全不是我的論據,我說的重點是「有可靠來源討論」,或許我的表述引起的誤解,抱歉,已修改表述。——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07:19 (UTC)
- 如果從已評優的(屬於出自港澳的)條目找例子意見的話,見GA:仙樂飄飄、推手 (電影),FA:倩女幽魂 (1987年電影)。——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3日 (六) 07:34 (UTC)
- 這些典優條目我認為都沒問題。均有來源,且格式並非難以閱讀或空占版面。--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07:43 (UTC)
- 第一,據我印象,其實現時《破·地獄》的角色介紹長度,在香港電影條目裏並不常見。反而要參考特攝,如暴太郎戰隊Don Brothers等等同系列作品,才是相似,甚至過之而無不及的例子。當然格式問題是另一回事,但格式問題把它調整好就行,不是什麼原則問題。--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6:36 (UTC)
- 我倒覺得很像動漫與華語電視劇常出現的長篇大論,這類內容除非有人整合在劇情章節不然常見的形式都是根據人物展開。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1月23日 (六) 17:03 (UTC)
- 正是我想說的第二點。上文中,有評選經驗的Sakamotosan君,見解是較為全面。之前也有關於電視的討論,電影與電視其實也是相同道理(但電影角色數量未必多,篩選閒角的壓力較低),那麼我也藉此說一說。但我暫時沒有時間去找對應的指引條文連結,見諒。
- 對於作品的內容介紹,維基有作品本身就是來源的原則。所以在影視作品的劇情介紹一類章節中,就算GA,也不一定有附上來源的。劇情介紹與角色介紹兩者可謂是姊妹關係,記得在評選中也有人解釋過作品本身就是來源的原則可用於角色介紹,但也有此原則被濫用、並非適度地用於角色介紹的質疑。當然,如不是敘述相關劇情,而是像角色性格那些特質,應另行附上來源。
- 在中維討論所見,長期面對愛好者的執法型維基人,通常只着眼於角色介紹寫得很長,鮮談劇情介紹與角色介紹的比重。參加評選的條目通常學習英維那一套,角色介紹很簡短甚至沒有,但最不必要附上來源的劇情介紹其實常被寫得很長,如果是劇集,更可以有分集劇情。相反,香港人(其他華語地區我沒太注意)很喜歡寫角色介紹,但疏於寫劇情介紹,很多時候劇情介紹只是從某處複製過來,如被發現侵權,甚至會長期空置。如果把劇情介紹與角色介紹的長度一併統計,也不一定是香港人寫的長很多。此外,印象中日維的電影與劇集角色介紹大多簡短,但動漫圈的條目截然不同,中維的該類條目也受其影響,上文說評選時的爭議就是見於該類條目。我會以編年體與紀傳體史書來比喻兩派,我自己參加評選時的作風則通常介乎兩派的中間路線。能以事件、故事線為中心的內容,最好還是寫於劇情介紹,避免同一事件要在多個角色介紹重複。--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7:40 (UTC)
- 以下這段話在原本討論的電影條目,未必是重心,更想留給劇集條目的編者。
- 作品本身就是來源的原則,說到底就是有人去觀看過然後寫出來,若有多個人看過作品並參與維基,就能有效互相監督。我們會說,縱使作品本身也算來源,其他來源也是應該盡量引用的。然而,從實戰角度,相信編寫影視作品經驗較多的人能理體會到,其實劇情及人物介紹這回事,那些看似可靠的第三方來源,甚至官方所寫的介紹,也不一定準確,如果沒真正看過作品單憑來源去寫,有時是會像相信chatgpt一樣(我偶有中伏),所以不要看輕親自去看這一點,或盲目地崇尚來源為上、來源為王。在我看來,其他來源的作用包括補充一些在觀看時不能片面確定的設定、暗示,以及証明一個角色的戲份受到關注,也可留下其他驗證的方式予不便親自觀看的人,編者若發現容易找到的來源內容有誤,應以註釋提醒或在討論頁留言。親自去看這回事,對於一般兩小時左右的舊電影,只要能找到線上播放或購/借影碟,自然沒什麼大不了,但在劇集方面,要全部看一遍卻是頗花費心力,從這角度看,這是最適合愛好者們貢獻的地方。--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02:06 (UTC)
- ( π )題外話,本人想詢問閣下究竟對「香港人(其他華語地區我沒太注意)很喜歡寫角色介紹,但疏於寫劇情介紹」是如何結論?--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4日 (日) 04:43 (UTC)
- 我是f。如果你問如何得出這句話,就是觀察很多影視條目及編輯爭議所得來。如果你問針對這種現象的做法,一般情況下我只會建議調整比重,盡量把角色介紹整合到劇情介紹,實際來說就是要不自己動手,要不掛牌及留言就可以。破地獄的劇情介紹相比一般英維式的GA或FA條目(除了港澳的,可看看通常是翻譯而來的西片條目),就非常簡短,可看出故事線細節更多分散在人物介紹,故不同意該些內容需要一刀切全數清理。記得兩三年前一些關於電視劇角色表的討論中,我就指出過,譬如有些人喜歡羅列角色與角色之前的親戚/組織關係,那種就是真瑣碎,有人說寫一個角色某一集如何如何,太仔細,那就要看在劇情推進上的重要性,在格式手冊裏其實有一句建議劇集敘述劇情時可註明集數,如上文,其實英維有每集寫分集劇情的習慣,所以如果條目沒分集劇情章節,對於劇情推進有作用的事件被註明集數寫於角色介紹,也不過是調配問題。按此道理,愛好者的另一種常見習慣,每個角色的身份、職級變化,這種資訊是否瑣碎,那就很取決於角色本身的重要性。電影時長比劇集要短很多,所以相對來說,電影就算再瑣碎,也是小巫見大巫。--45.64.240.251(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08:10 (UTC)
- 閣下可否提供有關「香港人(其他華語地區我沒太注意)很喜歡寫角色介紹,但疏於寫劇情介紹」的論證或例子?--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4日 (日) 08:32 (UTC)
- 我是f。其實對平時有留意這些範疇的人來說都不用多言了,milky君在我發表之前也說了動漫及華語劇常是這樣,只不過我只熟悉香港,所以較集中在這方面進行論述。
- 電影方面,譬如2022年香港電影列表,可以逐個點進去,除了成功參加評選的明日戰記外,劇情介紹長度多與破地獄相仿,甚至更簡短,只有一兩句,人物介紹方面則較為參差,有些是長的,但有一些也不長,所以我一開始說了破地獄的角色介紹長度不是常見。
- 劇集方面,譬如Category:2022年無綫電視劇集中,所有本地製作劇集的劇情簡介幾乎比電影那邊更短,甚至有些至今仍是留空的,其中我在大約兩年前曾翻查熱門劇集下流上車族的編輯紀錄,指出社群弊病,那個時期港劇條目愛好者只懂複製官方介紹,時被拿出來批鬥,但我發現該劇在早期有人寫上一段似乎不是侵權的劇情簡介,但後來被人複製官方介紹取代,然後某天我們維基的執法者就以侵權為由刪除,劇情介紹又再空置一段時間,換言之,愛好者不問世事埋首於自己的世界,很多事不懂處理得更好,但執法者有時也是差不多,這事自然亦反映劇情介紹對於很多香港人來說是可有可無,只要還有角色介紹就好。
- 此外,如我最開始及milky君所說,動漫、特攝其實也不遑多讓,如超級戰隊系列近十代的作品條目就非常典型,有一個不長的故事概要,角色介紹的仔細程度與破地獄相比過之而無不及,來源方面,大多是整個條目都沒真正的來源。--45.64.241.231(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0:25 (UTC)
- 本人的看法是閣下似乎未有掌握重點,本人仍然不明白閣下為何對「香港人(其他華語地區我沒太注意)很喜歡寫角色介紹,但疏於寫劇情介紹」那麼斷言,即是說「所有A區人習慣這樣做;而B區人則不會」;而且閣下亦未能提供相關論證,亦只會以自身經驗跟分析長篇說明,實在容易讓其他用戶對閣下說法存有質疑。--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4日 (日) 11:24 (UTC)
- 這方面我已經解釋過了,沒更多補充。--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1:28 (UTC)
- @薏仁將、@自由雨日本人對F君的留言及意見存有質疑,故本人需要閣下提供意見。--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1 (UTC)
- 我不熟悉香港人是否比其他地區人來說更「喜歡寫角色介紹、疏於寫劇情介紹」,因此無法對該問題發表意見;不過我可以確定的是,《中國大百科全書》中的單個電影條目幾乎都只有劇情簡介而沒有人物簡介(分析某個人物影視形象的文句除外)。至於角色介紹是否保留的問題,前面已經表達立場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6 (UTC)
- 或者更通俗地說:如果角色介紹有第三方可靠來源支持,我認為可以保留。--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57 (UTC)
- 我相信維基百科的篇幅平均比《中國大百科全書》要長,維基所有GA FA如與其詞條比較,應該也會顯得過多細節,可比性甚低。我是f--49.130.129.195(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5:44 (UTC)
- @Factrecordor:不僅是電影,任何條目(發展到理想狀態)都會是中國大百科全書條目長度的幾倍甚至是數十倍,因為理想狀態是寫入相關的所有重要可靠來源發表的內容。請仔細看一下,我舉中百的例子完全不是在類比細節和篇幅,而是在回復「香港人/大陸人等等哪個地區是否更喜歡寫劇情介紹/寫人物介紹」這個話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08 (UTC)
- 你肯定其他條目之長都是因為寫入相關的所有(你心目中的)「重要」可靠來源,且它們的章節都是中國大百科全書有的?請注意角色簡介是維基指引特許的,下文已有其他人舉例。維基百科能容許更多的篇幅想必是一個主要因素。--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7:50 (UTC)
- @Factrecordor:嗯??您似乎完全沒理解我上面的解釋,反而更加完全反向誤解我的論述了……我從來沒說過條目的章節是需要中國大百科全書(或任何其他百科全書等工具書)「有」才能寫入維基百科,這和我上面表達的是完全相反的意思;我是在說維基百科的條目因為包羅萬象,所以總會比中百等任何工具書長得多——即,我舉中百的例子完全不是在把它的篇幅和維基百科類比,我舉中百的例子僅是在回復黑色怪物的「大陸人更喜歡寫角色介紹還是人物介紹」那個問題。再看看我那句回復的邏輯(尤其是標點符號層次)?--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7:55 (UTC)
- 除了篇幅限制不同,中國大百科全書是專家學者編寫,維基百科是人人可參與編寫的,在後者出現的現象能一定程度反映大眾的喜好,前者不能。中國大百科全書好像和此話題還是沒什麼關係。--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8:06 (UTC)
- 拜託,我再說一遍(第三遍……),我舉中百的例子是因為:黑色怪物對你說的「
香港人(其他華語地區我沒太注意)很喜歡寫角色介紹,但疏於寫劇情介紹
」這句話存疑並@了我;然後我表示,香港地區的喜好我不了解,但大陸地區的喜好我很確定是喜歡寫劇情介紹而基本不寫角色介紹(以中百為例)。我從來沒有將中百的例子用於論證任何其他問題。所以你這些回復所針對的論點本就完全不是在我表達過的意思之中。--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8:10 (UTC) - 哦,你上面這句回復好像沒離題,(針對上面這句回復,我知道問題所在了:)或許是我們對「香港人/大陸人」的理解不同,你的理解是「香港/大陸大眾」,我的理解是「香港/大陸可靠來源」。--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8:13 (UTC)
- 拜託,我再說一遍(第三遍……),我舉中百的例子是因為:黑色怪物對你說的「
- 除了篇幅限制不同,中國大百科全書是專家學者編寫,維基百科是人人可參與編寫的,在後者出現的現象能一定程度反映大眾的喜好,前者不能。中國大百科全書好像和此話題還是沒什麼關係。--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8:06 (UTC)
- @Factrecordor:嗯??您似乎完全沒理解我上面的解釋,反而更加完全反向誤解我的論述了……我從來沒說過條目的章節是需要中國大百科全書(或任何其他百科全書等工具書)「有」才能寫入維基百科,這和我上面表達的是完全相反的意思;我是在說維基百科的條目因為包羅萬象,所以總會比中百等任何工具書長得多——即,我舉中百的例子完全不是在把它的篇幅和維基百科類比,我舉中百的例子僅是在回復黑色怪物的「大陸人更喜歡寫角色介紹還是人物介紹」那個問題。再看看我那句回復的邏輯(尤其是標點符號層次)?--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7:55 (UTC)
- 你肯定其他條目之長都是因為寫入相關的所有(你心目中的)「重要」可靠來源,且它們的章節都是中國大百科全書有的?請注意角色簡介是維基指引特許的,下文已有其他人舉例。維基百科能容許更多的篇幅想必是一個主要因素。--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7:50 (UTC)
- @Factrecordor:不僅是電影,任何條目(發展到理想狀態)都會是中國大百科全書條目長度的幾倍甚至是數十倍,因為理想狀態是寫入相關的所有重要可靠來源發表的內容。請仔細看一下,我舉中百的例子完全不是在類比細節和篇幅,而是在回復「香港人/大陸人等等哪個地區是否更喜歡寫劇情介紹/寫人物介紹」這個話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08 (UTC)
- 很抱歉我對於其相關領域不太知悉,所以無法給與有效的建議,不過倒是可以詢問在相關領域活躍的用戶,看看他們的意見為何。--薏仁將🍀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04 (UTC)
- 我不熟悉香港人是否比其他地區人來說更「喜歡寫角色介紹、疏於寫劇情介紹」,因此無法對該問題發表意見;不過我可以確定的是,《中國大百科全書》中的單個電影條目幾乎都只有劇情簡介而沒有人物簡介(分析某個人物影視形象的文句除外)。至於角色介紹是否保留的問題,前面已經表達立場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6 (UTC)
- @薏仁將、@自由雨日本人對F君的留言及意見存有質疑,故本人需要閣下提供意見。--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1 (UTC)
- 這方面我已經解釋過了,沒更多補充。--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1:28 (UTC)
- 本人的看法是閣下似乎未有掌握重點,本人仍然不明白閣下為何對「香港人(其他華語地區我沒太注意)很喜歡寫角色介紹,但疏於寫劇情介紹」那麼斷言,即是說「所有A區人習慣這樣做;而B區人則不會」;而且閣下亦未能提供相關論證,亦只會以自身經驗跟分析長篇說明,實在容易讓其他用戶對閣下說法存有質疑。--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4日 (日) 11:24 (UTC)
- 閣下可否提供有關「香港人(其他華語地區我沒太注意)很喜歡寫角色介紹,但疏於寫劇情介紹」的論證或例子?--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4日 (日) 08:32 (UTC)
- 我是f。如果你問如何得出這句話,就是觀察很多影視條目及編輯爭議所得來。如果你問針對這種現象的做法,一般情況下我只會建議調整比重,盡量把角色介紹整合到劇情介紹,實際來說就是要不自己動手,要不掛牌及留言就可以。破地獄的劇情介紹相比一般英維式的GA或FA條目(除了港澳的,可看看通常是翻譯而來的西片條目),就非常簡短,可看出故事線細節更多分散在人物介紹,故不同意該些內容需要一刀切全數清理。記得兩三年前一些關於電視劇角色表的討論中,我就指出過,譬如有些人喜歡羅列角色與角色之前的親戚/組織關係,那種就是真瑣碎,有人說寫一個角色某一集如何如何,太仔細,那就要看在劇情推進上的重要性,在格式手冊裏其實有一句建議劇集敘述劇情時可註明集數,如上文,其實英維有每集寫分集劇情的習慣,所以如果條目沒分集劇情章節,對於劇情推進有作用的事件被註明集數寫於角色介紹,也不過是調配問題。按此道理,愛好者的另一種常見習慣,每個角色的身份、職級變化,這種資訊是否瑣碎,那就很取決於角色本身的重要性。電影時長比劇集要短很多,所以相對來說,電影就算再瑣碎,也是小巫見大巫。--45.64.240.251(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08:10 (UTC)
- 我倒覺得很像動漫與華語電視劇常出現的長篇大論,這類內容除非有人整合在劇情章節不然常見的形式都是根據人物展開。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11月23日 (六) 17:03 (UTC)
- 另外,對於全保護後的處理,我覺得有必要跟管理員反映意見,故開了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對於全保護的一些建議。全保護基於兩個延伸確認用戶瀕臨編輯戰,其他關注此條目的編者受到影響,卻沒有人通知他們去參與討論。像這個討論,發起人、編輯戰雙方其實也不太熟悉這範疇或相關方針指引,一知半解,任由他們自己討論,恐怕不得要領,而條目建立者@Nickice、時有小編輯的@Will629均有足夠評選經驗,也許能給出合理意見,但沒有人通知他們。--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36 (UTC)
- @SilverReaper、Tanqrsucks、Hijk910、Stevencocoboy、Apple v、Underconstruction00:這幾位是別的討論裏其他人PING過的香港電影條目常客。--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52 (UTC)
- 最後,相信大部分香港人都知道《破·地獄》是現時非常矚目的電影,基本上在每一個角度,很多細節都成為媒體報道,現時擴編潛力極大。隨手找些不同角度來源讓其他地區的朋友了解。
- [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33 (UTC)
- 我同意調整格式即可,因角色介紹向來不一定需要第三方來源。--Will629(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8:12 (UTC)
-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角色介紹的部份,在報導來源缺乏時是可以引述官方已公佈的第一手來源?--薏仁將🍀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07 (UTC)
- 「官方已公佈的第一手來源」其中一種不就是作品本身?其實按照WP:格式手冊/虛構,這類描述是可以省略註腳來源。當然如果存在更好的來源,標註更好。——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5 (UTC)
- 先多謝各位積極討論。保護結束後,如仍保留角色介紹描述部份,我會將框內斷斷續續的短句連成為一段。在維基的冒險路程中,遇過不少編輯戰及刪除條目的建議,對於「不過三」的原則我亦非常清楚。我想說的是,1) 就算那些內容令你煩惱作嘔,也請不要立即將所有文字刪除,換轉角色我相信你也感到氣憤及氣餒。2)我認為,與其討論什麼是「過度」收錄,不如索性禁止「角色」這一部份,只在影片中簡介部份寫下一句: 「甲、乙、丙及丁領銜主演」就已足夠。只得一句半句的角色描述,我深信不會有繼續閱讀條目的興趣,例子如: 《星球大戰》|海登·克里斯滕森|黑武士|主角的父親,亦是主角的最大敵人。有維基同道可能表示: 另立角色列表的條目不就可以解決嗎,主電影條目內容簡潔,你亦可以在角色列表大寫特寫,兩全其美。這套電影只得127分鐘,亦未必有續集,如果以新條目來寫角色,內容未必足夠支撐。3) 電影內有些輔助角色,鮮有人談及,通常都只可在官方或其私人來源透露出來,要找第三方來源是相當困難。我想到暫時是這三點,冗長的文字加上表達能力有限,請見諒,感謝各位撥冗閱讀,生活愉快。--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別用狗的言語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42 (UTC)
- 最像這情況的電影優良條目是風暴 (2013年電影)。電影優良條目
機器戰警 (1987年電影)終結者、電子世界爭霸戰、至尊神探、生化危機之變種生還者、永遠的蝙蝠俠、新鐵金剛之黑日危機、新鐵金剛之不日殺機、愛情限時簽,都是很長的劇情章節,演員章節對角色略有簡短描述,兩章節的描述都沒有來源,除了哪個演員演哪個角色的名單式來源。--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43 (UTC)- 動畫優良條目來自繽紛世界的明日的角色章節只有一個來源(除聲優),前輩是偽娘的角色章節只有出生日期有來源。--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16 (UTC)
- MOS:PLOTSOURCE:一般而言,作品自身就是劇情簡介的主要來源。因此,作品條目的劇情簡介不強求引用來源(腳註)。但為防範原創研究,內文引用多多益善。
- 我就是多次抨擊動漫條目沒有第三方來源的角色介紹比例太重,有些人濫用此指引辯護。但角色簡介全盤強求來源的話,也真的會縛手縛腳,可能變得不全面不一致,所以我會接受扼要的介紹不一定引用來源,但不應太詳細。談這問題,應先從ACG談起,電影沒那麼嚴重。--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5 (UTC)
- 似乎在創作獎及ACG獎都很有貢獻的@EzrealChen君也適合此話題。--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09 (UTC)
- 提供個人看法供參考,未必切題,請見諒。1.以《破·地獄》來說,我會比較推薦先寫出完整的「劇情大綱」。以讀者的角度來看,目前只能從片段的角色介紹,去推敲整個故事的大致面貌,不甚方便。2.角色介紹方面,私以為寫長並無不可,惟資訊量需拿捏。若把與劇情無關的角色設定(例如生活習慣)也寫入,資訊量就有點過多。(~)補充:對於「演員」章節,有的讀者只是想看
誰演哪個角色 ,若一眼就看到劇透內容(例如角色的下場或生死),其實感覺不太好。有一折衷作法是把演員表和角色介紹拆開,ACG方面有幾例,如《夏日大作戰》。--EzrealChen(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07 (UTC)
- 提供個人看法供參考,未必切題,請見諒。1.以《破·地獄》來說,我會比較推薦先寫出完整的「劇情大綱」。以讀者的角度來看,目前只能從片段的角色介紹,去推敲整個故事的大致面貌,不甚方便。2.角色介紹方面,私以為寫長並無不可,惟資訊量需拿捏。若把與劇情無關的角色設定(例如生活習慣)也寫入,資訊量就有點過多。(~)補充:對於「演員」章節,有的讀者只是想看
- 個人認為角色表列問題在於劃界:主角、配角(常現角色)、閒角、客串這幾個類別怎樣分開來?舉《極度不妥!》為例:至少有兩個要角由多人飾演,其中一人是主演而另外的只是客串;又或者本身有些角色號稱是客串,但戲份多到跟配角甚至主角不相上下的。這些角色、演出資料要找第三方來源佐證事情本身不難,但沒有劃界方面的來源的話,只收「主角」會有一兩個要角漏掉、盡收就肯定收不完(參看該劇日文版條目,角色列表佔了總長一半以上)。現在本人還在頭痛該怎樣做,但一刀切禁止肯定不可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04 (UTC)
- 按來源,不認為每套作品都「第三方來源佐證事情本身不難」、「盡收就肯定收不完」,那個日文版條目的來源是社交平台,根本就不應該大量使用。其實按官方網站、海報或作品片頭片尾列出演員與角色是可以的,但對於非常不重要的角色,按一些電影GA的做法是不加介紹,散文羅列(有需要可在劇情介紹及主要角色的介紹提及該角)。重要性可通過被不同文獻羅列、提及的次數,提及的程度來衡量。我會認為可因應個別作品情況而定,如果作品本身有很大量的演員被提及,那就要從嚴,如果作品本身僅有小量(譬如三四個)演員有可靠第三方來源提及,那麼編者不妨按劇情描述需要,再添加幾個角色的扼要介紹。--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52 (UTC)
- 最像這情況的電影優良條目是風暴 (2013年電影)。電影優良條目
- 先多謝各位積極討論。保護結束後,如仍保留角色介紹描述部份,我會將框內斷斷續續的短句連成為一段。在維基的冒險路程中,遇過不少編輯戰及刪除條目的建議,對於「不過三」的原則我亦非常清楚。我想說的是,1) 就算那些內容令你煩惱作嘔,也請不要立即將所有文字刪除,換轉角色我相信你也感到氣憤及氣餒。2)我認為,與其討論什麼是「過度」收錄,不如索性禁止「角色」這一部份,只在影片中簡介部份寫下一句: 「甲、乙、丙及丁領銜主演」就已足夠。只得一句半句的角色描述,我深信不會有繼續閱讀條目的興趣,例子如: 《星球大戰》|海登·克里斯滕森|黑武士|主角的父親,亦是主角的最大敵人。有維基同道可能表示: 另立角色列表的條目不就可以解決嗎,主電影條目內容簡潔,你亦可以在角色列表大寫特寫,兩全其美。這套電影只得127分鐘,亦未必有續集,如果以新條目來寫角色,內容未必足夠支撐。3) 電影內有些輔助角色,鮮有人談及,通常都只可在官方或其私人來源透露出來,要找第三方來源是相當困難。我想到暫時是這三點,冗長的文字加上表達能力有限,請見諒,感謝各位撥冗閱讀,生活愉快。--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別用狗的言語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42 (UTC)
- 「官方已公佈的第一手來源」其中一種不就是作品本身?其實按照WP:格式手冊/虛構,這類描述是可以省略註腳來源。當然如果存在更好的來源,標註更好。——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5 (UTC)
-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角色介紹的部份,在報導來源缺乏時是可以引述官方已公佈的第一手來源?--薏仁將🍀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07 (UTC)
- 本人經考慮過後,目前看法是角色介紹可盡保留一些較為重點的資訊(如角色個性、人物關係等),而有鑑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破·地獄》的角色介紹有上述問題),如一併收錄的話只會導致資訊冗長凌亂,故大家在加入資訊前應先衡量及分辨哪些是內容重點或如何簡潔地描述內容。--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6日 (二) 11:00 (UTC)
- 對,但修剪或整合應該經由更有經驗的人進行。按近來一連串討論,已知超級戰隊條目一直由閣下密切關注及修剪,然而現在來源近乎沒有,似乎角色介紹不經篩選的情況遠超電影條目,如閣下想參與,請先解釋一下自己的標準是如何。例:國王戰隊帝王者主角之一的介紹:
- 在變身後會以「反派風格」挑戰戰鬥,另外他自身亦擁有能與修之神溝通的能力。
- 實為修高達姆時任國王-科撒斯·哈斯提在假意效忠達格德多期間以請求力量為由而被達格德多對其妻子施法懷孕而誕生。後來科撒斯為能夠打敗達格德多而施計予基拉吃掉神鍬形蟲的修之神魂,基拉亦因而喪失記憶,隨後在科撒斯戰逝後其哥哥拉克萊斯則為保護基拉而將其送進兒童福利院。
- 起初十分尊敬當時作為國王的拉克萊斯,但在知悉他當時聲稱的目的後對其徹底失望,並奪走他的王者聖劍後自稱為「王」,同時亦觸動神鍬形蟲的甦醒後變身為鍬形蟲王者與其並肩作戰。
- 其後基拉先後被其他國王帶往恩科索帕、伊莎巴納以及陶夫,但在陶夫時卻被受拉克萊斯命令的卡古拉吉以計謀成功博取同情後則被其交予李塔帶往葛加恩接受審判,在被囚禁期間李塔亦於其他國家收集證詞,並且採集了基拉與拉克萊斯的基因交予希梅羅作比對證實了基拉的王室身份後,基拉才被李塔裁定無罪釋放。
- 當基拉返回修高達姆後便意圖殺害拉克萊斯,但反被對方設局陷害犯下叛國罪。其後基拉便藏匿至其成長的兒童福利院,卻還是被識破後則被告知將與拉克萊斯進行首場決鬥裁決,最後基拉在決鬥中戰敗,而倖存下來的他須暫時對外隱瞞自己仍生還的事實,直到為了解救即將被戴戈格殺害的陽馬時才再次於拉克萊斯與民眾面前現身。
- 隨後基拉在目睹拉克萊斯手持的王者皇冠時回想起童年時與拉克萊斯的零碎記憶,隨後遭受拉克萊斯攻擊,所幸在傑拉米的協助下成功脫逃。其後基拉在卡古拉吉與舒舒梅的暗中協助下奪取王者騎槍與王者皇冠後變身為王之鍬形蟲王者,並能操控究極帝王者擊敗帝王者ZERO。而當王樣戰隊成功將攻陷修高達姆的巴格納拉克擊退後,基拉則向拉克萊斯提出第二場決鬥裁決的要求,而決鬥的結局是基拉獲勝並登基成為修高達姆的新任國王。
- 而在拉克萊斯聯同達格德多兩人一同在國民面前現身時亦道出基拉的身世;隨後當拉克萊斯藉達格德多獲得可殺害基拉的力量時卻反攻之,而最後基拉則與拉克萊斯聯手將達格拉多打敗。
- 後來曾被米龍加以其能力變回小孩,然而在攻擊米龍加後在回復原有年齡的同時亦恢復所有記憶。
由於顯示「回覆」連結無法用於回覆此留言
,我另一開一段。你們提到角色列表,有相關內容指引了,見WP:ACGN,雖然是給獨立列表的指引,也不妨用到條目中的角色列表。--Nostalgiacn(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06:57 (UTC)
如何翻譯這一句話?
參考來源的引用應該在逗號/句號的前面還是後面?
我不確定是否有人已經問過這個問題,但是對於在條目中引用來源到底要在逗號/句號前面還是後面?在不少條目中兩者都有且都被混用,而且似乎沒有明確的方針。所以,到底是要怎樣標註<ref>呢?是「地球是平的。[1]」還是「地球是平的[2]。」?--FK8438(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14 (UTC)
- Help:註腳、Help_talk:註腳#中文維基ref的位置應在句號前還是句號後?。我的意見是:一個從句,如果註腳修飾的是某段分句內容的,放標號左側;如果針對整個從句,則是結尾句號右側。——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0 (UTC)
- (+)贊成。不過實際寫起來(尤其是一些長條目的編輯)編者自己可能都想不起來這層標點符號的關係,所以應該也無所謂吧。--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8 (UTC)
- 這個問題問過很多次。衹有支撐一整段的來源才會放在最後一個句號的後面,其餘情況都放標點前面,User:Sanmosa/論述/引用格式有很好的解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6 (UTC)
- 這也只是我自己的個人建議。一般來説,不同用戶有不同的做法,我看過有全部放前面的,也有看過全部放後面的,甚至部分放前面、部分放後面,但決定前置或後置的條件與我自己的習慣不一樣的我都有見過。這主要是中文的標點符號體系的發展所導致的,現在確實沒有任何的規定指明放置的位置,而且要為此施加硬性規定也沒有可行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17 (UTC)
- 一如往常,沒有定論。我個人就認為應一律置於標點符號前(涉及整段內容者可用重複註腳處理),但顯然這不代表社群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1 (UTC)
- 同意沒完全定論,也沒人願意將特定的表示方法變成明文規範。只能給出確實有不同的表示方法。——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25日 (一) 09:01 (UTC)
- 個人標註方式完全同Ericliu1912;對這一問題觀點同上,即無需作出特別規定,尊重主編+先到先得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10 (UTC)
-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引注的文句最末有引號,那麼無論通常註腳本身格式是放在句末點號前還是句號點號後,這時都應該放在引號之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20:26 (UTC)
波蘭醫學生事件相關事件子條目內容用詞疑問
關於相關事件子條目用詞疑問,內容如下:
臺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波茲南醫科大學畢業之劉安潔,以器械刺穿病患子宮及刺傷右側內骼動脈,經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急救,仍於同日下午1時41分許宣告死亡。臺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安潔7個月徒刑、緩刑5年,連帶賠償共1050萬元和解。
不知怎麼就覺得描述過於直接且不禮貌,於是將「波茲南醫科大學畢業之劉安潔」等語句,改為波茲南醫科大學畢業的劉姓女醫師,不久又被改回原句,對方表示註腳裏新聞有提及本名,本名即能出現在編輯內容內,但針對這個解釋的理由,我還是覺得有種說不出來牽強感,所以想問問其他人這種編輯寫法有無不妥?--天夜叉(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04:09 (UTC)
- 上次台灣媒體保護毛畯珅姓名,被指責保護加害人。風向就變了,媒體現在真接開名了。--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05:47 (UTC)
- 為什麼講出本名會不禮貌?--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05:57 (UTC)
- @世界解放者:就總覺得波茲南醫科大學畢業之劉安潔等用詞,有種說不出來的怪異感,我思來想去,有可能是跟有無在當事人後面標註稱謂有關吧,如果不更動也無所謂,但建議至少在當事人後面加個稱謂,比如像劉安潔醫師之類的,感覺會比較好,如何?
- --天夜叉(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06:31 (UTC)
- 我加了稱謂。--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21 (UTC)
- 而且依照參考來源的新聞報導,劉醫師也算是個公眾人物,沒有必要隱去其姓名。--世界解放者(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06:11 (UTC)
- 然而東森新聞雲的原文章已經刪除其真實姓名(跟之前巴黎奧運會會場台灣宣傳海報事件一樣專訪時提及真實姓名之後為保護當事人而把真實姓名刪除)-----這就是「起點百科」聽甜甜圈說 2024年11月26日 (二) 06:35 (UTC)
- 感覺是不夠現代標準漢語,除了「之」有文言感,劉與診所的關係,誰刺穿,誰被急救,「仍」的含義,都是含糊不清的,可解讀為完全不同的含義。--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09:24 (UTC)
古羌人
回顧編輯記錄,編輯JNO1,多次移除來源,刪除古羌人可能為漢藏族或原始印歐族等學說。強力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學者孫宏開認為古羌人與羌族無關的學說。先前曾與他有編輯爭議,在此再度提醒,這類型的編輯行為會造成條目內容偏離實際研究,觀察中國歷史相關條目品質非常差的原因,與這種編輯行為有很大相關。在此再度提出討論。
- 請編輯不要隨意移除掉有根據與品質良好的來源,特別是這些來源是引用自標準教科書或是來自學界知名的論文。移除掉的原因也只是因為不符合編輯自己的意識形態。
- 條文中有相當多來源說明古羌是羌族先祖,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也支持這個學說。編輯單一支持孫宏開的見解,把他的意見塞到整個條目,是不符合比例原則。引用的孫開宏論文也沒有否定羌族先祖說法,只是認為還有其他族群也是古羌後代。引用來源跟編輯的想寫的內容不完全相同,形成編輯自己的原創總結。
- 古羌人這個條目名,在來源中也看得出不是最常使用的名稱,而是孫開宏支持的名稱。這在之前已經討論過,也提供過來源說明這不是最多人使用的名稱,不被編輯接受,就隨便他取條目名稱,來避免編輯戰。雖然是如此,但仍然要再說明一次,維基常規是以最多來源使用的名稱為主,而且要提供引用,常規是常規,編輯不想遵守,也無可奈何。--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6:54 (UTC)
- 「
編輯不想遵守,也無可奈何
」可能已非事實,因為有關用戶已因不當編輯而被封鎖三個月。個人認為您可以考慮直接回退有關編輯。另外,如果該用戶解封後繼續作出您所述的問題編輯,而且再溝通無效,亦可以按情況在編輯爭議、不當行為甚至當前的破壞等區尋求管理員協助。--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7日 (三) 03:56 (UTC)
討論通告:中維「中國」一詞的地理涵義
Talk:中國地理 § 中維「中國」一詞的地理意義指什麼?有用戶正在徵求社群意見,敬請編者關注。
簡要說明:徵求意見並未徵得廣泛意見
2024年英國騷亂的來源存檔問題
如提,IABot分析完後顯示2024年英國騷亂的條目缺乏簡體轉換,但不知道是指條目內的哪處缺乏轉換,想請各位幫忙檢視一下🙏--樹葉上的雫o(* ̄▽ ̄*)ブ雨夜の星🪄 2024年12月1日 (日) 04:19 (UTC)
- @雪雨73,2024年英國騷亂#8月5日,
而其中一人高喊「解放巴勒斯坦」(Free Palestine)和「幹你娘英格蘭護衛聯盟」(Fuck the EDL)的口號
處。 - 切換爲大陸簡體就能直接看到「在手动字词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英格兰护卫联盟」。--Miyakoo(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11:31 (UTC)
- 好的,我用用看,謝謝您--樹葉上的雫o(* ̄▽ ̄*)ブ雨夜の星🪄 2024年12月1日 (日) 14:13 (UTC)
- 更:雖然發現問題並進行修正了,但我不確定簡體的用法/說法是不是干你x,找了相關的轉換規則與類似的條目也沒有太清楚--樹葉上的雫o(* ̄▽ ̄*)ブ雨夜の星🪄 2024年12月1日 (日) 14:36 (UTC)
- 好的,我用用看,謝謝您--樹葉上的雫o(* ̄▽ ̄*)ブ雨夜の星🪄 2024年12月1日 (日) 14:13 (UTC)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建立,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建立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 你這種情況,建議去提告區。--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3 (UTC)
- 請閱讀《WP:原創譯名》。您打了一大堆情緒激昂的文字,都不如給一個譯名來源更有說服力。也請注意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9 (UTC)
- 他已經解釋過了,他
拿香港管弦樂團的網上場刊作為管弦樂曲的條目命名及作為註釋引用
,並沒有注意到「孤證不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52 (UTC)- 在哪裏?我沒看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59 (UTC)
- 在我的討論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9:00 (UTC)
- 看過了,沒看到哇。--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9:02 (UTC)
- 這樣吧,你去User talk:向史公哲曰 檢視歷史記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9:07 (UTC)
- 歷史記錄沒有被刪貢獻啊。然後我在目前版本中沒看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9:09 (UTC)
- 有的,請點擊User talk:向史公哲曰#有關 Henry Bishop ,裏面有相關討論--薏仁將🍀 2024年12月1日 (日) 10:41 (UTC)
- 我已經把那個討論來回看了5遍了,謝謝……除了他一直攻擊向公之外,我沒看到一個譯名來源。--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0:42 (UTC)
- [58]沒有給連結,就提了下。--FreeePedia(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8:35 (UTC)
- 我看到過……我不認為「提一下」屬於來源;而且根據上下文,他說的似乎在其他譯名問題上同所謂「國內」人士的紛爭,而非該譯名的來源。--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8:39 (UTC)
- [58]沒有給連結,就提了下。--FreeePedia(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8:35 (UTC)
- 我已經把那個討論來回看了5遍了,謝謝……除了他一直攻擊向公之外,我沒看到一個譯名來源。--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10:42 (UTC)
- 有的,請點擊User talk:向史公哲曰#有關 Henry Bishop ,裏面有相關討論--薏仁將🍀 2024年12月1日 (日) 10:41 (UTC)
- 歷史記錄沒有被刪貢獻啊。然後我在目前版本中沒看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9:09 (UTC)
- 這樣吧,你去User talk:向史公哲曰 檢視歷史記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9:07 (UTC)
- 看過了,沒看到哇。--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9:02 (UTC)
- 在我的討論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9:00 (UTC)
- 在哪裏?我沒看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59 (UTC)
- 他已經解釋過了,他
- 1. 請問「比索」是Bishop的香港通用譯名嗎?請舉例(「比索」可指的事物太多,我懶得自己慢慢搜)。你可以提供網站連結/書籍/圖片或者任何可以視作可靠來源的資料。如果無法提供任何來源,那就是原創。
- 2. 包容和多樣化不是你踐踏維基百科規則的理由。
- 3. 維基百科不是你家開的,煩請不要以建立者的身份威脅他人。--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15:15 (UTC)
- 建議你冷靜一下,並尋找資料。有適當可靠來源佐證之地區詞,都將得到社群尊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日 (日) 17:49 (UTC)
- Bishop確實可以翻譯成「比索」,我找到了一些用例[59][60][61][62],不知是否可以推廣到Henry Bishop?——傑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8:07 (UTC)
航空公司條目的疑似愛好者內容和廣告
如題,今天在閱讀「四川航空」條目時發現的問題。這個條目現在媒體檔案多得已經到了從infobox一直延伸到條目的參考內容部分,這顯然是不合適的;另外還有可能已經構成廣告的會員俱樂部有關內容。因此,對於多數航空公司條目,我有以下幾個問題:
- 是否應該在「機隊」章節的表格中新增「圖片」一列並對各行描述的不同航空器如塗裝相同則選附最多一張圖片、如有彩繪則各自額外附最多一張圖片?
- 是否需要將會員制度描述的像「四川航空」一樣詳盡?-- 2024年12月2日 (一) 11:49 (UTC)